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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学者对《直隶河渠书》案的参与
——兼论《直隶河渠书》案与《水经注》案之关系

2020-12-13宋开金刘森文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

宋开金,刘森文

(1.山东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2.山东大学出版社,山东 济南 250100)

《水经注》案是清代中期以来的重要学术话题,学界对此案的关注,已超二百年,“不仅轰动郦学界,郦学界以外的其他名流学者也介入论战,甚至波及国外。在我国学术研究史上,像这样的事,实在找不出另外的例子”。①陈桥驿:《<水经注>戴、赵相袭案概述》,《水经注研究二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8页。一直以来,学界多聚焦于公案本身产生的问题,如《水经注》的版本问题、戴是否袭赵问题,以及对此案的学术史梳理等,而对与此相关的另一学术公案——《直隶河渠书》案却关注较少。实际上,从《水经注》案看,论战的主要参与者也多投身到《直隶河渠书》案中,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直隶河渠书》案是《水经注》案的另一“战场”;而从《直隶河渠书》案看,此案也不仅仅是《水经注》案的“附庸”,其引发的学术话题,亦足以自成体系。本文拟梳理嘉庆以来学界对《直隶河渠书》案的参与情况,并就此案与《水经注》案之关系加以论述。

一、公案之缘起

《直隶河渠书》(以下简称《河渠书》)是方观承任直隶总督时延请学者编纂的一部水利志书。方观承任直隶总督近二十年,“治绩彰显,以兼理河道,治水尤著劳勚”。②《清史稿》卷三百二十四《方观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0827页。约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他想要编纂一部详载直隶河道事宜的书,便将此工作交给了顺德府知府金文淳,金氏又请友人赵一清参与编纂。据赵一清《河朔集序》:“值金门(笔者注:金文淳号金门 )守顺德,奉檄修《直隶水利书》,延予于槐堂”,③李宗侗:《赵东潜年谱稿》,《李宗侗文史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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