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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收益评估与分配》解读

2020-09-22黄桂林林晓明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检验检测科技成果分配

黄桂林 林晓明

摘要:从标准制定的背景、标准的适用范围、相关术语概念,基本要求、组织保障、转化分类、实施步骤、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对团体标准T/HB 0008—2020《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 收益评估与分配》进行了详细解读,有助于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理解该标准,有利于该标准的推广应用,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与分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关键词:检验检测 科技成果 转化 收益 评估 分配

Abstract: 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association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transformation servic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 Benefit assessment and distribution” about setting background, the scope, terms and definitions, basic demand, organization guarantee, trans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implementing steps, points for attention of the standard. This paper helps to the personnel of the institutions to understand the standard. And this paper benefits to the marketing and the usage of the standard, also helps to guide the benefit assessment and distribution and improve the transformation efficiency of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Key words: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benefit, assessment, distribution

1 引言

科技成果轉化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构成内容,是经济发展和核心竞争力形成的重要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关键环节,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形式。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就是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国家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大局中统筹考虑,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放在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加以审视。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目标和要求。

2 标准制定的背景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活动过程,在转化过程中,涉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转化方式,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介机构、转化企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形成及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国家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转化后的利益分配等诸多要素,有必要通过标准予以规范。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进行标准化工作,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的重要措施,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引领作用。检验检测服务业被定义为8大高技术服务业之一后,面临许多重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往,检验检测行业科研人员从事科技工作的热情,大部分源于评定职称的压力,职称评上了,很多项目往往束之高阁。

科研成果的转化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问题,造成了一些个人即使有将其转化的想法,也往往被繁琐的程序和复杂的转化工作所阻碍。如今,国家大力倡导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对科研人员进行物质或股权激励。在政策导向越来越明朗的形势下,科技成果转化不应该成为科研人员的障碍,而应该尽快探索一套顺应当前发展形势和广东省区域特点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转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检验检测科研人员的社会价值。

广东省出台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了科技项目立项应当为用而研、以用促研,研用结合,适应广东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需求,重点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科技保障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在这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中,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收益如何分配,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而广东省作为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与分配的原则、程序和实施方法,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制定《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 收益评估与分配》,是贯彻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关于改革会议的重要措施。

3 标准主要内容解析

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保障、转化分类、实施步骤、注意事项。适用于检验检测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用以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与分配。

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事业单位作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时,其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与分配应按照本标准执行。科技成果持有者一般为单位或组织,当科技成果持有者是个人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范围中规定了标准的内容、使用范围,以及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要遵照实施。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是系列标准,T/GAIA 001—2019 《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 总则》是总体要求,因此对内容进行了引用。

3.3 术语和定义

(1)科技成果通常是指在科研活动中所做出的科学发现或形成的发明创造。具有两个特征:第一,科技成果应是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中产生的;第二,科技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本标准使用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的定义,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2)检验检测科技成果,指适用于检验检测行业、在检验检测领域进行应用的科技成果。例如,新检测方法和技术、工艺,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装置。

(3)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包括各类成果的应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加强,效率的增加等。狭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仅指技术成果的转化,即将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進步。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多指后者。本标准使用了《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4)成果转化实施,指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逐步试用、改进,最终形成产品或服务的过程。

(5)转化收益,指成果转化的产品或服务推广应用后,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成果转化服务,指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所需的人员、设备、场地等资源,组织成果评估、转化实施、产业化等活动,实现转化效益的过程。

(7)成果评估,指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科技成果进行评判,给出是否进行成果转化结论的活动。

(8)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指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共同协商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确定双方投入、产出、收益分配的过程。该定义是依据实际工作经验确定的。

(9)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指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之间的分配,以及科技成果持有者的内部收益分配。

该定义是依据实际工作经验确定的定义。

(10)“产品类”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科研产出的实物,进行再加工、包装,使其成为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并采取有效渠道销售出去的过程。

(11)“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通过科研发现了一种新的方法、技术、工艺,采用这种新的方法、技术、工艺服务某一行业,能解决行业内检不了和检不准的问题,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成本、促进经济发展、促进行业进步及提升人员水平等。

3.4 基本要求

本节是对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与分配的基本要求,首先应符合团体标准T/GAIA 001—2019《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 总则》的各项要求。其次,科技成果转化通常都有合同约定,因此收益的评估经过成果持有者、转化服务企业或组织的协商,确保各方利益都能保证。分配时应兼顾各方利益,要考虑所用成本。由于关系到利益分配问题,所以须做好公示,以免发生经济问题。同时,转化企业或组织必须及时拨付,保证收益到位,才能做好分配。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应满足的原则分两部分: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分配时,应注意符合各级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不应低于这些要求。还应注意,须兼顾完成单位中所有对成果有贡献的人员。

标准中还提及了提供转化服务的不同企业或组织,如果是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事业单位的下属公司,且为上级股东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时,应按照上级股东的制度或者双方合同约定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如果不是这类下属公司,则应由企业或组织自行决定收益分配原则。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涉及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两个团体。只有这两个团体的彼此结合才能完美地做好收益评估与分配。科技成果分配在国家法律里面有分配的要求,在各省、市有分配要求,而各行政管理部门也有分配要求,因此在本章节列了几条基本要求,同时也说明了在国家、省、市、部委等有不同要求的时候,鼓励采用高的分配比例,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大大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3.5 组织保障

本节针对科技成果持有者转化的保障,从人员、制度、监督、仪器设备、文化氛围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针对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的保障,主要从管理条件、人员、资源条件3方面提出了要求。

科技成果持有者人员应包括检验检测、财务、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人员,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仪器设备,并制定科技成果收益评估制度、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同时,设立党风、政风、行风监督机构,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违反行业规范,还应注意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对成果转化也是有必要的。

对于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管理上应有完善的组织架构,人员结构合理,覆盖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而对于提供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参与转化实施的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且应具有与拟转化成果相关的知识储备、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背景以及生产资源协调能力。

对于提供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所必须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资源是必须的,如研发设计平台、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生产加工和装配条件等。

3.6 转化分类

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分为“仪器、产品、材料”和“方法、技术、工艺”两大类。“仪器、产品、材料”简称“产品类”;“方法、技术、工艺”简称“工艺类”。这两项科技成果转化的分类,是目前科技成果转化法中隐含的分类方式。

“产品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有对产品进行转化的公司实体,即需要具有产品制造、销售资质的公司去实施。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指定在下属公司实施转化,如没有下属公司时,由科技成果提供者选择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公司。“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不需要进行转化的公司实体,由科技成果提供者自行实施。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中,将需要登记的技术合同做了如下分类:(1)技术开发合同,分为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和合作开发技术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分为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3)技术咨询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分为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因此,本标准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的管理要求提出了相应的条款。

“产品类”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合同类型包括:“技术转让”,表现形式为产权转让、专利实施权许可。对于“产品类”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转让、专利许可),应按照知识产权局的格式簽订转让、许可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在知识产权局备案。

“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对于“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应按照科学技术部的格式签订技术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进行登记,在市科技创新局备案。

3.7 实施步骤

收益评估步骤主要难点是计算科技成果产出所需成本。因此,成果持有者、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的第一步骤均为计算成本,收益计算与投入有密切关系,因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的步骤主要从成本计算、投入计算、合同签订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的步骤包括:科技成果持有者计算成果产出所用成本;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计算成果转化所需成本;科技成果持有者与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协商转化投入比例,对市场销售进行预判,预估收益额;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确定双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对科技成果持有者,产品类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步骤包括:

1)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发票等,扣除成本,计算单个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并按照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计算出发放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的总金额。

2)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提供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名单,确定主要贡献内容并附见证材料,确定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和金额。

3) 科研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4) 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管理部门将专利许可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见证材料报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发放绩效。

对科技成果持有者,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步骤包括:

1)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发票等,扣除成本,计算单项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并按照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计算出发放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的总金额。

2)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区分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部门、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科技成果转化主要贡献人的总绩效比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提供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对主要贡献内容应提供见证材料,确定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和金额。

3) 科研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4) 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开发部门将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备案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见证材料报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发放绩效。

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如果是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事业单位的下属公司,且为上级股东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时,应按照上级股东批复的公司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分配收益;如果不是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事业单位的下属公司,则由企业或组织按照自身制度程序实施。

3.8 注意事项

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的几点重要问题进行提醒:一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防止侵占他人收益;三是防止存档资料不齐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的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应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行公开公示制度,不得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应程序规范,见证齐全。

4 标准制定的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保障、转化分类、实施步骤、注意事项。标准适用于检验检测科技成果持有者和为科技成果持有者提供转化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用以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评估与分配。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行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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