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的“美生”论自然写作
2020-09-22曾繁仁
文史哲 2020年5期
曾繁仁
摘 要:“自然写作”在西方是一种后现代时期对于工业革命进行反思与超越的写作,是20世纪中期的产物,但在中国却是具有原生性的文化形式。蒲松龄《聊斋志异》在传统儒家“爱生”论基础上,由其特定的语境决定选择了“自然比人类更美”的“美生”论自然写作,并以一系列无比动人的动植物寓言形象地呈现了这一写作形态,这是一种中国式的生态美学实践。中国17世纪的“美生”论自然写作的观念与20世纪加拿大卡尔松的“自然全美”有其类似之处。“自然全美”,从相对的意义上,可能是片面的,但从总体上,却是一种最终的哲学指归。自然的永恒美丽与神秘魅力是无法抹杀的,这恰是生态哲学与生态美学所包含的自然的部分“复魅”。蒲松龄《聊斋志异》通过艺术形象所倡导的“美生”论具有这种部分“复魅”的意义与价值,需要我们通过回顾展望人类历史并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去慢慢地体悟与咀嚼。《聊斋志异》这样的“自然写作”是中国文化对于世界生态美学与自然文学的杰出贡献。
关键词:自然写作;生态美学;美生;《聊斋志异》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20.05.01
《聊斋志异》是我国17世纪千古独绝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其题材独异,不同于一般小说以人世为主的写作范围,而主要以鬼狐花妖为写作对象。它虽继承魏晋之志怪小说,但却以其丰宏的文学想象与绮丽多彩的语言表达而惊异文坛。可以说,《聊斋志异》是我国古代自然写作的典范之一,当在自然写作领域使世界文学增添不同寻常的东方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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