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欧洲肝病学会推荐意见: 丙型肝炎的治疗(最终更新版)
2020-12-21饶慧瑛审校
杨 甲 译, 饶慧瑛 审校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 丙型肝炎和肝病免疫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44
丙型肝炎是慢性肝病的一个主要病因,全世界范围内有大约7100万HCV慢性感染者。由于对该病病理生理的认识不断深入、诊断流程的优化以及治疗和预防的进步,HCV相关肝病的临床治疗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使世界卫生组织号召的“清除丙型肝炎”的目标成为可能。本次为欧洲肝病学会对丙型肝炎治疗推荐意见的最终更新,提供了针对2020年及以后新发和慢性HCV感染者的最佳管理方案。
1 方法学
本建议采用的循证等级仍为GRADE系统,推荐强度反映相关证据的强度,证据等级分为高质量(A)、中等质量(B)、低质量(C);推荐强度分为:强推荐(1)和弱推荐(2)(表1)。证据质量越高,推荐强度越高;价值和推荐的变异性越大或不确定性越高,推荐强度越低。

表1 证据分级(GRADE系统)
2 欧洲地区可及的抗HCV药物见表2。
3 新近HCV感染、慢性丙型肝炎和HCV的再感染
推荐意见1:所有可疑新近再次感染HCV的患者应检测血清或血浆的抗-HCV抗体和HCV RNA或HCV核心抗原(A1)。
推荐意见2:可疑新近再次感染HCV的患者,若抗-HCV抗体阳性,HCV RNA或HCV 核心抗原阴性,应在12、24周后复查HCV RNA确认病毒是否清除(A1)。
推荐意见3:血清或血浆抗-HCV抗体的检测应作为所有可疑慢性HCV感染的一线检验手段(A1)。
推荐意见4:抗-HCV抗体阳性的可疑慢性HCV感染的患者应进一步检测HCV RNA或HCV核心抗原确诊(A1)。
推荐意见5: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SVR)后再次检出HCV RNA或HCV核心抗原,同时有感染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警惕HCV再感染,通过证实感染是由不同基因型或与初始感染相同基因型的远亲系(应用系统进化分析测序)确诊(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