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4+8”履职评价,充分释放监督效能
——钢管公司纪委强化日常监督的有益探索
2021-01-03文|李慧
企业文化 2021年17期
文|李 慧
近年来,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纪委(以下简称“公司纪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宝武和太钢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和推进“不能腐”项目建设为契机,通过构建“4+8”监督评价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的监督评价,积极提升日常监督效能,实现“关键少数”教育监督评价闭环化的良好效果。
一、“4+8”监督评价机制的提出和背景
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过程无“着力点”,履职评价无“参考系”,评价结果无“着陆点”等情况,公司党委、纪委将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监督对象,用强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一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4+8”监督评价机制在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中的实践意义
从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交办的线索及公司日常管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来看,个别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浓、制度执行不力,个别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所分管的专业、领域监督不到位。通过构建“4+8”监督评价机制,让“关键少数”在本专业、本单位起到关键作用,负起重要职责,也是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作为、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体现。
“4+8”监督评价机制,即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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