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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助力网络反腐:技术—制度协同视角

2020-11-30唐衍军肖长春

理论导刊 2020年10期
关键词:网络反腐区块链技术

唐衍军 肖长春

摘 要:区块链拥有分布式账本、共识机制、数字签名等核心技术,能够促进廉政信息共享、保障信息真实、缓解信息不对称,实现以新技术手段治理腐败的目的。以区块链网络传输廉政数据能够提高腐败案件查处效率、增强腐败线索获取力度、提升隐性腐败治理效果。区块链非对称加密技术能够保护数据隐私,时间戳助力信息溯源,智能合约为网络反腐平台建设提供低成本的技术基础设施。以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对腐败行为进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及事后惩处,可助力开创“技术—制度”协同反腐的新局面。

关键词:区块链;廉政信息;网络反腐;技术—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0)10-0073-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居民获得感的分异特征评价与提升策略优化研究”(19BTJ048)。

作者简介:唐衍军(1978-),男,山东泰安人,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国家审计与公共治理;肖长春(1965-),男,江西永新人,华东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1]。国家监察与国家审计是国家监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国家监察体系形成后,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必将在反腐斗争方面进行协同,并在审计信息和数据方面实现共享和协作[2]。通过两者的有效耦合发挥协同监督效应,从制度层面提高腐败治理成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网络反腐的本质是借助高效、便捷的信息技术来打击腐败[3],但由于当前廉政数据信息化方面较为落后,使得网络反腐的效果难以凸显[4]。区块链以其分布式、透明性、可追溯性、安全性高等技术特征和优势,正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5]。当前区块链已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带来颠覆性创新,其技术发展与创新应用也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要求,要加强区块链在多领域的应用研究,使其在建设网络强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本文对区块链应对网络反腐困境的机理和路径作出探讨,以建立“技术—制度”协同反腐机制。

一、网络反腐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借助信息化网络平台,使腐败问题的现代化治理成为可能[4]。但网络反腐过程中所面临的数据壁垒、信息失真、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有效合作发挥腐败治理功能形成一定掣肘。

(一)数据壁垒阻碍反腐协作

当前信息化数据建立方面,有的地区已建立起有关公务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行为履历方面的数据库;有的地区数据信息采集记录还停留在过去纸质+手工模式。各部门在信息化系统建设中也各自为政,缺少统一规划。数据壁垒的存在,使得构建互联互通的反腐网络体系困难重重。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之间数据采集的标准不统一,腐败治理数据的流动性以及可获取性都较低,利用网络进行系统性整体分析较为困难。碎片化、不完整的廉政数据信息难以被有效运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难以有效协作形成反腐合力。

(二)信息失真延误案件查处

政府部门所构建的数据库是反腐数据信息的主要来源。数据的收集经过多次汇总与处理,难免会存在一些人为的删减或修饰,数据造假、数据掺水、数据偏差等数据失真情况时有发生。同一事项的数据信息在不同部门数据库也可能不同呈现,甚至还存在着某些公权力个体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篡改个人数据的行为。这些情况都会增加腐败治理相关数据的误差,使数据的利用程度不高。识别包含失真信息的数据将耗费监察机关的大量精力。价值含量低及错误的数据会对案件查处工作、反腐情报收集和腐败线索查找造成不良影响,延误腐败预防及治理工作。

(三)信息不对称滋生隐性腐败

在公权力使用特别是国有资产处置方面,隐性腐败呈现多发态势。信息不对称是以信息腐败为表现形式的隐性腐败产生的首要原因[6]。信息不对称造成信息资源稀缺,从而导致信息垄断及信息寻租行为,需求稀缺信息的人以财富与信息垄断者换取信息。腐败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是对国有资产处置决策或公权力使用行为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曝光及公开处理。信息腐败、期权腐败等隐性腐败行为比显性腐败更加隐蔽、曲折和狡诈,其证据获取更为困难,由此成为比较“安全”的权力寻租路径。信息不對称还造成监察部门无法对公权力使用人的行为进行客观而有效的评估,进而导致监察失灵[7]。

二、区块链应对网络反腐困境的机理

区块链以分布式账本、共识机制、数字签名等核心技术为基础,助力数据实时共享及交易透明性的实现[8]。区块链及其核心技术的创新应用,有助于实现廉政信息的网络实时传输,通过促进信息共享、保证信息真实性、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腐败案件查处效率、加大腐败线索获取力度、增进隐性腐败治理效果。

(一)促进信息共享,提高腐败案件查处效率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是去中心化基础构架和时序数据链式结构的组合。由于没有充当中心化节点的服务器,区块链网络数据在多个节点互为备份,每个在网节点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账本由多方交易的数据记录所构成,是一种包含交易和信息的数据结构。区块链网络中的交易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共同维护。区块链网络下的每台终端设备都可以作为一个节点,记载交易信息的区块在所有节点同步生成并实时更新,实现信息维护的多主体共同参与,并共同承担政府数据区块的监管责任。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形成了一个信息共享的信任生态系统,能解决传统记账技术的信息壁垒问题,使得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在多节点组成的网络中,实现廉政数据共享及腐败行为共同治理。

根据现行《监察法》,审计机关对于涉及国有资金使用领域的审计腐败问题线索,应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作为腐败治理的子系统,出于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需要,国家监察与国家审计应加强信息共享,并形成协同治理格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借助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能实现腐败治理过程中信息共享、数据互通,保障廉政数据传输同步与格式统一。区块链网络下的数据信息维护与监督由多主体共同参与,腐败治理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得到保持。根据预先设定的权限,审计机关在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廉政数据网络下,将调查出的腐败问题线索提交到链上,监察机关固定证据、启动调查,形成全方位协同反腐的格局,提高腐败案件查处效率。

(二)保证信息真实,加大腐败线索获取力度

区块链独特的“区块+链”账本结构及数据存储中的共识机制,保证了链上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技术的使用能够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并以一致性协议保证各个节点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多个节点对新的交易进行计算,系统通过PoW工作量证明法选择最快的节点来记账。在所有在网节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将生成的数据存储到区块中,再将存有交易或事项的区块按照时间顺序持续添加到原有区块链的尾部。对共识机制的直观理解就是新区块的生成必须经过全网一半以上节点的审查和“共识”。基于共识机制,修改一个区块中的数据,则会改变它之后的所有区块。共识机制的存在,使得修改区块链数据的成本极高,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实现,从而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完整,大大缓解廉政数据收集应用中的信息失真问题。

反腐治贪的首要前提是获得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人的问题线索[9]。网络反腐中的信息失真问题,增加了审计机关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难度,也使部分线索难以被监察机关有效采纳。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出台前,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在腐败犯罪线索移交及案件查处方面协作不够,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空当。区块链共识机制增强了反腐相关数据信息的可靠性,有助于增强审计证据的公信力及腐败问题线索发现力度,促进腐败线索移交、腐败问题查处和反腐成果共享。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结构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方式的改变,有助于增强腐败治理工作的协同效果。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权力机构或国有资金使用部门进行实时监控,获取审计证据、收集腐败线索,視违法违纪严重程度在线请求监察机关协助或者对犯罪线索进行实时移交。监察机关通过对数据信息的综合研判,确定侦查重点和方向,提高办案效率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三)缓解信息不对称,增进隐性腐败治理效果

信任会增强信息披露意愿并增加信息透明度[10]。区块链数字签名技术能够提高信息透明度,解决廉政数据收集应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区块链上的交易通过点对点转账方式完成,在转账过程中生成区块数据。区块链网络中每位用户都有一对公私钥,公钥对公共账户中交易签名,私钥对加密的数字交易签名。当用户A利用公钥向用户B签署一个数字签名时,这项交易被打包成数据区块并加盖时间戳,向全网公开。这项交易立即被整个系统的多个节点进行冗余备份,数据区块由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共同维护。所有网络节点都遵循同样的私钥加密规则,实现交易信息的透明化,并维护数据的统一性。数字签名技术使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在场情况下实现数字互信,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将隐性腐败予以曝光,增强监审协同治理腐败的效果。

以往对隐性腐败现象重视不够,使得各种隐性腐败行为层出不穷[11]。提高信息透明度,当其不再稀缺时,就不再具有经济性,从而减少了信息权力寻租的机会。信息透明度增加还提高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与腐败治理的意愿和机会,形成全方位协同反腐的环境,使各种隐性腐败行为无处可藏。区块链数字签名技术下,用户之间的任何交易信息都会被打包成数据区块并加盖时间戳,向全网公开。在以非对称加密技术保护隐私数据的前提下,区块链交易信息透明、数据存储规则透明、运行程序公开,为揭示、查处隐性腐败提供了便利。监察机关可以通过任意一个节点对信息进行查询,并对腐败犯罪线索进行实时追踪。通过区块链网络所提供的可信数据信息,提高对各类隐性腐败行为的治理效果,推动腐败治理全覆盖局面的形成。

三、运用区块链推进技术—制度协同反腐的路径

以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为基础构建数字化平台,是应对网络大数据挑战的一个有效路径[12]。在公职人员财产监控制度的基础上,打造“廉政大数据平台”统合各种廉政信息资源,能够为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基础[13]。制度与技术是实现对公权力运行有效监督的两个重要要素[14],建立区块链反腐网络平台可以使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一)搭建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推进技术反腐

当前区块链已超越记账功能,被应用到各种场景,区块链网络架构也步入智能合约3.0时代,使得以区块链为底层架构的网络反腐平台建设具备了技术可行性。下图就是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而构建的网络反腐平台逻辑框架。

1.廉政数据资源库。廉政数据资源库主要对政府的政务活动数据、公安机关的公民个人数据,以及与公民投资和消费活动密切相关的商业企业数据等进行收集和整合,为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廉政数据采集推进已有纸质数据的数字化,盘活各个层级的政府数据资产,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廉政信息共享。具体来说,廉政数据资源库所收集的数据主要包括:其一,各地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执纪问责等廉政信息;其二,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人事任命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数据信息;其三,审计机关的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等的相关报告;其四,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扶贫支出等财经信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信息;其五,公安机关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等数据;其六,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级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数据。

2.廉政数据传输层。区块链网络中的交易和数据被实时记录,并以哈希数的形式存储在各终端的区块中。区块链时间戳功能,保证了交易标的传递路径被完整记录和追溯,有利于信息溯源。为实现后续廉政数据处理及信息实时共享的便利化,多种来源及不同格式的数据将在数据传输层进行标准化处理。数据传输层运用多种软硬件设备和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基础上,实现了全网信息同步、处理规则透明、数据格式统一。数据传输层所用到的硬件设备主要有计算设备、数据接口、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等。时间戳技术、非对称加密、共识协议、网络协议等核心技术解决了数据传输中的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问题,确保监察机关及审计机关实时、有效获取所需的数据信息。

3.腐败线索追踪。审计机关与监察机关在腐败治理方面的协作,侧重点在于发挥审计搜集和归类腐败证据的功效[15]。腐败行为一般多发生在经济领域,依靠审计能够发现经济领域腐败问题,还可以获取其他类型违纪行为的重要线索。无论是合规性审计还是政府绩效审计,无论是财政审计还是经济责任审计,都有助于发现公权力机构和人员的腐败行为。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下,审计人员利用区块链数字溯源存证技术,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并生成审计疑点清单。系统根据涉及非标准程序、系统异常等情况,对异常项目进行自动汇总,将经济腐败行为线索实时移交,监察机关对线索进行追踪查证,对腐败行为人依法予以惩处。区块上的时间戳不仅能够证明事项的存在性,还可根据其上的信息写入时间对事项进行追踪溯源,保证廉政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腐败线索追踪的有效性。

4.廉政风险管理。有效的反腐败体系必须能够有效预防腐败,在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下,能实现廉政风险的识别与控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凸显制度建设所带来的反腐优势。廉政风险协同管理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跟踪与风险控制等阶段。风险识别阶段,针对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上的经济活动腐败线索,监察机关从公职人员角度切入进行风险识别,实现监察和审计两个监督子系统的“双剑合璧”。风险评估阶段,审计机关可以联合监察机关,针对与腐败问题相关性最大的经济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并对由此引起的腐败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跟踪阶段,审计机关与监察机关对腐败犯罪嫌疑人和腐败发生领域实施交叉协同合作监察,提高腐败风险的预判性。风险控制阶段,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对腐败违纪人员和存在问题的经济活动进行协同处置,提升国家监督系统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5.技术应用层。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的技术应用层主要用来实现数据和信息的编程处理,应用计算机视觉、图形学、图像学等方面的技术,将监察机关输出的结构化廉政信息转换为图形图像的形式,并运用多维分析、多元分析、关联分析、社会网络等分析工具,对从其他部门或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处理,以可视化的形式将各类廉政信息予以主观展示,拓展腐败治理工作的覆盖范围,提高对腐败行为的协同治理效果。根据对廉政数据的分析及挖掘结果,对政府部门和个人的公权力使用行为进行研判,分析结果不仅有利于揭发贪腐行为,还可以通过区块链数字签名机制下的预测功能发现潜在的贪腐问题,为监察机关提供廉政预警信息。

6.实时操作界面。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的实时操作界面,用于对腐败治理信息进行实时维护,在对隐私信息加密的基础上对社会公众开放。实时操作界面主要由实时监控、腐败预警、廉政倡议、反腐协作、结果公告、整改信息、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等模块组成。其中,实时监控与腐败预警模块通过对公权力使用行为的实时监控,对超出系统设定阈值的资金使用等行为进行实时预警,以提升警戒应对廉政风险。反腐协作模块与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国有资金使用单位的数据库相链接,实现反腐信息共享,形成腐败治理的全覆盖。结果公告和整改信息模块主要汇总对廉政风险防范重点机构的监督结果及其整改情况,发挥警示作用。廉政倡议、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等模块不仅发布相关信息,也汇总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及腐败治理制度建设的谏言建议,并对采纳情况做出反馈,以完善反腐防腐制度。

(二)利用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优化反腐防腐机制

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集信息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共享、信息应用于一体,通过技术—制度协同实现对腐败行为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惩处,并通过完善防腐反腐机制,实现有效预防腐败的效果。

1.建立腐败事前预警机制。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通过对廉政风险指标的协同评估和管理,对超出预警指标的公权力行为人或其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预警。该机制利用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对特定公权力使用对象进行摸排、定位及核查,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信息,并以数据挖掘和分析为基础对廉政建设情况做出评估和预测,实现对各类不同程度廉政风险的预警。腐败预警机制由信息收集、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实时预警等环节构成,既统一收集多个政府部门数据,也对识别腐败行为的关键指标进行筛选。设定预警指标的基准数据来自于数据资源库,同时在数据交互的过程中实时更新。腐败预警机制可在腐败行为发生前就发出预警,使公权力行使部门及国资使用单位提升警戒,通过制度建设降低腐败发生概率,使腐败治理关口前移,在公权力行使和公共决策的源头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2.健全实时腐败监控机制。在对政府官员的腐败监控中,创新技术方法能提高审计人员有效发现腐败问题的能力,并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16]。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相互协作,健全腐败实时监控机制,不仅有助于及早发现公权力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为监察机关查找腐败案件线索和固定证据提供便利,并从以下两个方面降低公权力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其一,对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权力行使及重大投资项目实时监控,发现公权力行使人腐败行为线索,识别被监督对象内部管理或者制度、体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通过实时反馈促进其健全制度,降低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其二,利用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的去中心化设计,提高监察和审计协同效率,通过将实时监控发现的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实现腐败案件的高效查处并对腐败行为进行实时曝光。健全实时监控机制将增强公权力使用人对自身腐败行为必然受到惩罚的认知,促使其通过自我纠偏机制形成洁身自好的价值认同,最终实现由“不敢腐”向“不想腐”转化。

3.搭建监审协作机制。监察审计协作治理腐败不仅体现在腐败线索移交方面,还体现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方面。建立反腐协作机制有助于挖掘审计机关在腐败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发挥国家审计的腐败证据搜集和归类功效,为监察机关就贪腐行为调查取证提供线索和信息。监审协同机制包括信息协同、技术协同、规范协同、业务协同等方面。信息协同要求双方通过区块链网络反腐平台共享反腐信息,快速移送腐败犯罪线索、实时固定犯罪证据、及时转移反腐成果。通过技术协同实现技术共享、方法互用,从而突破现有腐败监督难点,提高腐败惩处效果。规范协同要求两者在惯例、规范与制度方面的交叉事项上协调一致,形成职能明确、相互协作的腐败治理体系。业务协同要求审计机关与监察机关进行项目流程协调及工作内容协调,实现对腐败现象的共同研判与执法协调,提高腐败惩处的效果和精準度。

4.完善反腐防腐機制。腐败治理关键在于找到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完善制度化反腐防腐机制来预防腐败。区块链网络反腐防腐机制主要通过结果公告、整改信息、廉政倡议、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等实现。结果公告通过将腐败治理相关事项在线实时公布,提高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及腐败治理的关注度,共同对腐败行为进行约束和预防。整改信息主要反馈廉政风险高发领域或部门的实时整改情况,促进公权力部门廉政制度建设的完善。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及交易透明性特征,使社会公众能够即时参与到腐败监督和治理中来。廉政倡议将实现社会公众与腐败治理部门的互动,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群策群力治理腐败。政策法规以普及的方式助力反腐防腐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制度建设则以各项制度的构建与衔接助推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共享廉政数据,实现公众参与和廉政建设过程的无缝对接,为腐败治理构建更广泛、更厚实的民众基础。反腐防腐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各级各类廉政数据系统相链接,实现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从而促成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相互协作,通过对大数据语境下腐败发生深层次原因的分析,形成区块链下网络大数据反腐的技术与制度协同互促、相得益彰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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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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