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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以青岛市L区J街道“四社联动”实践为例

2020-12-21同春芬李仕佳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主体

同春芬,李仕佳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266100)

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系统的基础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微观细胞,承载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在微观层面的基础性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战略性定位与布局,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新时代背景下,突破当前社区治理瓶颈、实现社区治理结构转型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

“村改居”社区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既非自然形成的城市社区,又区别于传统的乡土村落,它是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过渡的一个阶段,故表现出“非城非乡、亦城亦乡”[2]或“半城市化”[3]的特点。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村改居”面临着基层社区建设、居民身份转换、公共服务重塑等诸多困境,因此寻求有效的治理办法成为解决城乡过渡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当务之急。公共管理学界公认合作治理是社区治理(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治理)中最有效的模式之一[4],将其运用于“村改居”社区治理实践,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青岛市L 区J 街道具有典型的城乡结合特征,完成旧村改造后,在街道组织下,社区党委、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智库充分发挥合作互动作用,逐步形成了“四社联动”治理经验,为J 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转型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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