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患者高风险行为相关因素分析*
2020-10-24王洪涛宫玉典刘燕花薛东升王华盛隋忠庆
精神医学杂志 2020年3期
王洪涛 宫玉典 刘燕花 薛东升 杨 玲 孙 晨 曲 涛 王华盛 隋忠庆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精神疾病[1]。2015年底山东省第四次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精神疾病(18岁以上人群)患病率为17.56%,其中精神病性障碍(严重精神障碍)患病率为1.05%[2],且有逐年上升趋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风险行为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隐密性,住院治疗的患者更易发生暴力攻击行为[3],扰乱社会秩序,甚至造成人身伤害,危害性大[4],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是社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和难点。本研究旨在分析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患者发生高风险行为的相关因素,为早期预测和针对性干预提供线索,减少严重精神障碍高风险行为的发生,降低肇事肇祸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抽取烟台市2019年7~12月入院治疗且诊断为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1)烟台地区纳入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的患者;(2)根据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10)诊断标准,符合“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诊断,且至少两名以上主治医师明确诊断;(3)年龄≥18岁。排除标准:(1)合并其他重大躯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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