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言词证据“危险性”的社会学解读
2020-09-02张恭样
山东青年 2020年7期
张恭样
摘 要:对于证据特定性质的分析和解读,有利于确立合理的证据规则,进而促进司法实践中收集和固定证据活动的规范性。证据法学从产生以来就不是单一的法律学科,其中渗透的心理学、语言学、逻辑学等跨学科内涵也为我们剖析某一特定类型的证据提供了有益的范式和角度。文章选取社会学经典理论——角色理论,作为分析刑事言词证据自身形成的及提取活动的“危险性”的理论工具,进而为借助经验常识进行现象化分析的证据法学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也为司法实践中规避和解决刑事言词证据“危险性”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刑事诉讼;言词证据;社会学;角色理论
刑事言词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等,其固定要经历特定诉讼参与人的感知、判断、表述、记忆等多个阶段,又要经历专门机关的特定提取活动。这一证据进程中,众多诉讼角色地参与、特殊的形成及固定机理造就了言词证据表意性和互动性的特征,但也使之呈现出易失真、不稳定,以及提取证据的活动易出现违法风险等“危险性”色彩。
一、角色理论与刑事言词证据角色
“角色”这一词汇最初源自戏剧,是指演员在戏剧舞台上按照脚本规定所呈现的特定人物形象,舞台戏剧与现实世界存在着深刻的联系,有时甚至可被看作是现实的缩影。正如出自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一段名篇《人生七阶》里的台词“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上场的时候,也有下场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扮演着许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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