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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直隶铸钱史

2021-01-17马超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1年21期
关键词:清朝铜矿

马超

摘 要: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这一时期不仅是封建社会走向衰落并最终灭亡的时期,还是中国传统货币体系逐渐瓦解、近代货币制度逐渐建立的历史时期,货币制度的近代化反映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近代化。清代货币制度均有定制,铸造、流通都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地方性特征。直隶省是京师周边由清政府中央直接管辖的区域,1928年6月经国民政府决定,将直隶省改为河北省,所以直隶省基本上就是现在的河北省。环京师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直隶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均有体现,在货币方面也有显现,所以对清朝直隶的铸钱概况进行区域性研究很有意义。

关键词:清朝;直隶;铜矿;铁钱;铸钱

1 顺治至道光朝直隶铸钱概况

1.1 顺治朝

顺治朝在直隶共设三个铸局,即宣府镇局(治所今宣化)、蓟镇局(治所今蓟县)、密云镇局(治所今密云县)。顺治通宝共分五式:顺治一式为仿明代的光背钱,仅京师宝泉、宝源二局铸造,此时地方铸局尚未开设,所以直隶境内未铸造顺治一式钱。顺治二式为单汉字纪局式钱,样式仿唐代会昌开元钱,钱背标明汉字一个,共计二十二个局名,“(顺治二年)又令山西、陕西省及密云、蓟、宣府、大同、延绥、临清等镇各开鼓铸局”①。此时直隶境内的三个钱局已经开始铸造顺治二式钱,宣府镇局背“宣”,蓟镇局背“蓟”,密云镇局背“云”。顺治三式又称“一厘”钱,因钱背穿右标局名,穿左标“一厘”。“(顺治)十年复开密云、蓟、宣府、阳和、临清等镇鼓铸局,共增炉三百有四座。”②顺治中后期开始出现奸商利用各地制钱重量、成色的差别非法牟利,为杜绝此弊端,开始停铸顺治旧钱,由宝泉、宝源两局铸造背满文“宝泉”“宝源”的顺治新钱,称“顺治四式”,也称“满文式”。由于顺治四式仅由京师钱局铸造,所以直隶没有铸造。“(顺治)十七年复开各省鼓铸局,钱幕兼铸地名满汉文……密云镇局铸‘密’字,蓟镇局铸‘蓟’字,宣府镇局铸‘宣’字,皆满汉文各一”③,此为顺治五式。顺治五式钱铸造了两年,重一钱四分,直隶三局均有铸造记录,但是由于密云镇局铸背“密”字钱尚未发现实物,“其福建、云南、湖广、荆州、武昌、郧阳、密云等七处新钱俱未见之”④,故密云镇局是否真正铸造过顺治五式钱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1.2 康熙朝

顺治十八年(1661)玄烨继位,次年改元康熙元年(1662),停铸顺治钱,改铸康熙通宝,轻重如旧制,颁行天下。流通中的康熙通宝皆为平钱,其主要有两种版式:一为满文纪局,为仿顺治四式样铸,此种钱式仅为京师钱局铸造;二为背文纪满汉文纪局,为仿顺治五式铸。康熙六年(1667)浙江总督廷臣奏言:“各省炉座应令照旧鼓铸,以裕国储,而济民用,各省镇依顺治十七年之例,通行开局。”⑤《清朝掌故内汇编》有此时密云镇局复开及停铸的记载,但从丁福保编、马定祥批注的《历代古钱图说》来看,并没有密云镇局铸造的仿顺治五式康熙通宝图样。此外朱活在《古钱新典》中也认为密云镇局的铸造时间仅为顺治六年(1649)至顺治末年(1661),目前发现的实物也只有直隶蓟镇局和宣府镇局铸造的仿顺治五式康熙通宝。因此,复开之后明确开铸的直隶钱局有宣府镇局和蓟镇局,密云镇局铸康熙通宝钱情况还有待考证。

1.3 雍正朝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雍正继位,十二月确定雍正通宝钱式,次年各省开铸雍正通宝。雍正下令各直省只留一局鼓铸,另加京师两局、云南六局、台湾府局,合计二十五局,雍正朝仅直隶省未曾开炉鼓铸。虽然雍正朝直隶并未开鼓铸局,但从清廷角度来看,直隶省钱局早已在筹划之中。“雍正九年,议定商办洋铜,分解直隶、陕西、江苏、江西、湖北五省,以供鼓铸,户部议每年办洋铜一百三十万斤,解运直隶保定府三十万斤。”①

1.4 乾隆朝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乾隆即位,次年开铸乾隆通宝钱,之前直隶省的宣府镇局、蓟镇局、密云镇局已在康熙十年(1671)停,所以乾隆十年(1745)于保定府置宝直局。直隶总督高斌奏报:“保定府向未鼓铸,今部派官商办交洋铜,自应速筹开局,请配买汉口铅锡,设炉六座,钱幕满文铸宝直二字,每年开炉四十八卯,用铜铅锡六十万斤,铸青钱七万二千八百串。其炉头工料分给银钱,悉照京局之例。”②自此宝直局成了直隶的省局,清初的直隶三局此时均废,仅存宝直局。宝直局在乾隆十二年(1747)九月初七开铸,按红铜五成,加黑白铅、锡铸出样钱,呈乾隆皇帝御览。“(乾隆)三十二年令宝直局余铜铸钱供饷。”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起至五十八年六月止,宝直局设炉五座,每月四卯,共二百四十卯,并剩铜铅锡加卯共发洋铜二十五万斤九厘,白铅二十万七千四百九十九斤十五两九钱九分九厘,黑铅三万二千四百九十九斤十五两九钱九分九厘,点锡一万斤。”③乾隆五十九年(1794),因钱价日贱,时任直隶总督梁肯堂奏请暂停鼓铸,同年各省局停铸。乾隆时期宝直局共铸钱文二百五十九万九千二百八十四串四百九十九文,主要用于支付工料钱和搭放兵饷,保证了市场货币供应,促进了直隶省经济发展和社會稳定。

1.5 嘉庆朝

嘉庆元年(1796)正月清高宗乾隆禅位于皇十五子,改元嘉庆,钱局始铸嘉庆通宝钱。宝直局在停铸两年之后复行开铸,但是由于乾隆仍为太上皇,所以京局仍按比例铸造两成乾隆通宝,剩余八成铸嘉庆通宝。嘉庆时期开铸的钱局合计十九局,局址未有变化,新开云南东川府局,停铸多局。嘉庆铸制钱皆为小平钱,正面为汉文“嘉庆通宝”,背文左为满文“宝”字,右为满文局名。为防私铸,乾隆时确定以红铜五成、白铅四十一点五分、黑铅六点五分、加点锡二分鼓铸青钱,但效果并不明显,改铜铅各半。嘉庆六年(1802),因采办黔省黑铅未能办运至汉口,宝直局无黑铅可用,奏请以铜五成七、白铅四成三斤暂行鼓铸。“嘉庆七年,宝直局设炉五座,每月四卯,共二百四十卯,并尾剥铜铅加卯均照奏定之数……共发洋铜二十八万五千斤,白铅二十一万五千斤,除九一折耗,剩铜铅四十五万五千斤,每钱一文重一钱二分,共铸钱六万零六百六十六串六百六十六文,加补串绳钱九十串一百七十三文,按月解司库。”④

嘉庆十五年(1810),黑铅正常运至保定,八月二十九日起按例三色鼓铸,直至道光朝基本沿用此例。

1.6 道光朝

道光元年(1821)直隶银钱比价为1∶1226,清廷认为是铸钱过多导致钱价日贱,且鼓铸成本增加,各省钱局亏损严重,多被关停。“道光二年闰三月至三年三月止,宝直局设炉五座,共发洋铜二十七万斤,白铅二十一万三千七百五十斤斤,黑铅一万六千二百五十斤。”道光元年(1821)至九年(1829)年铸制钱六万余串,除匠役工食及工本外,余五万五千余串。道光四年(1824)曾因银贵钱贱停铸。宝直局虽在道光十年(1830)之前均开局鼓铸,但因铜铅不敷,常不能足额鼓铸。道光九年(1829)直隶总督那彦成奏请宝直局暂停鼓铸和铜铅采办,各州县所摊派的运费暂行停止。自道光十年(1830)开始,将发放兵饷全部改为银两,不再搭放制钱。以后一旦银价平减,重新奏请宝直局开铸。鸦片战争之后,银贵钱贱现象更加明显,道光二十二年(1842),户部督促各省钱局鼓铸制钱搭放兵饷,以利钱文流通,直隶总督那彥成及后任讷尔经额皆以钱贱、铸则赔本为由奏请停铸。道光二十四年(1844),户部又催开铸,时仍以钱价日贱请缓铸钱文,以节经费而恤兵力。宝直局屡次请缓开局的原因主要是直隶钱价日贱,银钱比价由1∶1300涨至1∶1700,道光九年(1829)白银一两值钱一千三百文,二十二年(1842)合一千四百七十文,从铸钱成本上考虑也是得不偿失。库储铜铅业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防堵海口,奏明全数动拨,铸造炮位,加之修建陵寝,将库存铜铅调拨用完,所以直到咸丰元年(1851)宝直局再无鼓铸。

2 咸丰至光绪朝直隶铸钱沿革

2.1 咸丰朝

2.1.1 宝直局铜质平钱

咸丰改元,依例要铸造咸丰通宝钱,宝直局自道光十年(1830)停铸以来已二十余年不曾鼓铸,钱局内房屋、炉座多已坍塌,应用器具亦俱损坏,匠役人等均经裁撤,仅有官绅续捐铸炮余剩洋铜六千八百一十六斤、白铅三千四百八十斤。修复房屋炉座和铸钱器具、招募匠役、采买铜铅等需银六万余两,才能铸出制钱六万余串。按当时直隶银一两兑换制钱二千文计算,以钱易银亏折过半,搭放兵饷,有累兵民。但是新帝登基必须铸造年号钱,以彰钜典。最终在保定同知署内设一炉,“闰八月开炉,共六卯余,余铸出正项钱一千五百二十五串七百二十六文,除扣支垫买黑白铅价值,垫修炉磨各房,工料及员吏公费料价等银,八行匠役工食钱文之外,应批解正项钱六百八十九串三百九十五文,解交司库”。铜铅用完之后即行停铸,咸丰四年(1854)之后始铸铜铁大钱。

2.1.2 宝直局铜质大钱

咸丰帝允行大钱之后,户部奉上谕督促各省钱局开铸。咸丰四年(1854)七月,直隶总督桂良上奏报,收获铜一万七千七百零七斤,并调拨天津道县库存洋铜一万九千二百四十五斤,共收铜三万六千九百五十二斤,于当年六月开炉鼓铸,铸当十、当五十、当百三种铜质大钱。由于铜斤不敷,故咸丰四年(1854)六月至次年五月,宝直局仅设炉四座,铸出钱文七十八卯,用铜十六万斤,铸出当十大钱三百四十六万零三十二个,当五十大钱三十九万二千二百六十一个,当百大钱十九万六千四百九十二个,共折合平钱七万三千八百八十串二十文,除工本外,库存三项大钱合制钱五万八千六百一十文。此次铸造,币材来源广泛,有采买,有调拨,有废旧铜器,有炸裂铜炮,有残破佛像等,铜铅锡搭配也很不规范,比例屡变,每月铸造额由四卯至十二卯不等。“(咸丰)五年五月,宝直局设炉四座,至十二月止,三十五卯共用洋铜四万一千六百七十斤六两六钱,补色耗铜一千零四十一斤十二两一钱六分,白铅三万二千四百四十五斤八钱,黑铅二千四百二十三斤十三两六钱,杂铜二千五百六十斤十一两,因铅不敷,配收三十一卯当十大钱二百三十一万八千三百六十六个,合制钱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串六百六十文。”

开始时铸当百二成,当十、当五十各四成,直至最终全铸当十大钱。因当五铜钱现仅见雕母或母钱,所以宝直局在咸丰朝共铸行平钱、当十、当五十、当百四种铜质钱。

2.1.3 宝直局铁钱

由于大钱实际价值低于面值,私铸、私销现象很严重,虚值大钱充斥市面,足值制钱逐渐退出流通,流通时也只可作一钱使用,且商民皆不愿使用。因为铜料缺乏,只好以价值更低的铁作为币材。咸丰四年(1854)三月,惠亲王绵愉奏请开铸铁钱,以铁铅粉鼓铸制钱,获皇帝批准,并试铸成功,时称“轮廓完好,颇可通行”。宝直局共铸制钱、当五、当十三种面值铁钱。“五年户部附奏议,令直省宝直局开炉鼓铸铁钱,对发当十铁样钱、铁制钱各五枚,直隶总督饬司转饬宝直局,将绅商自备工本捐铸,筹议绅商等公议自备工本器具,认捐二十炉,悉遵奏案照。”①咸丰七年(1857)正月至九年(1859)十月,宝直局设铁钱总局、分局各一,共二十五炉,以二成铸当十大钱,每重六钱,八成铸制钱,每重一钱二分。后因铁大钱行用不畅,咸丰七年(1857)五月之后仅存总局五炉,停铸当十大钱,仅铸铁制钱,铸出当十大钱、制钱共铸合制钱七十九万一千零一串,获余息钱九万二千二百四十七串零八文六分。

2.1.4 咸丰朝直隶其他铸局

咸丰时期除恢复并扩大宝直局外,还在遵化设宝蓟局,铸铜质平钱及当十、当五十、当百大钱,另有当五铜母钱,极少见。于咸丰四年(1854)闰七月中旬开铸背满文“宝蓟”钱,后又设炉座鼓铸铁钱。铜质当百钱重一两五钱,当五十钱重一两,当十钱重五钱,至十月共铸钱二万数千余串,主要用于搭放兵饷。开铸不久,钱文减重,当十钱重三钱五分,当五十钱重甚至不及五钱,导致私铸盛行。马兰镇总兵庆锡十一月初四日奏:“当百大钱一万九千余个,私铸的有六七成之多,外来商民罢市,兵丁不愿领用,不能搭放。”②至十二月二十一日,马兰镇总兵柏葰又奏:“铸钱分量减少,制作不精,散放时商贾兵丁不肯行使,眼下铜铁原料皆无,以致停炉。”③宝蓟局仅开炉五个月。

除宝蓟局外,于咸丰四年(1854)八月二十六日在热河省设宝德局,九月初六日开炉鼓铸,早期有大铜炉两座、小铜炉一座,共铸当十、当五十、当百大钱五卯,折合制钱四千三百八十四串。咸丰五年(1855)添铁炉两座,每月铸五卯当五铁钱,后添炉两座,每月铸四卯当十铁钱,所铸铁钱均用“宝直”二字。由于热河铜斤缺乏,加之兵民不愿使用大钱,故咸丰五年(1855)正月停铸当五十、当百大钱,四月停铸当十大钱,至八月二十九日,因鼓铸既无成本、行使亦难流通,热河都统柏葰奏请暂行停炉。宝德局开铸仅一年,也最终停炉撤局。宝德局共铸铜质小平、当五、当十、当五十、当百五种,铁制平钱、当五、当十钱三种。宝蓟局、宝德局都是在清王朝财政危机、国力衰微、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为了解决财政问题而设立的,但从作用上看不仅未缓解危机,反而加剧了通货膨胀,是由传统制钱体系向近代货币体系过渡的动荡时期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產物。

2.2 同治朝

宝直局自咸丰九年(1859)十月停铸以来,直至同治五年(1866)五月初十日才再次开炉,“宝直局奉文鼓铸,建元同治,钱文动用库存洋铜黑白铅锡搭配,议铸五卯有余,工料公费均照乾隆五十年成案”。所铸同治通宝钱,每枚重一钱二分,共铸三十八卯,九千六百三十串一百八十八文。同治朝各局铸币均不多。

2.3 光绪朝

光绪十三年(1887),全国又掀起一股恢复土法制钱的浪潮,宝直局铸光绪通宝钱,并在天津设宝津局,铸一钱重光绪通宝,不久即停,原因是铜料不足、铸本昂贵。为提高铸造效率,李鸿章主持从英国购进铸币机器,但仍需按中国制钱在币中央打孔,费力且损伤机器。遂又在天津机器局添炉十二座,土洋并用,但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每铸钱一千文,亏损四百九十一文,遂停铸。次年,虽户部令宝直局重新开铸,但由于各种原因再未铸钱,宝直局至此停局,直隶省的制钱铸造宣告结束。

3 清代直隶省铸钱特点

3.1 所设钱局数量多

清初,钱局的设立多是由于政治、军事、经济的需要,就近鼓铸,搭放兵饷。雍正朝开始,原则上每省仅设一个钱局,云南等特殊省份例外。咸丰时钱法大坏,钱局设立更加随意。

清人入关之后,先后在各地设立的钱局有六十余个,其中数量在四个及以上的省份有直隶、湖北、云南、新疆四省。为何这四省所设钱局数量多于其他省份,原因就是这些省份在当时有特殊的地位。直隶拱卫京师,地理上的地位至关重要。“国初尚沿明旧制,其蓟、宣府、大同、延绥四镇明代在九边之列,……密云为顺天巡抚所驻,并设总兵等官,蓟与临清各设总兵等官,并为重镇,故特置钱局。”①可见清初直隶三局均设在政治军事重镇,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当时设置钱局数量较多。

咸丰时期是清代币制的又一大变革时期,除在府治保定设立的宝直局,又新添宝蓟局、宝德局等诸多钱局。这次变化的特点是新添钱局多,铸钱种类繁杂,铸钱流通不畅,钱局存在时间很短。设置钱局解决币制危机目的不但没有达到,反而破坏钱法,引发通货膨胀。

3.2 铸钱铜料皆为洋铜

清代铸钱所需要的最重要的币材就是铜,乾隆朝滇铜兴起之前,主要靠收集前代旧钱废铜和采买日本东洋铜。乾隆时滇铜开采渐旺,京局铸钱基本上采办滇铜,只有在铜斤不敷时增购洋铜调剂,但是洋铜进口并未完全停止。洋铜质量总体上较高,清政府允许直省铸局购买洋铜鼓铸,使用洋铜比例最高的是直隶和山西,山西虽大部使用洋铜,但也同时使用本省产红铜及汉口的商办滇铜、川铜。惟有直隶全用洋铜,从铜料的来源上看,也可以看出直隶在各直省钱局中的独特地位。

3.3 制钱体系与京师关系密切

清初钱局均设立于军队驻扎的军事重镇,蓟州、宣化均属军事要地,在九边之列,拱卫京师,在此设局铸钱,目的在于派发兵饷,保卫京师安全。而且清代京师铸钱占主要地位,时有征调各省制钱调剂京师,或由直省代京师铸钱,弥补宝源、宝泉生产不足。此外直隶环绕京师,货币使用虽有地区限制,但两地毗邻,货币在流通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关联,直隶地区币制稳定也会保证整个京师地区的金融稳定,直隶独有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的制钱体系与京师的货币体系必然存在密切的关系。

清人入关之初,在直隶设置蓟镇、宣府、密云三个铸钱局,它们为边关的稳定、经济恢复奠定了基础。随着经济发展对货币需求的增加,宝直局自乾隆十二年(1747)开铸,至道光九年(1829),经过82年相对稳定的铸钱,铸出制钱四百四十二万余串,为平衡银钱比价、稳定社会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咸丰朝铸行虚值大钱、低值铁钱,导致钱法大坏,货币体系混乱。清政府在全球银价大跌、国内铜斤开采不足、洋铜采办愈加困难的情况下,仍试图恢复传统制钱体系,而以货币为基础的世界范围内经济活动日益扩大和加强,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清代传统的银钱双本位货币制度终将终结。清末货币制度的崩溃,首先影响到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并最终导致政治制度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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