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监督和管理
2020-10-21寻琳涵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8期
寻琳涵
摘 要: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多头監管制度。这种监管制度不但浪费资源,而且会出现监管成本 增加、监督效率低下、监督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往往会造成 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疲于应付各部门的检查,无法集中人力、物 力、财力抓好社保基金的日常营运工作。同时没有专门的监 管机制是现有基金监管制度设计上的一个重大缺陷。
关键词: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1.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问题
1.1基金监管制度多头监管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多头监管,这种制度最大的缺点是是监管成本增加,且管理效率不高,从而监督质量无法保证,各部门的检查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部门也会带来工作压力,无法集中注意力在社保基金的日常运营,同时监管制度没有专门设立的基金监管机制。
1.2健全的法律保障力度不足
当前我国已有的社保监管方面的立法,还不能保障基金实现安全运行。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的开展,监管主体反应社保基金问题也缺乏法律保障,由于欠缺法律保护因而会受到打击,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监管主体的有效监督。我国还未出台有针对性的社保基金收支、使用的相关法规。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相关的法律规定是2001年5月8日出台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从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规范和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的出发点制定的,一部专门性的社保基金监管大法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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