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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赏析邓恩和彭斯的爱情诗

2020-09-28万海艳

文化学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明喻邓恩圆规

万海艳

《离别辞:莫悲伤》和《一朵红红的玫瑰花》都是深受读者喜欢的爱情诗,许多文学爱好者、学者皆从不同角度赏析过,但较少有将这两首诗进行对比研究。本文拟从韵律和修辞角度进行文本细读,分析这两首诗通过相似的方式传达出的不一样的离别爱意之主题。

约翰·邓恩于1572年出生在伦敦一个富商之家,接受了良好教育,博览群书,学识深厚,诗歌创作独辟蹊径,善于运用奇特的比喻(conceit)来传达诗歌主题,是玄学派诗歌的代表人物。邓恩年轻时个性狂放,生活放荡不羁。任掌玺大臣秘书时,他爱上了掌玺大臣的外甥女,与之私奔并私自结婚。虽然为此经历官司,遭受监禁,但夫妻二人感情深厚,婚姻生活相对稳定。《离别辞:莫悲伤》写作于1611年,在恩主罗伯特先生的恳请下,诗人答应陪同出使法国,此时正值妻子怀孕且身体情况不大好,因而不愿意与之分别。为了宽慰妻子、劝妻子不要悲伤哭泣,临别作此诗以赠妻子,表达自己无限爱意。

1759年,罗伯特·彭斯出生于苏格兰西南部艾尔郡的佃农家庭。虽然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但受母亲影响,他热爱民谣,喜爱收集和整理苏格兰民谣,诗歌创作也多以苏格兰民谣形式展开。《一朵红红的玫瑰花》写于1794年,是彭斯根据苏格兰民谣创作的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谣体诗歌。诗歌读起来清新自然,虽为告别诗,但热情洋溢,感情诚挚[1]。

一、诗歌结构和韵律

两位诗人虽然出身背景和经历不尽相同,但两人在诗歌中对爱的态度都是认真和诚挚的,在离别诗中倾向于采用相似的方式来传达不同的爱意。两首爱情小诗皆运用一定的诗歌形式包括章节和音韵来展现主题。两首诗都采用四行为一小节的章节形式,每一小节的韵式大体为“ABAB”,干净整洁,体现了诗人在表达爱意上的严肃认真。两首诗主要采用抑扬格作为诗歌节奏,英诗90%采用这种音步,原因在于比较接近口语的节奏[2],这也非常适合爱情主题,向爱人/情人表达爱意时显得亲切自然。

相较于《离别辞:莫悲伤》,《一朵红红的玫瑰花》全诗的格律规整很多,基本上为抑扬格四音步和三音步的交替。每一个小节四行为“长短长短”结构,先长后短,读起来轻快,让人感受不到分别的悲伤,反而能更加清楚感受到一种热情洋溢的爱情,让人心情愉悦,笃信爱情。这种格律形式也是贴近民谣特色,读起来朗朗上口,展现民歌特有的清新自然和真挚淳朴。

二、诗歌修辞手法

两首诗皆富有修辞之美,诗人善于运用修辞手段,如用明喻、暗喻、夸张等来表达情意,但二者传达的情意是有差别的。《离别辞:莫悲伤》这首诗里的爱是相互的,是心心相印的,是纯洁高尚的爱,诗人表达爱的方式沉着冷静。诗人写此诗的目的是劝慰妻子面临分别不要不舍,更不要悲伤,只有妻子安定,才会让在外的“我”心安,感情至诚至深。《一朵红红的玫瑰》则是热恋中的男子向女子传达的爱慕之意,是浓厚强烈、热情洋溢的爱,是直叙胸臆式传达出来的。此诗表达的是男子对女子单方面的爱,女子的美让人醉心,不忍与之分别。

《离别辞:莫悲伤》开头第一节便描述了死亡的场面:

As virtuous men pass mildly away,

And whisper to their souls to go,

Whilst some of their sad friends do say

The breath goes now, and some say, No;[5]

诗人用明喻的手法(as的使用),将自己与妻子的分别比作德高之人的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德高之人对待死亡处之泰然,悲痛的人们却更注重肉体的存在。通过明喻这一修辞手法,诗人向妻子强调的是他们的爱更多的是精神之爱,不在乎肉体的暂时别离。即使分开,心也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Walton在邓恩传记里曾提及,邓恩在妻子分娩死胎之时出现了幻觉,他看到妻子头发散披在肩头,手里抱着一个死婴,在他的房间来回两次。由此可见诗人与妻子之间的精神情感联系之深。诗人希望劝慰妻子保持内心平静,大可不必像世俗的爱人分别时恸哭。接下来的五小节,诗人主要用对比手法对比诗人与妻子的精神之爱和月下情人的肉体之爱,进一步强调彼此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的心心相印,即使分别,“我们”的爱不会破裂,而是延展(expansion)。最后三节诗章,诗人则用奇喻(conceit)手法,将自己与妻子的灵魂比作圆规的两只脚“as stiff twin compasses are two”,妻子的灵魂是固定的那只脚(the fixed foot),“我”则是移动的那只脚(the other far doth roam)。

Thy soul, the fix’d foot, makes no show

To move, but doth, if th’other do.

And though it in the centre sit,

Yet, when the other far doth roam,

It leans, and hearkens after it,

And grows erect, as that comes home.[6]

固定的脚并非真正地固定不变,只要移动的脚动了,它也会在原地跟着转动。当移动的脚在遥远的地方漫走时,固定的脚会跟着侧身倾听。一旦移动的脚回到原地,固定的脚就立马直立。圆规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我”与妻子的关系——相互依靠,同心同德。丈夫陪同恩主出差法国,远远在外,妻子怀孕在家,但每时每刻都心系丈夫,倾听着丈夫的消息,只有丈夫回到家,她才能心安气定。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在别人遭遇不幸或情绪低落时,安慰别人就需要同理心,同理心是感受别人所感受的,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该部分就是诗人从妻子的角度,体会妻子的不舍与分别的焦虑,让妻子知道自己是懂她的,也进一步体现了诗人对妻子的了解和两人之间强烈的情感维系是不在乎肉体的分别的。最后两行“thy firmness makes my circle just, and makes me end where I begun”劝慰妻子要淡定,不要担心、忧心,妻子的“坚定(firmness)”让“我”在外才能放心、安心。这两行诗中出现的“圆”(circle)有多重含义。字面意义为圆规画的圆,与前面两小节的圆规比喻贯通始终。引申义可以理解为“我”与妻子分别后回家团圆。完成出使任务后,“我”回到妻子身边,就如同圆规画完圆之后回到起点。“圆”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之间的爱是圆满的,分开只会证实“我们”的爱的坚定。此三节诗章奇喻的使用将几何学的知识运用到诗歌中,不仅体现了诗人的学识与奇思妙想,更展现出了诗人与妻子之间的深厚情感,巧妙地劝慰妻子不要害怕分别。

《一朵红红的玫瑰花》第一节也运用了明喻的修辞手法。前两行将爱人/情人比作六月里刚刚绽放的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旨在赞美情人迷人、醉人的外在。六月和刚刚绽放(newly sprung in June)说明情人正值青春年少,充满活力与热情。红红的玫瑰(a red, red rose),红色的重复强调爱人/情人肌肤红润,艳如玫瑰。后两行将爱人/情人比作和谐动听的乐曲(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ed in tune),赞美情人性情温柔、优雅和甜美。从第一节可以看出,说话者通过赞美情人来说明自己的爱意——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我被你深深地吸引,进而传达出自己不忍与情人分离的情感。该诗的后三节,诗人主要运用夸张手法,直抒胸臆式地表明自己对爱人/情人的深厚爱意。第一个夸张为“I will luve thee still/till a'the seas gang dry”(爱你爱到海水都干涸),第二个夸张为“and the rocks melt wi'the sun”(爱你爱到石头都融化),第三个夸张为“I will luve thee still, my dear, While the sands o'life shall run”(爱你爱到生命终止),承接着的三个夸张实则是热恋中的男子向情人表达的山盟海誓,情感充沛饱满、真挚热烈。最后一个夸张为“And I will come again, my luve, Tho'it were ten thousand mile”(即使万水千山我也会回到你的身边),作为一首分别诗,诗人在这里点明主旨——你那么美,我是如此爱你,我对你的爱至死不渝,我是如此不舍得离开你,我们的分别只是暂时的,即使前面有千山万水,我也要回到你的身边。

三、结语

《离别辞:莫悲伤》和《一朵红红的玫瑰花》皆为离别诗,都运用了律体诗的主要特点,用音律和章节形式以及修辞手法来传达一定的爱意,方式近似,但传达的情感不尽相同。面对分别,《离别辞:莫悲伤》的基调是悲伤的,妻子依恋丈夫而不忍分别,写此诗的目的是劝慰妻子,突出强调了“我们”是相濡以沫、心心相印,分离不是爱的破裂而是延展,“我们”的爱是精神维系之爱,情比金坚;《一朵红红的玫瑰花》的基调则是明朗的,“我”要与你分别了,你的美让人陶醉,让“我”深深着迷,爱你至死不渝,“我”不忍与之分别,即使分别,也只是暂时的,此诗传达的是男子对女子的深深依恋,突出强调的是“我”对情人的炙热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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