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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耻感”的语言学超越:基于未婚妈妈的个案研究

2021-01-07高碧叶

天府新论 2021年1期

高碧叶

一、问题的提出

未婚生育的女性在我国面临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压力。当前,媒体报道对于中国未婚妈妈(1)在我国1994年出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前,在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很多夫妻并没有登记结婚并取得结婚证,这些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而没有结婚的关系在法律上仍被认为是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法律认可的婚姻必须以登记作为前提,使得婚姻关系的认定进一步规范化。本文所指的未婚妈妈并不是处于事实婚姻中的女性,而是在颁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后依然主动选择在婚姻关系之外生下孩子的单身女性。本文之所以不采用“单身母亲”来指称这类人群,是因为单身母亲还包含那些在已婚状态下生子而后离异或者丧偶的女性,而“未婚妈妈”单纯是指在未婚/单身的状态下选择生下孩子的女性。相比于单身母亲,未婚妈妈在中国所受到的道德谴责更为明显,因为她们僭越了传统的性道德和生育伦理。的生育选择有不同的描述。有些认为未婚妈妈是不幸的和可怜的,她们受到社会的歧视并且容易陷入经济贫困。(2)Branigan, T., For Chinese women, unmarried motherhood remains the final taboo, 2014, URL: http://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4/jan/20/china-unmarried-motherhood-remains-final-taboo (accessed 2020/11/23).Cruise, C., Big Increase in Young, Unwed Mothers in China, 2013, URL (accessed 2020/11/23).还有些报道和研究则发现,部分未婚妈妈过着十分奢华的生活,这些未婚妈妈被称作“二奶”或者“小三”。她们居住在由其富裕的伴侣提供的住宅中,并且每月都会从其伴侣那里得到高额生活费。与之相应,她们为其伴侣提供性和生育的服务。这一类未婚妈妈往往被描述成“道德沦丧”或者“嗜财如命”,在道德上受到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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