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EA-CRITIC的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效率评价
2021-01-07富丽娟李婉莹董福贵
科技和产业 2020年12期
富丽娟,李婉莹,董福贵
(1.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95; 2.华北电力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2206)
在全球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为加快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步伐,正在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将科技创新作为我国应对能源、环境和气候问题的主要手段。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1]。
某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于2015年6月成立,业务范围涵盖广泛,包括电力、热力、铝业、煤炭、金融、物流、环保、光伏制造、电站服务业等领域。自组建以来,集团公司坚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立足战略定位,目标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创新的潮流和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背景下,集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为了更好的掌握集团公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给公司带来的效益,进而推进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效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效率评价体系。
1 科技创新效率评价方法的文献综述
对于科技创新效率评价问题,按研究区域来区分,学者多从国家、省域、城市和园区4个层面对科技创新地区差异展开研究。对于国家层面,吴丹等[2]以及安培浚等[3]分析了不同科技国家研发投入与产出情况,为我国科技投入与科技绩效评价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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