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的著作权法保护:依据、定位及救济
2021-01-08齐立文宋晓亭
海峡法学 2020年4期
齐立文 ,宋晓亭
近两年来,短视频凭借其“短、平、快”的特色成为全民新宠。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50亿人次。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ac.gov.cn/2020-04/27/c_1589535470378587.htm,下载日期:2020年6月12日。大流量催生了新行业,而新行业则带来了新问题。在著作权法领域,每个新兴行业或者商业模式发展初期都面临着其客体能否被著作权法保护,以及侵权发生后如何救济的问题。短视频的特点之一就是可以使公众在碎片化时间完成碎片化表达,正是因为其制作简易、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才使得大家对热门内容转发分享甚至效仿制作,由此便产生了短视频的版权侵权问题。针对侵权现象,国家版权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剑网2018”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就关涉短视频领域的著作权问题。2019年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短视频进行规范。由此,短视频的著作权问题成为知识产权学界讨论的热点。虽是热点,短视频著作权问题并未掀起著作权法的改革浪潮,也未对现有著作权法产生冲击。仔细分析与短视频有关的纠纷内容,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并非是著作权法制度层面的缺漏,而是因短视频自身特色导致的司法保护层面存在分歧。在厘清短视频领域相关侵权纠纷后,可以通过现有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对其规范,不必掺杂新的规则更不必改变现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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