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之著作权保护

2021-01-01邹晓玫陈彦霞

传播与版权 2021年11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邹晓玫 陈彦霞

[摘要]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使人工智能生成內容在法律上应以何种方式进行保护,成为法律领域必须明确的问题。从技术特征和产生过程来看,人工智能是功能高度自主化的人类工具,法律领域应当防范人工智能带来的功能风险,而非主体颠覆。人工智能的工具属性并不必然否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为作品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在外观主义作品观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通过设定外观主义的“创造性”标准,实现其外在标识化,从而有条件地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基于工具属性视角,人工智能作品以使用者为核心确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更有利于其独立于智能工具本身的社会流转和价值实现。

[关键词]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工具属性

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突破了传统的工业制造领域,并迅速扩展到文学、艺术等社会科学领域。基于大数据、智能算法和深度学习等新技术而形成的人工智能产品正在涉足人类以往只能以理性和独有的理解表达能力才能胜任的工作:在新闻传媒领域,继美联社利用Wordsmith人工智能新闻写作平台撰写新闻稿[1]之后,腾讯公司开发了Dreamwriter用以批量撰写财经类新闻报道[2];在文学创作领域,2017年微软的“小冰”创作了《阳光失去了玻璃窗》诗集,并正式出版[3];在绘画领域,2018年纽约佳士得拍出第一幅人工智能画作,其成交价高达43.2万美元[4];人工智能在作词、谱曲等方面也展现了强大的创作力[5]。……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人工智能
我校新增“人工智能”本科专业
用“小AI”解决人工智能的“大”烦恼
当人工智能遇见再制造
AI人工智能解疑答问
人工智能与就业
基于人工智能的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
人工智能,来了
数读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来了
下一幕,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