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长安墓志书丹研究
2020-10-21林琳
青年生活 2020年24期
关键词:墓志
林琳
摘要:唐初志书人大多是前朝移民,盛唐开元、天宝年间是中国墓志书法发展的鼎盛时期,名才士与名家也参与墓志的书写,书丹者对墓志书法的形成与演变有着直接影响。在之前对唐代墓志整理的累积上,现对长安地区墓志进行整理,总结出书丹者的基本情况以及涉及到的地域迁徙问题。
关键词:长安;唐代;墓志;书丹
一、书丹者情况
北魏时期就已出现墓志书人署名,华人德先生指出:“南北朝后期,墓志始有撰、书人姓名,然仅见数块。初唐时亦寥寥无几,至盛唐而渐增,中唐以后,几乎都必有撰、书者姓名了。”根据整理,《长安新出墓志》唐代得有书人署名的墓志28方。初唐时期,即高祖武德元年至玄宗先天元年(618-712)署有书人的有1方,盛唐时期,即玄宗开元年至代宗永泰二年(713-766)有6方,中唐以后,即代宗大历元年后(766-907)有21方,从整体来看,书人的署名率为18.9%,所占比例并不高。
此28方墓志中,注明书者与志主关系的共16方,占总数的57.1%,且都为亲属书写。通过进一步对长安其他地区出土的书人署名情况的整理,得出以下数据:共统计162方署有书人的志文,署名中出现与志主关系的依旧仅为亲属,共34方,占总数21%;其中包含兄弟、堂兄、堂弟、从兄、从弟、子、次子、孤子、嗣子、次男、子婿、姪(侄)、堂侄、外甥、外孙、夫以及家族内署名未注明关系的书者。如《长安新出墓志》中“兄通直郎前行河中府参军汝南县开国男珦书”、“次子行素书”、“外孙清河房实书”、“弟太中大夫守京兆尹赐紫金鱼袋铦书”;《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中“姪朝请郎行前行河东府参军正义书”、“孝子庭铦书”、“孤子义方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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