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队伍行政管理的权力边界及其规范
——基于西部H县的调查
2021-01-11鲁子箫
教师教育研究 2020年6期
鲁子箫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让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1]实践中,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行使不仅深刻影响教师的生存境况,更制约着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实现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在教师管理中转变角色、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权力边界,成为新时期优化教育治理、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的内在要求。
一、问题提出
“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以往在教师队伍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但“集权”过程中,基层教育行政部门不仅左右着教师的职业发展,甚至还无形中控制着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方式,直接决定着教育教学改革能不能在学校、在课堂中落地。县级教育管理部门如不能善用权力,则会成为县域教育改革发展的巨大阻力。研究者在西部G省H县调查发现,基层教师的生存境况受不合理教育行政管理的挟制,教师的自我发展、自主教学被普遍限制,面临来自各种权力的“围困”,而其中关键的是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本研究基于西部地区H县的调查,揭示基层教师管理中权力行使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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