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三个支柱建设探析
2020-10-21葛佳俐
时代金融 2020年22期
葛佳俐
摘要: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而部分私募基金潜在的风险问题亦有不同程度的暴露;行业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亟待加速。在此背景下,本文从私募基金监管政策分析入手,提出了私募基金行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应着力聚焦的三个支柱,即政策把控与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与风控机制、投资策略与配套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 私募基金 风险管理
一、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概况与问题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雏形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美国。随委托代理机制的日渐完善,金融市场持续发展,逐利性资本通过公司、有限合伙等形式进行组合的运作,逐步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
我国的私募基金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近年来呈现出雨后春笋的发展态势。自2014年实施登记备案以来,至2019年8月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368家,共发行79218只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3万亿元,是2014年初始管理规模的5倍以上。其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人登记14765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共计发行35284只,管理规模达到9.34万亿元,是其2014年管理规模的近5.6倍。私募基金行业已成长为金融市场的一股重要力量。
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风险问题也不断暴露,特别是部分基金到期无法按时兑付、陷入法律纠纷等屡见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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