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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失地老年人社会生活质量调查研究

2021-01-11熊佳颖罗马

青年文献·理论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政策建议社会保障

熊佳颖 罗马

【摘要】乡村振兴背景下,随着发展与建设需要农村土地征用逐渐常态化,农村失地农民的问题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大多聚焦于失地老人问题。通过文献、问卷与访谈等方法,以诸暨市陈宅镇绿化村为例,分析农村失地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将规范土地征用、化征地为养老福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养老服务方式并举等对策建议,以提高农村失地老年人的社会幸福感。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失地老人;政策建议

一、调查的问题

1.调查背景

乡村振兴背景下,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中国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土地被征用,产生了一大批失地农民。与此同时,中国的老龄化加快,有研究显示,到2021年人口普查结束,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突破1.9亿,占总人口的13.5%,预计到203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3.71亿。[]农村土地的大面积征用以及老龄化社会的飞速到来,农村失地老人的安置政策,后续生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2.调查现状

陈宅镇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中提到,建设用地、旱地每亩补偿60000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实补偿(以村小组评估为准)。征地补偿费以及除财务补贴外提供给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地可按照实际亩数安排少量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均由被征地村负责分配。由于涉及到的家庭较多,且村民对于评估小组测评补偿的不满意,在实施过程中会适当调整每亩补偿款,并根据补偿款的获取多少决定社会保障购买资格的分配。获取补偿款的家庭生活质量明显不如购买社会保障的家庭。

3.调查意义

本文在基于对专家学者的调查与研究进行学习了解后,对乡村振兴战略下诸暨市陈宅镇农村失地老人社会生活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并据此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为农村失地老人享受到的政策以及后续生活质量的保障提供一些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为制定与改进当前的土地征用制度提供一些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也为乡村老人生活质量的保障提供新思路。

二、诸暨市陈宅镇农村失地老人补偿安置方案现存的不足

1.征地过程缺乏规范

问卷分析后发现,村民普遍觉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政策忽略了土地对农民的发展重要性仅考虑现行土地对农民的价值,而忘了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现行制度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后,政府给予四种补偿方式:对土地进行资金补偿、提供安置房补助、对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进行估价补偿。前两种费用是发放到农村集体组织后由组织进行分配,后两种费用则是直接发放给土地所有人的。国家在对农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上兼顾了权益性和保障性补偿,[]但是从农村老年人自身发展的角度看,这种补偿是静态的,没有体现出土地随着社会发展其自身价值的变化过程,也没有考虑到农业生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

2.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社会力量参与失地老人生活质量保障的意愿较弱,虽然存在愿意参与服务老年人的活动中的社会组织,但是从实际情况中看,参与到关爱农村农村社会活动中的人数仍然比例较小。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服务压力较大,大多被安排于基层基础工作或留守青少年教育活动。从根本上上说,社会组织整体数量较少,故难以分配到乡村关爱失地老人活动中去。社会参与主体结构不足,在基层治理人群中,年龄比例失衡青年人较少,中老年相对较多,没有办法提供更好的服务,由于人口比例失衡很难带去较好的服务。

3.养老服务发展滞后

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利用率较低,服务覆盖区域和服务人群有限且基本坐落于城市,乡村基础设施落后。服务内容单一,专业水平不高,摆设高于使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群体较弱,养老服务涉及医疗、康复、护理、心理等多学科知识,专业护理人才培养严重滞后,公民在同等条件下宁愿进行卫生院服务也不愿加入养老服务中。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家庭空巢化加剧,农村老年人普遍缺乏服务、照料和医疗,一旦生病或失能,生活艰难。

三、农村失地老人生活质量改善政策完善

1.规范土地征用

政策落实出台前广泛收集民意,政策拟出台前对村名进行一定的公示。在乡村组织中设立监察制度,避免在对土地赔偿金进行划分的时候出现贪污腐败的情况。必须加强对土地征收目的的严格要求,让土地征收真正利国利民。实现农民对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切实保障农合法权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必须合理、公平地提出,即以接近市场的土地价格逐步实现作为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避免土地征收权被滥用。

2.化征地为养老福利

对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允许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一部分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15年作为补偿。确保养老保险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养老保险申请手续简单通过率高,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切实获取,可以借鉴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预存款制度,重申养老保险补偿费实行预存款制度。对养老保险补偿费未足额筹集到位的,不得批准征地,避免养老保险无法及时到位对农民带来的伤害。

3.鼓励多方参与养老方式多元化

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巨家养老服务。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惠民行动,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建立养老事业固定投入及总额逐年递增机制,并不断提高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标准。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种子基金、政府奖励资金,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重点培育的社会组织给予减免税。[]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薪酬待遇,从而扩大和稳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并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总之,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失地老人生活现状较之前已有很大的改善,但是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享受,养老金的申请、购买、发放,以及征地补贴政策的改革,还是被社会各界所关注着。

参考文献:

[1]朱晨芙,何凯欣.农村失地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调查研究——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X社区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19,58(13):151-155.

[2]杨书文,魏肖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几个关键性理论问题——基于國内研究的阶段性总结[J].学习与探索,2018(07):58-64.

[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几个关键性理论问题——基于国内研究的阶段性总结》

作者简介:熊佳颖,女,2001.5.19,浙江杭州,汉,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罗马,男,1983.12.19,浙江绍兴,汉,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讲师,博士在读,研究方向: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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