监察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根本遵循
2021-01-12郭世杰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8期
郭世杰
(国际关系学院 法学院,北京 100091)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的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调整,是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制定与颁布,将监察对象的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整合反腐败的有力手段和丰富资源集中赋予新组建的各级监察机关,对国家监察体制的确立、监察体系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成,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监察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新时代的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是在扬弃我国数千年监察制度实践优劣基础之上,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经验而提出的重大举措,初步实现了国家监察制度在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等方面的与时俱进。在追求集中统一、权威高效,贯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注重惩防并举和突出主责主业等基本思路下展开的监察制度改革,满足了当下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和建构中国特色监察体制的政治需求。
(一)追求集中统一和权威高效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终极目的在于全面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体制机制,因此,《监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改革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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