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特勒的图书馆记忆思想*
2021-01-07王瑛琦郑秀花
图书馆 2021年10期
王瑛琦 郑秀花
(1.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 150080; 2.浙江图书馆 杭州 310007)
毋庸置疑,“记忆”已成为当前学术研究领域炙手可热的一个词语。自20世纪80年代,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将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1877—1945)提出的“集体记忆”理论引入历史学,“历史记忆”“社会记忆”“文化记忆”“创伤记忆”等概念便在人文社会科学的众多学科中产生了一系列的化学反应,“记忆”随即成为一个“无所不在”的词语。从概念上讲,“记忆”已然超出它的本义,不再是囿于心理学的“个体记忆”,而是以群体、民族、国家为载体的“集体记忆”,是“一个群体共有的思想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背后是一个“思想的共同体”[1]。哈布瓦赫认为集体记忆是一种社会建构的记忆,它的形成有赖于无形的“社会框架”,在本质上是当下对过去的一种重构。因此,所谓的历史记忆、文化记忆、社会记忆等概念①,实质上都可以看作是由不同的学科需求出发来阐释集体框架对群体思想的一致性所发挥的建构作用。
近几年,在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领域,借助集体记忆及其衍生的记忆理论,正在形成一种研究路径,这种研究方法以人类记忆为立足点对图书馆(博物馆或档案馆)在人类文明的保护与传承中的社会功能进行重新审视。其实,早在20世纪初,图书馆人就已经从人类记忆的整体视角思考图书馆的文化功能,代表人物就是杜定友和巴特勒。1928年杜定友先生提出图书馆“是社会上一切人的记忆”[2]; 1933年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巴特勒先生将图书馆定义为“移植人类记忆的社会装置”[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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