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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词字组的词化
——以含“一”的字组为例

2020-12-16沈江涛周俊勋

关键词:数词副词状语

沈江涛,周俊勋

(西南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1756)

一、 引言

数词表示数目和次序,包括序数词和基数词。基数词表示数目的多少,包括表基本数字的系数词和表数位的位数词;序数词表示次序的前后。“字本位”[1]理论认为,“字组”是能够从字和组合关系中推导意义的字丛。由几个数词组成的结构是“数词字组”。词化是字组形式理据消失、结构凝固并成为词的过程,这个过程与词汇化和语法化相关。本文考察数词字组中含“一”字组,发现这些字组中有的已经完成词化,也有的意义尚有理据性,处在词化过程中。其词化过程体现了词汇化与语法化相互拉扯、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相互角力,体现出语法化与词汇化的“LOOP”关系模式。

Hopper和Traugott[2]认为,“语法化”指随着时间推移语法程度提高的演变步骤。Lehmann[3]将词汇化总结为:词汇化涉及一个单位的整体化,使其放弃内部的分析。由于机制类似、过程相关,两者的关系比较复杂。Himmelmann认为,“从变化过程的特点来区分这二者,判断一个变化是语法化还是词汇化,要看这个变化过程的特点是更接近于原型的语法化过程,还是更接近于原型的词汇化过程”[3]。就其大者而言,词汇化与语法化通常是并行的,语法化重点在一个语言单位整体语法性质发生的变化;词汇化通常是一个语言单位内部两个或两个以上次级单位的概念凝固。就本文来看,词汇化和语法化共作用于数词字组的词化。

本文选取含有“一”的数词字组作为研究样本,要求样本满足下列条件:(1)《汉语大词典》[4]中收录;(2)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5]中用例频繁(至少10次);(3)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最常用的意义不透明[6]。经过筛选,得到“一一”“一二三”“万一”“一五一十”四个字组。

判断数词字组是否词化,要关注数词表数量的语义基础,也要关注字组的语法功能。字组所处的句法位置反映其语法功能,字组一旦占据新的句法位置就有可能产生新的功能,新功能的产生往往伴随字组内部的重新分析。根据以上原则,本文确定词有五条操作标准[6-7]:(1)词义专门化,字义相加不等于词义;(2)词中间不能插入其他成分;(3)修饰成分修饰整个词或整个词修饰其他词;(4)词的组成成分不参与句法操作;(5)有充实的语料说明。

二、 数词字组词化的历史考察

根据字组的原始语义功能,本文将字组的词化路径分为记数义导致的词化和极性义导致的词化两种类型。

1. 记数义导致的词化

记数义导致的词化是表达记数概念的字组,由记数的动作到记数方式的变化。包括基数义记数字组“一一”“一五一十”,由表达记数动作的字组词化为描述记数方式的副词;序数义记数字组“一二三”,由表示次序词化为表描述义的副词,并有可能进一步演变为表达新指别的名词。

(1)一一

1a:韩昭侯曰:“吹竽者众,吾无以知其善者。”田严对曰:“一一而听之。”(《韩非子·内诸说上》)

1b: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祭也。(《白虎通义·社稷》)

1c:所以者何?阿閦佛一一说法时,人民得道者不可复计。(《阿閦佛国经》)

1d:此人一一具言所闻,皆为叹惋。(《桃花源记》)

1e:适都使还,诸书具一一,须面具怀。(《右军书记·杂贴》)

1f:你想起什么,作就是了!不必一一的问!(《四世同堂》)

1g:这里的诗篇,好的不少,自无须、也不能在本文一一引录。(《五四忆往》)

“一一”的用例始见于《韩非子》,义为“一NP一NP”。1a中“一一”与“听”之间的修饰关系靠“而”来连接,使“一一”作为“听”的状语,指向“吹竽者”。

东汉语料1b的最大特点是不用“而”来连接“一一”与名词短语。“一一”在1b中有两种语义:“一种谷一种谷地”和“全部、全都”。1b中两个小句语义对仗,同类概念出现在对应位置上,“一一”与“遍”的“全部”义相对。同时,“一一”修饰的动词“祭”指向“五谷”,“五谷”作为可数的名词短语,是可以被“一种一种”地祭(即“把五谷全都祭”)。这两种意义从西汉开始共存,一直保持到了现代汉语中。“一一”的词化经过了三步:

第一步:1a中并列结构“一一”代表可数名词短语“一人一人”,在“而”的介引下整体修饰动词“听”;整个字组直接占据状语位置,不再需要介词接应(1b)。“一一”与动词短语在新的组合方式中语法性增加,是典型语法化的特征。1b中意合并列短语“一一”与动词直接组合较容易产生内部概念融合,理据性减弱。

第二步:1c可以进行两类三种分析。第一类,如果修饰名词“法”,“法”是可数还是不可数的?是指一部一部的佛法经书,还是dharma(梵语意译为佛法)这种事物及其现象?如果可数,可以解释为“一部一部地解说佛法”,“一一”仍和可数名词短语搭配;如“法”不可数,那么只能解释为“逐一解说佛法”,此时“一一”短语可搭配的数范畴扩展,具有和不可数名词搭配的功能。第二类,如果修饰“说法”这个动作,那么字组占据状语位置,形容“说法”这个动作“详细”的情况(即表“详细叙述”的意思)。

从句法位置看,字组出现在动词之前,可能修饰不可数名词,独立占据状语位置,语法性再次增加。从意义上看,一部分语义无法还原成“一个NP一个NP地”,理据性进一步丧失,意义不透明,起一种“描述”功能[8]。1c的同类用法在东汉开始频繁出现,1d、1e两种用法分别在六朝稳定下来,并一直保留到现代汉语1f、1g中。

名词并列短语词汇化包含了一个去除组成成分所可能具有的较强的指称性的过程[8]。“一一”的语义基础是数量名短语重复缩略组合,在缩略过程中删除了量词和名词的限定,指称的性质减弱,“全部、全都”的语义逐渐产生。这样来看,数词的词化过程也包含去指称性的过程。

第三步:“一一”完成词化为副词的过程。组合后的“一一”具有简洁的表达效果和广泛的适用性。宋代语料中75%的“一一”在动词之前作状语。沿用到现代汉语中,《现代汉语词典》[9]中只收录了副词义“一个一个地”的含义。

“一一”的词化过程中,字组整体率先发生语法化,整体语法性质的改变导致内部融合进而发生词汇化,是一种语法化引导词汇化的演变。严格按照上文的判断标准来说,“一一”并没有完全词化,词义没有经历转喻引申仍可从字面义推出,中间还能插入其他成分。虽然出现在抽象名词前时不能还原,但在修饰可数名词时仍可以还原成“一个NP一个NP地”,字组内部并没有完全融合,按照董秀芳的提法,可称之为“不完全词汇化”[10]。

(2) 一五一十

2a:一五一十,不少不多,还有一百骑人马哩。(《诸葛亮博望烧屯》)

2b:就是你与的簪子,都有数儿,一五一十都在,你查不是!(《金瓶梅》)

2c:两兄弟轮养父母,一五一十,必要计清。(《俗话倾谈》)

2d:他自来治人,必定使毒药把疮治坏了,他才合人讲钱,一五一十的抠着要。(《醒世姻缘传》)

2e:他爱人秦淑惠,在跟他搞物件的时候跟他一五一十交代清楚了。(《钟鼓楼》)

“一五一十”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数数时往往以五为单位,一五,一十,十五,二十…数下去”,也有“比喻叙述时清楚有序而无遗漏”的意思。[4]元朝之前未见“一五一十”这样的用法,那么此用法的出现可能与蒙古语对汉语的影响有关。

在我国境内的阿尔泰语系语言普遍用分配数词来表示事物在数量上的分配、占有和组合。清格尔泰(1991)讨论了蒙古语中的分配数词[11]:

tabu tabu-bar talbiqu 五个五个(一起)放

arba arba-bar qobiyaqu 十个十个分

其中“五”“十”不是单纯的数词,而是“五个”“十个”地数。元曲中“一五一十”义为“以五为单位往下计数”;明代的小说中“一五一十”从指一种具体记数的动作变化为指一种对记数方式的描述,从内部并列的数量字组词化为一个副词。“一五一十”的词汇化经历了以下三个过程:

第一步:由2a到2b、2c。“一五一十”的结构起点是表示动作的字组,语义起点是“以五为单位往下计数”,这样的语义要求名词是可数的,如2a。

2b可以做双重分析。一是以五为单位往下计数,“五个十个地数簪子”是记数动作;二是转喻为记数的方式,“一五一十”指向“簪子”“在”的这种状态,表述原原本本、没有遗漏“都在”。“形容叙述的原原本本、没有遗漏”这个概念本身不要求名词的可数与否,这样字组可以出现在修饰不可数名词之前如2c。字组从记数的动作演变为记数的方式。

第二步:由2b、2c到2d。2d出现了“一五一十的VP”结构。朱德熙认为,并列结构加“的”构成副词短语,动词短语前“一五一十的”是一个整体的副词性结构。需要使用副词化标记的“一五一十”与副词性字组还有一定距离。[7]

明清小说中“一五一十的”频繁与言说动词固定搭配,促进了字组的语义专门化,导致其本义的逐渐脱落;无理据的新词义反作用于内部结构的进一步融合,是典型的词汇化过程。

第三步:由2d到2e,“一五一十”固定占据状语位置修饰言说动词,充当状语不需要标记,完全词化为副词。

“一五一十”在状语位置上与言说动词固定搭配,使字组的副词性程度不断提升,构词理据丧失。语法化为一个副词性字组的同时,词汇化使得内部融合,最终整体词化。

(3) 一二三

3a:譬如转轮王,若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十、第二十,不可计诸仓。(《阿閦佛国经》)

3b:诸方问答玄要亦只言如何是第一第二第三。(《临济慧照玄公大宗师语录》)

3c:若有施主,以所施物施三别人,后时复回此物施一、二、三人,或与僧伽,施者受者俱名非法,所有受用皆是不净。(《尼陀那目得迦》)

3d:卷一、二、三为历代帝王,卷四、五为历代圣贤群辅,卷六为称号相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藏·目录》)

3e:却说到了升殿传胪的头一天,……恭候御笔钦定那鼎甲一二三名状元、榜眼、探花,二甲第一名的传胪,以至后六名的甲乙。(《儿女英雄传》)

3f战士操着南方人的普通话,一二三地讲着有关驾驶要领。(《国画》)

3g:因此,于茶道之事能说出个一二三,论个子戊酉则是在情理之中的。(《茶“博士”》)

“一二三”在《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头绪、办法”[5],口语常用义“逐一、挨个儿”未收。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二三”的词化过程:

第一步:字组内部结构融合。3a、3b中表次序的“第”与数词搭配表示事物按序数排列的动作。记数与排序概念的连贯性使“第+数词”在使用中频繁多项并列。此外,数词不加“第”也可表序数(3c),且比“第+数词”形式简练。统计中,“一、二、三”形式在宋代用例超过“第一第二第三”形式,其中3d为两者的中间状态。“一、二、三”在语义相宜的基础上通过频率促进达到结构紧邻,如从3c到3e。“一二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即“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此时“一二三”之间不需要任何停顿和连接就可以直接组成字组,但仍然起“指称”作用。

第二步:3e可以还原为序数词的并列,但3f却很难还原。3f中“一二三”加“地”出现在VP之前整体做状语,义为“逐一、挨个儿”,起“描述”作用,无法还原为“指称”作用。

第三步:“逐一、挨个儿”义发生认知转喻,获得概念相近的语义“头绪、办法”,如3g“听出个一二三”中“个一二三”整体作补语。副词和名词都可以做补语,那么“个一二三”是什么性质呢?“个一二三”前经常省去数词“一”即“一个一二三”。[12]这样“VP+个一二三”中的“一二三”出现在名词的句法位置上,起指别作用即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指所谈事物有关的“头绪、办法”。

“一二三”的词化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序数词并列短语“第一、第二、第三”经过两次缩减意合成并列短语“一二三”字组,为进一步词化创造了结构上的条件;第二,语法化导致字组的语法性质改变,“一二三”出现在状语位置由状语标记“地”标记。句法位置赋予的副词性程度越高,其构词理据越不可分析,词汇化程度越高,是典型的语法化引导词汇化;第三,“一二三”发生转喻,由副词性向名词性过渡,表达“头绪、办法”的“指称”意义。只涉及语法性质的变化,可视作一种去语法化现象,然而这里的去语法化是微弱的,其名词性只是两种可能分析中的一种。

2. 极性义导致的词化

极性义导致的词化是数词字组中表示数概念上极大或极小的语素组合形成的。其特点是:经历了转喻,意义无法从字面推出,词化程度总体较高;字组由作名词短语的一部分到做动词短语的状语,经历了从指别到描述的过程,我们以“万一”为例,展开具体的分析。

柳士镇[13]最先关注“万一”历史演变,罗荣华[14]、邓瑶[15]有专题研究。这里只讨论“万一”词化为副词的过程。

4a: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与兴治之臣不万一,以万一求不世出,此所以千岁不一会也。(《淮南子·泰族训》)

4b:A详其清心释累之训,空有兼遣之宗,道书之流也。……虽邹衍谈天之辩,庄周蜗角之论,尚未足以概其万一。(《后汉书·西域传》)

B陛下德过天地,恩重父母,诚非臣俊破碎骸骨,举宗腐烂,所报万一。(《后汉书·张俊传》)

C故太尉杨秉知臣窃窥典籍,猥见显举,诚冀臣愚直,有补万一。(《后汉书·刘瑜传》)

4c:若所上万一可采,伏愿颁宣群司,赐垂详究。(《宋书·元嘉历法》)

4d:边兵多勇,其锋难当,而新合之觽,上下未和,万一内变,虽悔无及。(《后汉书·傅燮传》)

第一步:缩减。我们赞同柳士镇的观点,“万分之一”这个意项是其词化的语义起点,“其构词方式虽然来源于先秦时期的‘十一’,但它本身却是东汉时期开始萌发的”。但前人没有解释“万一”是如何缩减的。

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孟子·滕文公下》)

使税者百一钟,孤幼不刑,泽梁时纵,关讥而不征,市书而不赋,近者未之以忠信,远者未之以礼义。(《管子·霸形》)

因往以推来,虽千一不可知也。(《法言·五百》)

故君使臣自贡其能,则万一之不失矣,王者何以选贤。(《说苑·君道》)

先秦汉语中存在一种特殊的分数表达方式:“位数词+一”,表达整数位分之一的意义即“一(基数词)+位数词+分之一”。

汉语中“十、百、千、万”既能表示系数也可以表示位数。概念上,位数词作为数概念上的“基准线”[16]②,在数范畴中最为显赫。当分母的基数值与位数词所代表的数位大小等值时,位数值和系数值在量的概念上重合,位数值凸显,表示“一+位数词”的值。

为什么缩减成“万一”呢?罗荣华等从“双音化”角度给出了解释,但没有解决最终缩减词化的为什么是“万一”而不是“万分”“万之一”。

“万分之一”是一个定中短语,其中“之”连接定语和“一”。在整个短语中是个次要概念,有时会被省略。

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汉书·张释之传》)

Talmy指出[16]:语言把一个概念确立为另一个概念的参照点或定位体,该系统假定语言中存在着两种最基本的认知功能,由需要定位的概念充当焦点的认知功能和由提供定位的概念充当背景的认知功能。图1是“万分之一”的图式化,其概念由“万”“分”“一”三个语素体现,其中“分”体现图式框架,即“万”与“一”之间的图式关系;“万”充当图式背景,“一”充当焦点,焦点“一”存在于背景“万”的范围中。这样,“一”的存在“万”是充要条件,没有背景(参照点)焦点无法识别,二者的对比差才能形成“万分之一”要表达的概念意义。“分”体现的图式框架概念作为更加边缘化要素在语言使用中被省略,但在概念层面依旧保留。

4a中的“万一”在缩减的过程中没有融合,“万”和“一”仍然是一个字组的两个成分,理据性很强,可以还原为“万分之一”。

第二步:“万一”缩减后常动词在之后作宾语的一部分。虽然离整句主语距离较远,但仍然被其限定,如4bA中,“其”代指整句主语“清心释累之训”这种思想,而在更广泛的例句中代指整句主语的代词往往不出现,如4bB。数范畴上发生变化,4a中“万一”修饰的名词可数,而在下面一组例句中,往往被修饰的对象是抽象且不可数的,如4bA“清心释累之训”是一种思想,4bB“陛下德过天地,恩重父母”中“德”与“恩”是抽象的。语义上,“万一”集中的用于下对上的谦称。如4bC,“诚冀臣愚直,有补万一。”“万一”处于动词之后,是对所“补”事物的“指别”,表“极少的一部分”,体现了臣子对于皇帝的谦卑姿态。

“万一”在数范畴上的扩展是这一步的重点。通过固定的句法位置和句内关系,“万一”在句中固定的与主句主语一起表示“某物或某事很小的一部分”,使“万一”从“万分之一”引申为语义相关且更广泛意义上的“极少的一部分”这一名词性概念。数范畴上的扩展是典型的语法化过程,字组扩展分布范围,内部进一步融合,理据更加不明晰。

第三步:东汉末到晋代“万一”的副词和连词用法已经成熟。[14]邓瑶[15]提出了区别副词和连词的标准,我们认为副词“万一”在句法上的最大特点是处于动词之前,那么与上述的“万一”相比,句法位置是怎样发生变化的?

4b一类的“万一”出现在离整句主语较远的位置,而4c“万一”与其修饰的主语邻近,作为整句主语的一部分后接谓语。“若所上万一可采”连词“若”不作句法成分,“万一”作为一个兼语式既可以分析为名词短语的一部分,又可以分析为动词短语的状语:

A:[[所上][万一]]NP[可采]VP]

B:[[所上]NP[[万一][可采]]VP]

A中“万一”是主句NP的一部分,指别“所上”的“极少的一部分”;B中“万一”修饰VP,描述“可采”“可采所上的极少一部分”这一状态,处在状语位置上。4d中,“万一”前面没有名词且处在动词之前,充当副词。名词性转喻为描述义,发生了词性上的变化,这是典型的语法化过程同时理据丧失伴随词汇化过程。

“万一”的词化过程是由语法化引导的词汇化过程。“万一”经过缩减,数范畴上首先发生扩展,在句中固定使用在句末位置与主句主语关系化,字组整体修饰主句主语;在与主句主语临近的句式中,获得状语的句法位置,拉动其语法化为一个副词,内部进一步融合发生词汇化,并最终词化。

记数义导致的词化中,“一五一十”“一二三”经过转喻引申,词化程度较高,新的副词性意义不透明,无法靠字面理据分析出来;“一一”的词化程度较低,一部分尚可通过理据分析。极性义导致的词化中,“万一”的副词义用例频繁,构词理据丧失,词化程度较高。

三、 余论

数词字组的词化是并列结构的词化的一类,[10]其词化进程总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表层上,字组内部缩减融合,整体占据状语位置。表层变化拉动字组语法性质从“指别”到“描述”,[11]原本表“指别”的字组演变为表与所指事物相关的性质或状态,从而演变为副词性。第一阶段的演变主要是字组整体发生语法性质的改变,是语法化导致的演变。第二阶段:字组频繁固定地出现在作状语的位置,副词性的意义逐渐固定,发生词汇化。词汇化程度与字组作为“描述”概念的程度成正比,即词汇化程度与语法化为副词性的程度同步,最终字组在两者的共同作用下词化为副词。

语法化与词汇化的关系众说纷纭,除了上文提到的研究外,国内还有董秀芳[17]、王灿龙[18]、张谊生、许歆媛[19]等研究。我们赞同王灿龙“语法化伴随词汇化”的观点,洪波等将其总结为:词汇化是一种转喻过程,语法化是一种隐喻过程;词汇化不是去语法化过程;词汇化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语法化;词汇化跟语法化具有相同的宏观动因。[20]就本文讨论的数词字组词汇化过程来说,明显印证了“词汇化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语法化”这一观点,并表现出语法化与词汇化之间循环推进的“LOOP模式”:语法化与词汇化相互拉扯,语法功能与语义内容相互角力。字组整体的语法化导致字组的语法功能发生变化,是典型的语法化过程;字组语法化后整体占据新的句法位置,新句法位置要求适合该位置的语法功能,新功能的固定使得字组内部进一步融合。词汇化与语法化的发展成正比关系推进,共同作用于字组的词化。

注释:

①本文曾在第十二届全国汉语词汇学学术研讨会(武汉2018.11)宣读,得到苏新春、崔山佳、何洪峰、王东海等诸位先生的指正,在此表示感谢。疏失不当之处,概由笔者负责。

② 语言在表征层级中一组跨层次且相互联系的所指对象时,注意往往会被指向这些层次中的一个,并把它作为基准线。(Leonard Talmy著:《认知语义学》,李福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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