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乌旗苏木小学撤并的经济后果
2021-01-08赵丽敏
教育经济评论 2020年6期
赵丽敏
一、牧区小学撤并是内蒙古“撤点并校”中的典型
“撤点并校”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一场农村撤并中小学教学点和学校的大规模行动席卷全国。该《决定》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学界对于“撤点并校”的相关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大部分学者认为农村小学的撤并,步子走得太快,脱离农村实际,未能充分考虑到村民居住分散、儿童年龄尚小、交通不便、乡镇寄宿制中心小学存在诸多困难等实际情况(邬志辉、史宁中,2011);居住偏远的农村弱势群体承担了教育集中化所带来的额外交通、食宿等成本(邬志辉,2013),显著增加了学生受教育成本,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学生及其家长未必都是心甘情愿(叶敬忠、孟祥丹,2010);学生上学路程延长且寄宿低龄化,部分学生因到中心校走读,距离过远,学生体能消耗过大;部分地方学生也会普遍推迟入学年龄,有些学校因不收超龄学生或学生产生自卑心理而辍学(陆梦秋,2016);家庭成员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家庭关系十分脆弱,出现老人赡养困难等状况(褚卫中、张玉慧,2012);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造成固定资产流失,许多硬件条件很好的农村学校却被迫闲置(杨思远,2016);县镇学校规模和班级规模同步扩大,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问题突出(邬志辉、史宁中,2011);伴随着农村学校的消失,乡村文化将失去载体(蔡志良、孔令新,2014),农村学校的撤并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化及语言文字的传承(杨思远,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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