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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时代建筑业合同涉税风险及应对

2020-10-21龚敏

财经界·中旬刊 2020年4期

龚敏

摘 要:营改增背景下,建筑行业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大,面对改革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保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四流合一,减少企业涉税风险。

关键词:营改增  “合同流  资金流  发票流  货物流”四流合一  涉税风险

现代社会是契约型的社会。合同在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经济合同是企业产生税收的源头,合同也在降低企业税务成本中起着根本和关键性的作用,企业税务管控必须从合同的签订环节开始,合同签订的环节是控制企业相关风险和降低税务成本的源头所在。因此我们必须从源头抓起减少企业的财务税务风险及法律风险。

尤其是我国正处于结构性税制改革的大环境之下,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跟上国家结构性税制改革的节奏,了解和熟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营改增税收政策,做好营改增前后的衔接和过渡工作。

通过实践调研发现,企业在开具或取得发票凭据时,必须遵循“发票的开具与合同内容相匹配”的原则,必须保证企业的四流合一。

“四流合一”就指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指不仅合同甲方、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相同单位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合同乙方、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接受方必须是相同单位同一个经济主体。

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不能保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相互统一则会出现四者不一致,可能被税务稽查部门认定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不但不能抵扣进项税,还可能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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