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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变迁与认同建构

2020-12-28刘大先

文艺研究 2020年6期

刘大先

某种理念及其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为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往往会发生与最初预期相偏离的情形——这是观念与实践之间常见的不平衡状况,在文学史上屡见不鲜。作为一种当代政治化与制度化的文学设计,“少数民族文学”的意识形态自觉要早于其学术自觉或批评自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的发展中一直保持着与组织制度的紧密关联,但在改革开放后的四十余年,则出现了新变——其带有理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状态的集体性,伴随着外部语境的整体变化而趋于个体化与私人化,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所体现的内在理念上看,“人民”置换为“公民”,“群众”转向为“族众”。这与最初作为“人民文艺”的设想有一定距离,关涉当代中国人复杂的身份认同,也意味着有关“少数”“民族”“中国”的相应认知,需要重新进行反思。

追溯少数民族文学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分期上会与“主流文学”的分期略有不同,原因在于它的生产、传播、研究同国家文化政策和文学制度建设、文学组织生产及评奖传播机制密切相关。这种紧密关系体现于它在“十七年”时期与“主流文学”无论题材还是观念上都同声合唱,新时期以来也一度与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潮流如影随形。而问题也正在于此:它似乎是合唱者,但总是慢半拍,是一位迟到的模仿者,而从来不是领风气之先的开创者。那种堪称笼罩性的强势国家话语到“后新时期”①发生松动,伴随着官方与民间话语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少数民族文学与那些后来被文学史书写为主潮的写作逐渐拉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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