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两国去杠杆:实践与启示
2021-01-07郑云峰李万超
吉林金融研究 2020年11期
关键词:企业
郑云峰 李万超 张 怡 杨 慧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辽宁大连 116000;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沈阳 110000;中国人民银行丹东市中心支行,辽宁丹东 118000)
一、日本在90年代房地产泡沫危机后应对高杠杆率的实践
(一)90年代房地产泡沫危机时期日本各部门杆杆率情况
1985年广场协议签订后,日元以年均5%的增速升值,股价地价分别以年均30%和15%的速度增长,加之投资者的乐观预期,各部门持续加杠杆,最终导致日本经济泡沫越积越大。1990年居民部门杠杆率已攀升至69.5%,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高达143.8%,相比之下,日本政府部门杠杆率并不高,1990年时仅有52.8%。
(二)日本去杠杆实践措施与经验
1.政府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采用扩张性财政手段刺激经济发展。一是政府扩大公共投资,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刺激民间投资。截至1999年,日本政府累计投资高达130万亿日元。二是积极减税,降低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从1995年开始,上调个税起征点,从300万日元提高到330万日元;下调所得税税率,个税税率由50%下调至37%,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7%下调至30%。通过一系列的减税,日本的税负由1990年的27.4%下降到1999年的21.1%。
2.大力处置金融业不良债权,推动银行业优胜劣汰。一是向持有大量不良债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注资。1999年日本政府向15家主要银行注资,资金总额高达7.7万亿日元,不良债权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成立金融厅,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对不良债权予以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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