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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认识发展与实践探索
——以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为视角

2020-12-16袁一苇

关键词:多党合作民主党派政党

袁一苇

(1.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200;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10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大的制度优势,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型的政党关系又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特色与优势的集中体现,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即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是党领导统一战线发挥重要作用的时期,是党对民主党派认识不断深化,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上获得极大成长与进步的时期。这一时期党在对民主党派性质、职能、地位以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等方面认识不断完善,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对“民主党派是什么”“民主党派要不要”以及“党怎样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等重要问题的回答,开展了一系列颇具成果的政治实践,展现了党的领导能力与政治智慧,实现了作为执政党与领导党的成熟发展。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友谊愈加深厚、合作愈加密切、关系愈加制度化,构成了我国政党政治良性运作的坚实基础,对民主党派自身成长、党的建设完善及多党合作制度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明确界定“民主党派是什么?”

新中国成立后,新的人民民主政权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深刻变化,从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革命党成为新政权的执政党,党的中心任务也由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向服务国家政权建设、过渡进入社会主义转变。新中国成立不久,11个民主党派变为8个,与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党共同构成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要保证我国政党政治的稳定运行,有效发挥民主党派的重要作用,首先要明确“民主党派是什么”。结合历史与现实,党进一步深化了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与职能的认识,为制定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各项方针政策摆正方向。

民主党派从性质上来说首先是政党。周恩来指出:“各个民主党派,无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代表性。”[1]171民主党派有他们联系的特定利益及特定群体,代表他们在政治舞台发声。这种“利益代表性”是民主党派作为“政党”的显著表现。周恩来这一时期还强调民主党派是“从中国土壤中长出来的”,[1]171其“在阶级关系上具有阶级联盟性质”。[1]171区别于西方政党,民主党派并非由单一阶级组成而是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引导全党在看待民主党派、分析民主党派问题上要与西方政党区分开,强调要在国情与时代的大背景下突出民主党派所具有的“中国特色”。1950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明确了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这是与当时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社会性质对应的,民主党派在这一时期积极参与新政权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新民主主义政党”的重要作用,这一定性体现了党对民主党派核心政治目标的定位。1956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尾声,李维汉在起草“七年方针”时将民主党派定义为“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2]208后被认为不妥而修改,在第六次统战会议中讨论修改的“七年方针”确定了民主党派已经基本上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随后,中共在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3]强调民主党派的构成成分是社会主义劳动者,虽未使用“社会主义政党”这一明确性质界定,却从政党构成成分上点明了民主党派的性质,明确了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目标。

回答“民主党派是什么”,还要明确民主党派是做什么的政党即民主党派的职能作用。这一时期有关民主党派认识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把民主党派的作用归结为参、代、监、改,明确了民主党派服务于国家社会中心任务的具体形式。我国的各个民主党派均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内部聚集着大量有识之士,具有鲜明的民主优势与智力优势。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阶段,民主党派积极投身抗美援朝运动、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以及“三反”“五反”运动的实践,参与社会主义改造,践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通过“参、代、监、改”充分发挥了自身所具有的民主优势与智力优势。1956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提出进一步强调了民主党派所具有的民主监督职能,是对民主党派职能界定的重要发展。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基本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是什么”的认识,强化了党内以及全社会对民主党派性质、价值的共识认同,为制定民主党派政策、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明确回答“民主党派要不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我国的民主党派不同于西方的在野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主党派是我国政党制度存在及运行的基础,其存续发展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否和谐、有效运作。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上,有关民主党派的存废问题曾经三次成为我国政治领域的争论热点,而在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便出现两次,使这段时期成为民主党派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这两次有关“民主党派要不要”的争论,中国共产党坚定立场,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引导全党进一步正确认识民主党派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定了全社会范围内对于“民主党派要不要”这一问题的积极回答。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新生民主政权还不成熟,国民党残余力量依然活跃,经济上通货膨胀、市场混乱情况严重。国际上许多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敌视、不承认的态度,中国在国际社会上发展友谊举步维艰,而党内却有部分人因为革命的胜利而滋生骄傲、自满情绪,提出“统战路线,地主路线;民主观点,糊涂观点”,[2]186抱持“左”倾关门主义政策,否定民主党派存在的意义及重要作用。许多人认为民主党派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应当退出历史舞台,一些民主党派提出解散申请,民主党派的存在发展面临挑战。党中央站稳立场,及时发布针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正确主张,开展宣传教育,纠正错误倾向。针对许多人提出的“任务已经完成,民主党派已无存在必要”这一论断,周恩来指出,“今天我们的任务是共同努力建设新中国,不经过新民主主义就不能达到社会主义”,[1]178并且指出许多建设工作由民主党派来做“有时比我们更有效,在国际上也有影响”,[1]172点明了民主党派对完成新的历史任务的特殊作用,否定了“使命完成”一说。1949年9月,周恩来在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上指出“新民主主义时代既有各阶级的存在,就会有各党派的存在”,[4]明确表示民主党派应当继续存在下去。1950年2月,毛泽东否定了九三学社的解散计划,认为民主党派必须继续存在,与党共同建设新中国。1950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中,党中央针对“民主党派可有可无”“民主党派是包袱”等错误观点进行了集中批判,毛泽东也在这次会议中提出了民主党派“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5]681的著名论断,强调了民主党派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打消了民主党派的顾虑,使他们能够坚定立场,为新政权建设添砖加瓦。

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政协作为权力机关代行人大职权。在筹备人民代表大会阶段,许多人提出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将失去其作用,民主党派的地位也岌岌可危的观点。党中央及时对这种错误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周恩来在《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中便明确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还要存在,起协商、参谋和推动作用。1953年6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再次点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后,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刘少奇针对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党内出现的排斥挤压民主党派的错误现象,在会议讲话中指出要把资产阶级、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等一直引导到社会主义,点明在社会主义改造阶段民主党派仍在我国的政治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

有关民主党派存废问题的又一次激烈讨论是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尾声阶段。在对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即将胜利完成这一背景下,有人认为民主党派阶级基础不复存在也就没有了存在必要,还有部分人提出应当将民主党派划入斗争改造的范围,左倾“关门主义”再度萌发。党中央并未被社会主义改造所取得的成绩冲昏头脑,而是坚持民主党派“他们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还应当同我党继续存在下去,并且继续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这不仅不妨碍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而且对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很有益处”[6],再一次强调民主党派的存在与发展是巩固新政权、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前提与保障。这一时期毛泽东还指出“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5]813《论十大关系》中针对一个党还是几个党的选择,指出“恐怕还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7]1956年,“八字方针”的提出从方针政策的角度明确了党对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必将“长期共存”的政治态度。“万岁”与“长期共存”等提法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对于民主党派要长期存在下去的决心与立场,让民主党派看到了中共作为领导党与执政党的诚意,坚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决心,深化了党与民主党派的友谊,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有关“民主党派要不要”这一问题的最有力回答。

三、探索实践“党怎样处理与民主党派的关系?”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客观上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由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领导力量变成新政权的领导者,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从革命统一战线同盟关系变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面对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新政权、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各项任务,党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问题上进行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探索。

一方面,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问题上认识更加深刻,相关政策方针集中概括为三点:一是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重视党派多样性,发挥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要团结各个民主党派,与他们真诚合作;三是党与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两者之间相互监督,特别强调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认了新中国成立后对民主党派的总方针,即“帮助各民主党派团结、进步、发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祖国建设事业中与他们真诚合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8]187正式提出了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政治与思想上突出共识强调合作,组织上尊重其独立性,在处理民主党派问题时要“诚恳地协商、建议和说理,必要时进行适当批评,而不是从组织上去控制它们”。[5]679毛泽东指出,“我们对民主党派……今天应该是团结、建设、进步”,[5]682总结了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团结”的主题、“建设”的任务及“进步”的目标。毛泽东还特别强调要在政治态度上平等对待民主党派干部与党内干部,“不能有厚薄,对他们要平等,不能莲花出水有高低”,[9]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民主党派。1956年2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帮助民主党派工作的意见》,着重强调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共产党通过自己的宣传教育工作,与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工作,来实现自己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首次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6年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正式宣布采取“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政策方针的形式明确了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在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巩固了党与民主党派的友谊,有利于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标志着多党合作格局的进一步稳固。这一时期党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思想理论上,既强调了党与民主党派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强调了彼此之间亲密合作、互相监督的友党关系,形成了对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较为全面成熟的认识。这些思想延续至今,仍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问题上的核心指导思想。

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政党关系的实践中也作出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重要成果。这些实践探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开展民主党派的思想教育,引导民主党派积极投身建设实践,为新政权建设及向社会主义过渡服务。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成立了学习座谈会,积极组织民主党派人士开展政治学习,以理论武装头脑,以理论指导实践。党强调要发挥民主党派的“帮手”作用,“通过民主党派,把上层政治活动分子组织起来”,[5]681投身国家社会建设。1951年,党发布了《关于在镇压反革命中处理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爱国分子问题的指示》《关于在土改和镇反中对高级民主人士家属照顾和宽大处理的规定》,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进一步强化了与民主党派的共同思想基础,坚定了民主党派的政治立场。在党的领导号召下,民主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抗美援朝的宣传、捐献以及慰问活动,参与土改的参观视察,坚定拥护党在1950年发出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支持镇压反革命活动,在“三反”“五反”运动及社会主义改造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年2月,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统战工作的“七年方针”,强调七年内把教育工作提到首位,重视政治学习与思想改造,引导民主人士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党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民主党派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指明方向。第二,这一时期党在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党在1951年1月召开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讨论的重点之一就是帮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会议中毛泽东强调了民主党派应当发展并且将中上层代表人士作为发展对象。1952年,党中央批准第三次统战会议制定的《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确立吸收中上层有代表性的人物为各民主党派发展方针。在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党与民主党派的协商逐步明确了不同党派发展的重点,从而使民主党派更具有特定利益代表性,进一步激发其民主特色。在党的帮助下,民主党派组织成员数量进一步增加,组织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组织内部协调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第三,这一时期党重视多党合作重要机构政协的建设与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针对党内对政协地位作用的讨论、动摇以及一些党外人士存在的不安情绪,1954年,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党中央在这次会议上明确了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界定,明确了人民政协区别于人大的独特性及其存在的必要性,消除了包括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党外人士的疑虑。在此届会议的全体委员会委员中,“党外人士达407人,占73%”,[5]799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政协工作、对于民主党派成员等党外人士的重视,这次会议标志着政协完成了从代行权力机关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职能转换。这一时期政协实现了其性质与职能的新发展,显示出了政协的强大适应性,为其发挥我国协商民主的特色与优势作用奠定了基础,针对作为多党合作重要平台的政协建设是党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对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实践的重要内容,党对政协发展的重视使民主党派人士更加认识到自身以及政协这一组织对于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更加重视利用政协这一平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中国共产党处理好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事关我国政党政治的有效运行及政治生活的和谐稳定,反映党的执政能力,是政党智慧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作为新生人民民主政权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其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作出了一系列积极有意义的实践探索,深化了党对民主党派以及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问题上的正确认识,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党长期以来处理政党关系留下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党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发挥党在党派关系上的领导作用。周恩来着重强调在党派关系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是处于领导地位的”。[1]162党要发挥领导作用,深化自身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上的思想认识是前提。正确认识是正确理论思想与正确方针政策的基础,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变化,中国共产党不断调整深化对民主党派性质、地位以及职能的正确认识,形成了正确处理党派关系的思想基础。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环境,党要不断推进认识的发展,分析调整党在政党关系处理上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时代价值,激发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第二,党要重视政协的建设与发展,发挥政协的重要作用。政协“以多元为前提,以平等为基础,以参与为动力,以协调为手段,以共赢为目的”,[8]196是保证民主党派作用职能发挥以及协调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实现协商合作的重要平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政协转变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得以继续保留发展,中国共产党要推进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制度化运作,提升其制度化水平,政协的建设是关键。党要加强政协组织建设,发挥政协强大的凝聚力,重视政协机关以及内部工作机制的建设,发挥政协协调解决矛盾的重要作用,强化多党合作,促进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及参政议政等职能的有效实现,从而实现民主党派作用的有效发挥。第三,党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重视对思想理论的发展与完善。1956年“八字方针”的提出与确立,在多党合作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宏观上确立了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指导思想。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正式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十六字方针”,充分体现了党重视处理政党关系指导思想的时代适应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指导思想与政策方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党的执政需要而不断完善化、科学化的。因此,强调党在处理与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上对正确指导思想的坚持并非只是教条式地、死板地固守,更强调在未来的发展中,在继承党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思想的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对思想理论及政策方针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第四,党要在多党合作的具体实践上多下功夫,提升多党合作的制度化与运行机制的程序化水平。要发展巩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保证合作的稳定良性发展,根本在于促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使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进入制度化轨道。而提升多党合作的制度化水平,关键在于促进其运行机制的程序化。程序化是治疗形式化、空洞化的良药,保证制度可以落到实处。多党合作的实践中党要提前做好科学的制度与程序设计,明确各项政治活动的参与者、参与者的权责、活动的具体步骤、参与者之间的沟通机制等问题,在制度及程序设计上协调公正性与效率性,推动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在程序化中不断巩固,在制度化中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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