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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后蜀崔有邻墓志考释

2020-11-06李霞

惠州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崔氏新唐书墓主

李霞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后蜀崔有邻墓志曾在2015 年全国金石名家传拓邀请展上展出,并收录于《全国金石名家传拓邀请展集萃》一书中[1],学术界还未有研究成果问世。墓志现保存较为完好,呈正方形,边长为68 厘米,墓志盖(图1)与墓志铭(图2)均存于世,墓志盖上清晰可见用篆书刻成的 “蜀故清河崔公墓志铭” 九字,边刻有花卉纹,墓志志文首行题为 “蜀故朝议大夫守太常少卿兼成都少尹柱国赐紫金鱼袋崔公府君墓志铭并序” 。

墓志志文撰者为 “翰林学士中散大夫守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刘曦度” 。关于墓志的撰写者: “凡墓志之作不外三类,一位制度性撰文,一为亲人自撰,一为非亲请托撰文”[2]60。 “(非亲请托撰文)其撰者包括朋友、同僚、故吏、家臣、门客、同门、乡贤、慕名访及和尚道士等[2]104” 。又 “刘义度,后蜀工部侍郎…按义度、羲度,羲叟、曦度字形相近,二人同为后蜀侍郎,当是同一人”[3],撰者刘曦度曾担任后蜀工部侍郎,与墓志主都曾在蜀地出仕,且志文中载: “小子昔在故国求进沐,府君解而饯之,擢第与未成名俱同。” 可知,撰者刘曦度受到过崔有邻的帮助,二人为朋友关系。又: “二子以将植松梓,尚阙纪颂。” 即该方墓志应为刘曦度受到崔有邻二子所托而成的非亲请托类撰文。该志文由党茂先书并篆额, “墓志铭文的内容很有价值,可作文献史料,以补史书之不足;又具有很高书法艺术价值,故亦是研究书法、碑刻艺术的重要资料[4]” 。该篇墓志铭由楷书镌刻而成,刻字清晰,书写规整。该文由陈延昌镌刻,录文如下:

蜀故朝议大夫守太常少卿兼成都少尹柱国赐紫金鱼袋崔公府君墓志铭并序

翰林学士中散大夫守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刘曦度撰

公讳有邻,字朋善,贝州清河人也。厥初生为神农,所扸姜姓。至周秦汉以降,梁宋魏皆夹辅公侯,蕃衍盛大,弈业穹崇,迨至有唐,世习贵胄。昔南有顾陆,北有崔卢,推号甲族,无以加也。曾祖皇唐淮南节度使讳从。祖河南寿安尉讳彦方。大父太子詹事讳敬嗣。从父潭、广、鄂三镇节度使,四授中书门下侍郎,守侍中讳胤。曾祖母卢氏,燕国夫人。祖母卢氏。妣卢氏,不幸短折,生一子,名整,茂才擢第,平判入等,历官殿院,赐绯。续婚荥阳郑氏,外祖皇唐丞相讳昌图,府君即郑夫人所出。其或缮甲治戎,爱民如子。三吴阜俗,百越通贾。得柳庄社稷臣名,郄縠诗书将誉,即杨帅之政令也。次若南昌驰誉,北部收威。志在三清,门悬五色,即寿安尉之问望也。有是授经胄子,赞道东宫。可凭寔类山涛,堪重颇同孔霸,乃大詹之懿范也。矧乎视三足,肖一拳,询庹启沃,翼亮济世。紫宸献替,黄阁论道。扶危返政,去虐除邪。无何三百年季有终,十八帝位有限。天不从愿,时不载立。所谓历数乃归於梁,斯大貂之茂绩也。公本高门大族,因谷改陵变,晚尚典诰。承祖德之业,履元和之惇。贞而有信,干而无扰,不赴调举。一子出生授京兆参军,房陵、禹城、卫南、寿光令在任。以务滋稼穑,树之风声。虽羃羃烟深,不种陶潜之柳。而迟迟风暖,爰开潘岳之花。自斟灌受征,拜监察御史。触邪挺直,辩讼明了。出职郑巡,复除殿院。赐绯,试小版、孟州廉判。次授祠部郎中,出职遂州节判。属中原俶扰,西蜀开霸。首拜中驾、柱史判杂,赐紫。改成都少尹、奉常二卿。临事知机,当涂有断。积功累行,祖仁本义。守志道不矜,其才勤庶务。罔怠於治俾,期播以美政。将惠劳人,忽斯降罚。偶婴微恙,讵至弥懵。所谓不融景命,中岁倾丧。苟上天有鉴,岂贤者无祜。即于其年二月十一日薨于成都府成都县石镜里私第,享年有六十。夫人卢氏,乃太子少詹虔之长女。技能弹丝捻竹,功有纫针执笲,止臻中寿而殒。公有子二人,长曰明济,未婚宦。㑺人敏健,耽味坟籍。颖晤辩惠,可继德门。一子哥奴,年才龆龀。长女适范阳卢延雍。第二适姑臧李椿,故右貂光宪之子。次适姑臧李致尧,故右揆燕之子。最小适河东裴贯,故殿院绍昌之子。呜呼!日月遄迈,兴亡递迭。昨非今是,倏往欻来。留去之间,前后而以。莫不二子泣血,一女绝浆。邻为停舂,里为罢社。天子悼耶,贤相嗟矣。赠之布帛,锡之金钱,用明追想。至当年三月八日卜穴于华阳县普安乡钦仁里郊原,礼也!小子昔在故国求进沐,府君解而饯之,擢第与未成名俱同。故谯国夏相幕中首尾二纪,备谙履行。二子以将植松梓,尚阙纪颂。睠斯相讬,乃为铭曰:

猗嗟崔氏,姜折源流。世习轩冕,代继弓裘。出将入相,为伯为侯。家不绝嗣,乃有二卿。性惟端悫,行也贞明。如何中寿,景命俄倾。在昔我里,交友惟良。无悔无咎,有则有常。今闻代谢,图茹悲伤。二子孤藐,一女号咷。叩□地兮地深邃,诉青天兮天更高。卜丘墟而冀安宅兆,立铭纪而用报劬劳。

冯翊党茂先书 并篆额 陈延昌镌

大蜀明德四年太岁丁酉三月甲寅朔八日辛酉记

图1 《蜀故清河崔公墓志铭》墓志盖拓片

图2 《蜀故清河崔公墓志铭》墓志铭拓片

一、墓主及家族世系

志文载: “公讳有邻,字朋善,贝州清河人也。” 即墓主崔有邻出生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都赫赫有名的清河崔氏家族。志文载: “厥初生为神农,所扸姜姓。” 据《新唐书》载: “崔氏出自姜姓。齐丁公伋嫡子季子让国叔乙,食采于崔,遂为崔氏”[5]2729。即崔氏出自于姜姓,是神农氏的后裔,西周时期齐丁公伋嫡子季子采食于崔地,故得其姓氏为崔。

门阀士族产生于东汉时期,在魏晋南北朝时达到了极盛,出现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的局面。自入唐以来,世家大族虽呈衰落之势,但清河崔氏一族在有唐一代仍位居高列,位列 “五姓七望” 之一,盛极一时,出将入相、位列高官者更是无数。崔氏一族分为清河崔氏与博陵崔氏两个郡望,《新唐书》中记载: “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郑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5]2817。其中郑州、鄢陵、南祖、清河大房、清河小房、清河青州房六房属清河崔氏,其余四房属博陵崔氏。

对于墓主崔有邻,史籍中未见立传,对其记载也比较少,《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简单的提到了 “有邻,字朋善,祠部郎中”[5]2745。《旧唐书·崔胤传》中提到了 “(崔胤)子有邻”[6]4587。但因清河崔氏一门显赫,《旧唐书》与《新唐书》中不乏有对其先祖的记载。根据志文中关于墓主家族世系的记载并比对《新唐书·宰相世系二下》中关于清河崔氏南祖一房的记载,崔有邻出于清河崔氏南祖一房当是确切无疑的,清河崔氏南祖一房在唐代位列高官者甚多,官至宰相者就 “有昭纬、慎由、胤、詧、神基”[5]2817五人。但《新唐书》与《旧唐书》中关于崔有邻的家族世系记载似有错误之处。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崔有邻祖父为崔从,崔从生有五子:彦方、慎由、周恕(初名慎经)、安潜、彦冲。又:彦方有子敬嗣;慎由有子昌遐、胤;周恕有子有邻(即墓主);安潜有子柅、舣、伽护;彦冲有子勍、就、让郎、涓、蛮[5]2744-2747。由此可见,崔有邻为崔从之孙,崔周恕之子,与崔敬嗣、崔胤为堂兄弟关系。

《旧唐书》中关于墓主崔有邻与其家族的关系记载并不多,仅见于《崔胤传》。其书载: “(慎由)父从”[6]4577“慎由子胤[6]4582” “(崔胤)子有邻[6]4587” ,即崔有邻为崔从曾孙,崔慎由之孙,崔胤之子。可见,《旧唐书》与《新唐书》在记载关于墓主世系处有明显矛盾。

《旧唐书》与《新唐书》中关于崔有邻祖、父为何人的矛盾,岑仲勉先生在《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外三种》中考释道: “崔有邻:劳氏引《新唐书》表,有邻为周恕即惧经子,祠部郎中,又《旧唐书》一七七《崔胤传》子有邻;由前则有邻乃胤之从昆,由后则有邻为胤之子,二者不能并存,劳氏无说。按胤子在唐末似不能跻至祠中,若是从昆则不发生疑问矣。其人无疑仕唐末,但不知何帝何年”[7]。按照岑仲勉先生的这种说法,如果崔有邻是崔胤之子,其在唐末似乎不可能官任祠部郎中,故岑仲勉先生更加偏向于《新唐书》中的说法,即崔有邻乃是崔周恕之子,与崔胤为堂兄弟关系。

墓志铭的出土为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可靠证据。志文中记载: “曾祖皇唐淮南节度使讳从。祖河南寿安尉讳彦方。大父太子詹事讳敬嗣。从父潭、广、鄂三镇节度使,四授中书门下侍郎,守侍中讳胤。” 即崔有邻乃是崔从曾孙,崔彦方之孙,崔敬嗣之子,崔胤的侄子。曾祖崔从仕德宗、宪宗、穆宗、文宗朝, “(大和)四年三月,召拜检校左仆射,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御史大夫,充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6]4579” 。祖寿安尉崔彦方,无传。其父太子詹事崔敬嗣,无传。从父崔胤,在《旧唐书》与《新唐书》皆有其传记,唐昭宗时期四度拜相,所谓 “四拜宰相,世谓‘崔四入’”[5]6355。志文亦载:崔胤 “四授中书门下侍郎” ,天复四年(904)被杀。

志文中又载: “妣卢氏,不幸短折,生一子,名整,茂才擢第,平判入等,历官殿院,赐绯。续婚荥阳郑氏,外祖皇唐丞相讳昌图,府君即郑夫人所出。” 即崔有邻之父崔敬嗣原配为卢氏夫人,卢氏生下一子名整,但不幸早逝;后崔敬嗣又续娶郑昌图之女,郑昌图为唐僖宗时期宰相,《新唐书》载: “以裴澈为门下侍郎,郑昌图中书侍郎,皆平章事”[5]3620。郑昌图之女郑氏生墓主崔有邻,即崔整与崔有邻为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亦明确的记载了崔敬嗣有一子, “整,字文庄,广州支使[5]2744” ,这与志文中所载崔敬嗣原配卢氏生子整相符。

结合以上分析可得出,墓主出生于清河崔氏南祖一房当是无疑的,关于墓主世系的记载,《旧唐书》、《新唐书》以及志文中存在较大的矛盾之处。因墓志铭多为同时代人所写,且一般撰写者为死者亲朋或受死者家属所托撰成,故可信度更高,一般关于墓主世系的记载发生错误的几率极低,更为可靠;再者,志文中明确的提到了墓主崔有邻为崔敬嗣之子,且有一同父异母的兄弟名整,《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有记载:崔敬嗣有一子名整,结合二者,便可推断崔有邻为崔敬嗣之子应当无误。

综上所述,《旧唐书》中所提到的 “(崔胤)子有邻” 有误,志文中明确的说明了崔胤为崔有邻从父,且《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崔胤有三子,即:纁、纶、蠡[5]2745。《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误将崔有邻之父记载为崔周恕,使得崔有邻在其家族中的辈分发生了混乱。根据志文的正确记载,并结合《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现重新梳理关于墓主崔有邻的家族世系(图3)。

图3 崔有邻家族世系表

墓主崔有邻妣为卢氏,并生有崔有邻同父异母兄崔整,但卢氏短折,其父续娶郑昌图之女郑氏,有邻即郑夫人之子。崔有邻夫人亦出于卢氏, “乃太子少詹虔之长女” 。志文中载崔有邻有二子四女:长子明济;二子哥奴;崔有邻逝世之时,其二子均未婚宦。另《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记载崔有邻有一子名为钧[5]2745,现有史料还不足以推断崔钧是否为志文中所提到的明济或哥奴。崔有邻四女:长女适范阳卢氏;二女、三女适姑臧李氏;小女适河东裴氏。

二、仕宦经历

要了解墓主崔有邻的仕宦经历,不得不对墓主的生活年代做出判断。在志文中并没有明确记载墓主崔有邻的生卒年,但亦可通过志文中的相关记录来对其生卒年进行推测。志文中载: “于其年二月十一日薨于成都府成都县石镜里私第,享年有六十。” 又 “至当年三月八日卜穴于华阳县普安乡钦仁里郊原,礼也!” 关于墓志铭的撰写时间,志文最后有明确表示为: “大蜀明德四年太岁丁酉三月甲寅朔八日辛酉记” ,一般来说,志文的撰写时间与死者死亡、下葬的时间相隔不远,故可基本断定墓主崔有邻的死亡时间为后蜀明德四年(937)二月,享年六十,即墓主生于大唐乾符四年(877)。在墓主生活的唐乾符四年(877)至明德四年(937)期间,中原地区先后经历了大唐王朝的覆灭,后梁、后唐的建立与灭亡,这在墓志中也有体现:即 “无何三百年季有终,十八帝位有限。天不从愿,时不载立。所谓历数乃归於梁,斯大貂之茂绩也。”

崔有邻出身于著名士族清河崔氏,志文中亦提到其家族: “世习轩冕,代继弓裘。出将入相,为伯为侯。” 家门十分显赫。志文载: “一子出生授京兆参军” 即墓主崔有邻得以凭借其祖辈的高官经历门荫入仕,担任京兆参军。京兆参军属京兆府官员, “(唐代各府)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5]1312”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5]1314” 。崔有邻初授之京兆参军在唐朝为正八品下官员,主要负责出使,对外联络等方面的事宜。又: “房陵、禹城、卫南、寿光令在任。” 担任过房陵、禹城、卫南、寿光四县的县令。唐代各县根据人口以及地理位置等标准将县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在各县设置县令一人,主管本县政务。其中,崔有邻担任县令的各县当中,房陵县为上县[5]1032-1033,禹城县为上县[5]993,卫南县为紧县[5]986,寿光为紧县[5]994,上县县令在唐朝为从六品上官员[5]1318,笔者所接触到的史料中并没有关于紧县县令官阶的直接记载,按照唐代的制度,紧县地位略高于上县,故紧县县令应略高或同为六品上官员。

崔有邻生活在一个朝代更迭频繁,政局动荡的时代,这使得他的仕宦经历变动较为频繁。崔有邻在监察系统有过一段时间的任职经历: “拜监察御史” ,按照唐制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5]1239。 “出职郑巡,复除殿院。” 即升任为殿中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为主管殿院之长官,唐代设置 “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5]1239。在这一时期,崔有邻已经由地方官僚系统转入到了中央官僚系统之中,出任县令虽在品阶上略高,但毕竟属于地方官员,其发展前景自是比不上京官,崔有邻任职于中央监察系统,其品阶看似为降,实则为升迁。又 “赐绯,试小版、孟州廉判” “小版:户部员外郎的别称[8]” ,户部员外郎为从六品上官员[6]1796-1797。笔者现接触到的史籍中并没有关于 “廉判” 为何官职的记载,《旧五代史》中记载:刘鼎 “清泰中,自吏部员外郎出为浑州廉判,入为刑部郎中,充盐铁判官,改吏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9]。崔有邻墓志在此处所记的 “孟州廉判” 极有可能是指是崔有邻以户部员外郎出为孟州廉判。

志文中又载: “次授祠部郎中,出职遂州节判。” 又授职为祠部郎中,《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关于崔有邻的任官经历所记较少,只提到一句: “有邻,字朋善,祠部郎中”[5]2745。关于这一点任官经历与志文中记载相符。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六部之下,各部各领四司,总二十四司。祠部乃是礼部所设置的四司之一: “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5]1195。祠部郎中为从五品上官员[6]1795,为尚书省礼部祠部司之长官,主管祭祀等诸多事宜。 “出职遂州节判” ,任职遂州节度判官, “节度判官是节度使下设的僚佐,其地位仅次于节度副使、行军司马之下。节度判官又有节判之简称…节度判官虽主掌藩府仓、兵、骑、曹事,但兼具多项职责[10]” 。可见,崔有邻所任的节度判官在节度使府属于重要属官,负责节度使府中的诸多大事。遂州在今四川省境内,在唐朝时属剑南道管辖,唐朝灭亡之后,崔有邻任职于前蜀政权或与其担任遂州节度判官这一仕宦经历有关。

志文载: “属中原俶扰,西蜀开霸。” 公元907年,唐王朝灭亡,前蜀建国后,崔有邻又效命于前蜀政权。五代时期各政权的职官制度多仿照唐制,崔有邻在前蜀任职期间,志文载其: “首拜中驾、柱史判杂,赐紫。” 关于志文中所提到的崔有邻所担任的 “中驾” 一职,史书中现没有明确记载其为何官职,《隋书》中记载了北周时期的警卫制度: “诸侍官,大驾则俱侍,中驾及露寝半之,小驾三分之一”[11]。即隋朝是遵从北周时期之制度,将皇帝出行分为三个等级,大驾、中驾以及小驾,并配有相当规模的随行仪仗队以及侍从官员等,如左右宫伯、小宫伯等,即崔有邻所任之 “中驾” 一职,当属负责皇帝出行仪仗、警卫等方面的官职。又任 “柱史” , “柱史即柱下史省称[12]” , “(御史台)侍御史四员。从六品下。御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为侍御史。后周曰司宪中士,隋为侍御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6]1862” 。可见,崔有邻担任的柱史一职乃是柱下史之简称,柱下史便是侍御史,在唐朝为从六品下官员,主要掌管的是监察百官之事。志文载: “改成都少尹、奉常二卿。” 即担任成都少尹,《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记载: “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5]1311-1312。少尹为从四品下官吏,是唐代诸府中的重要官职,其地位仅次于府尹。崔有邻又任职于奉常寺,即太常寺, “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5]1241” ,任 “奉常二卿” 即为奉常少卿, “(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5]1241。

史书中,关于墓主崔有邻的任官经历记载较少,墓志铭的发现对崔有邻的整个仕宦经历做出了较为完备的补充。墓主崔有邻生活于唐末五代时期,政局的动荡对其仕宦经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显赫的出身使得崔有邻能够凭借其先祖功绩门荫入仕,任职于李唐王朝,先后担任京兆参军、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官;唐朝灭亡后,崔有邻又出仕前蜀王氏,出任中驾、柱史、成都少尹、奉常少卿等官职,看其仕宦经历,不管是在李唐王朝时期亦或是前蜀时期,都曾在御史台任官,主管监察之事的时间较长。

三、崔氏家族的衰落

崔有邻墓志不仅仅可以反映出墓主崔有邻的一生,同时也是崔氏家族衰落的一个缩影。清河崔氏作为唐代世家大族的典型代表,在社会上有着极高的声望,家族成员在唐王朝统治期间也一直是位居高位。这样一个自魏晋南北朝以来便盛极一时的家族,在五代十国时期却逐渐销声匿迹,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与崔胤其人其事有关外, “唐末五代的社会变动造成了政权与社会基础的严重脱节,至五代武人掌权,他们已不再需要世家大族这样的社会势力来巩固皇权,世家大族也再也找不到政治依托,二者自此失去了互相合作的可能性,导致世家大族慢慢消失于历史舞台[13]” ,不被皇权所需要亦是清河崔氏家族难逃衰落之命运的主要原因。崔有邻墓志志文可以很好地反映五代十国时期崔氏家族的衰落。

其一:志文载: “公本高门大族,因谷改陵变,晚尚典诰。” 即指出崔有邻本是高门望族,却 “因谷改陵变” ,说明崔有邻的家族遭遇了变故,且这件事对崔有邻的家族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志文中所提到的这件事极有可能是崔有邻从父崔胤之事。崔胤是唐昭宗时期的宰相,志文中所提到的: “从父潭、广、鄂三镇节度使,四授中书门下侍郎,守侍中讳胤。” 《新唐书》中载: “先是,全忠虽据河南,顾强诸侯相持,未敢决移国。及胤间内隙,与相结,得梯其祸,取朝权以成强大,终亡天下,胤身屠宗灭”[5]6358。在唐朝末年,宰相崔胤与朱温勾结,排除异己、诛杀宦官、倾覆社稷,最终也使得自己 “身屠宗灭” ,祸及家族。崔胤之事使得清河崔氏大受打击,同时也加快了崔氏家族的衰落。关于崔氏家族因崔胤之事而日渐衰落之事,史籍中亦有记载: “及为相,其季父安潜唶曰:‘吾父兄刻苦以持门户,终为缁郎(崔胤)坏之’”[5]6358。即表明了在崔胤被诛杀之后,清河崔氏家族因受到其牵连而门户日坏之事。

其二:此外,志文中记载: “公有子二人,长曰明济,未婚宦。㑺人敏健,耽味坟籍。颖晤辩惠,可继德门。一子哥奴,年才龆龀。” 即在崔有邻逝世之时,其长子明济并未出仕,这与依靠门荫入仕且位列高官的父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文亦提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记载崔有邻有一子名为钧,现有史料还不足以推断该子是否为墓志中所提到的明济或哥奴,但该表中记载其亦无仕宦经历。崔有邻之子均无仕宦经历亦可说明在五代十国时期清河崔氏家族南祖一房的衰落。其实,家族衰落使得崔氏家族之人出仕困难的这种情况不仅仅体现在崔有邻之子身上,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关于崔氏南祖一房的记载中亦可窥见一斑,在崔有邻这一辈之后,关于崔氏家族成员的记载越来越少,且大多数情况来说,并未提及到其仕宦经历。 “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并不是立刻就消失了,五代时,清河崔氏小房崔协在后唐仍任宰相,所以说五代是世家大族衰落的一个过渡期,至宋代,世家大族寿终正寝[13]” 。这一点可以反映在崔有邻及其子的仕宦经历之上,崔有邻因其自身在唐王朝的仕宦经历得以受到重视继续出仕前蜀政权,但其子却因当权者无继续笼络世家大族的必要而难以出仕。

其三:志文载: “至当年三月八日卜穴于华阳县普安乡钦仁里郊原,礼也!” 即崔有邻最后葬在了其任官的巴蜀之地,而没有归葬其原籍或是葬在长安、洛阳,这其中的原因不得不说与崔胤事以及清河崔氏家族的衰落有关。志文中提到墓主崔有邻在李唐王朝的最后任官为遂州节度判官,在唐王朝灭亡后,由朱温建立的后梁政权自是不会接纳与崔胤有关的崔氏家族的后裔,因此,崔有邻此人自前蜀王氏政权建立之后便一直留在了巴蜀之地,最后也身死他乡。此外,在五代时期已经走向衰落的崔氏家族更是没有财力将崔有邻迁回故土。崔有邻墓志是崔氏家族走向没落的一面镜子,自此,这一自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之时 “推号甲族,无以加也。” 的世家大族再也不能似从前般兴盛。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崔有邻墓志志文的考释,纠正了《旧唐书》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关于崔有邻家族世系记载之误,并对墓主的家族世系进行了梳理。显赫的出身使其得以通过门荫进入仕途,授京兆参军一职,又任四县县令;后调入京城,任职于御史台,授监察御史一职;后又升任祠部郎中,任遂州节度判官。唐末,战乱不断,朝廷局势也极不稳定,崔有邻从父崔胤与朱温勾结,祸乱朝纲,崔胤事败被杀后,崔氏家族受其牵连。唐朝灭亡后,崔有邻进入到前蜀政权,先后担任中驾、侍御史、成都少尹、奉常少卿等职。墓主崔有邻最后葬于其就职的巴蜀之地,而没有归葬原籍,崔氏家族亦因崔胤之事以及唐末五代的战乱而日渐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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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秦简《廿七年质日》所附官吏履历与三卷《质日》拥有者的身份
性格命运,皆在六笑一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