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
2020-09-02陈欣
山东青年 2020年7期
陈欣
摘 要: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一直有较大的争议,在传统理论上主要有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三种主流学说的纷争。二元论的观点综合看来是比较妥帖的,但仍需要做出修正和改进,在防卫人的防卫手段过当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能由于对结果的重视而忽略对于防卫行为恶性的考量。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情境论”的主张,该说侧重于对防卫人防卫手段的评价,提倡结合防卫人当时所处情境进行综合评断,也为司法实务当中如何判断该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重大损害
一、学术界主要学说之间的差异
(一)传统多元论的弊端
如今的刑法学界对于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断主要有三种理论的争议,即一元论,二元论与多元论。
其中多元论的判断方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也是通常容易为人所诟病的,该说主张以法官的视角为基准,由法官结合整个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从而给出结论。该说提出的目的在于,使法官能够多方位的考虑案件因素,而不要单一的站在某几点上做评判,致使重要的细节被疏忽掉,最终的案件结果对当事人有失公允。可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来评判案件,完全依照法官的个人经验与情感对当事人作出裁决,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司法不公,以至于民众对案件的结果产生质疑,从而对司法的公信力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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