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投保人风险认知研究
2021-01-07周林毅
科技和产业 2020年12期
周林毅
(武夷学院 商学院区域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福建 武夷山 354300)
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保护属于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一环,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课题乃是遵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互联网金融(文后称互金)业务分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三项业务,过去宏观文献多以“金融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忽略金融商品需求者的风险容忍度,研究也没有纳入互金纠纷指标,无法很好地呈现总体社会金融供需真实情况,因此近期研究中已经开始从互联网消费者选择渠道因素[1]与了解投资电子货币消费者风险特征[2]着手,了解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风险容忍对于购买决策的影响,至于互联网保险消费者风险容忍的研究是有待补足的区块。
过去文献谈到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问题,主要在于如何监管消费者道德危险问题[3-5],以及强化互联网保险中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并且适度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理性消费[6]。研究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特征的文献指出网站访问速度、服务有用性、知识能力、媒体宣传、信息安全等会影响消费者投保意愿[7],至于以大学生族群购买互联网保险为研究对象显示大学生消费者具备害怕花时间判断平台信息上,直接影响购买意愿[8]。
过去文献采用亏损多少百分比会售出、要求对方还钱的期间、投资年限为多长、面对金融商品与服务的认识与处理态度等问题检测风险容忍程度[9],发现多数受访者的风险容忍程度较为保守情况,认识的商品会利用互联网进行购买,不认识的商品就不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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