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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海盗治理问题探析

2021-01-12王华锋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王 华 锋

(北京师范大学 人文和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广东 珠海 519087)

1918年,定海沈家门外海水警厅警员与海盗发生激烈枪战:

见前行驶钓冬船式之盗船,纵横密布,各令水警开枪追射。该盗等胆敢还击,抵抗拒捕,械斗约三小时……生擒盗首陈凤翔,盗伙金如作、俞良树等二十二名。约计当场击毙二十六名。夺来盗械三十一支、子弹一百零五颗,并救回梁合顺、梁金炉难船两艘[1]。

此次警察与海盗之激战,不过是北洋政府时期盗匪问题的一个缩影而已。周谷城先生指出:“近代中国几乎可以说成是一个盗匪世界,遍全国无一省没有盗匪的,一省之中,又无一县没有盗匪的,一县之中,又无一乡镇没有盗匪的。”[2]中国台湾学者戴玄之亦曾言道:“民国创立后,没有一片区域没有土匪,没有一年土匪偃旗息鼓。”[3]可见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盗匪问题之严重。

关于北洋政府时期海盗问题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1925年何亚西的《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4]一书,虽然该书将海盗问题与土匪问题放在一起讨论,但是奠定了相关研究的基础。近年来,关于北洋政府时期盗匪问题的研究论著虽多[5],但亦多是将海盗问题与土匪问题兼而论之;部分学者如日本学者松浦章、中国台湾学者许雪姬以及吴昌从区域史的角度分析了台湾、舟山等地的海盗问题[6]。北洋政府时期的海盗治理问题亦为学界所关注,如中国台湾学者江定育从治安的维持、法规的制定以及海上保险与难船救助三方面阐述了民国时期(1912—1937)东南地区的海盗防制问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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