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背景下家校合作中特殊儿童家长赋权增能研究
2021-01-02徐润君刘霏霏
昆明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徐润君,刘霏霏
(西南大学 教育学部,重庆 40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不断发展,受融合教育思潮的影响,我国也探索出以随班就读为代表的特殊教育融合安置模式,主要表现在教育部公布的随班就读学生人数从1999年的25.61万人[1],增加到2019年的39.05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比例的49.15%[2]。可见,随班就读正成为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安置模式的主体,融合教育成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逐渐成为推进社会现代化和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特殊教育领域将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3];2020年6月,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随班就读家校共育,密切与残疾学生家长联系与沟通,形成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4];同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明确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5]。然而,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意识和能力将直接关乎融合教育的实施成效。因此,本研究基于融合教育的背景,分析特殊儿童家长在参与家校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赋权增能的角度提升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权利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