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承担及控制
2020-09-02杨林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16期
关键词:风险
杨林
摘要:融资租赁是一类新型金融形式。当前我国融资租赁的资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都在逐渐扩大发展中。随着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其中出租人的风险承担和控制问题逐渐受到社会重视,出租人面临的风险问题更加复杂,涉及的项目内容更加广泛,对于风险的错误预估和处理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出现危机。基于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针对融租租赁中的出租人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承担的风险以及应该如何对风险进行调控和预防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
融资租赁是当前最为普遍的一种非银行金融形式,将资金与货品、贸易和技术更新融合为一体。其基本模式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特定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采购租赁设备资产,并将其提供给承租人以收取一定的租金,在合同期间内该设备或资产的所有权依然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仅拥有物品的使用权。在这一过程中出租人显然要承担较多的风险。为了明确出租人承担的风险类别,首先对其拥有的基本合法权利进行概述。
一、出租人享有的权利
(一)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其所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承租人没有权利根据其自身需求处置租赁物,例如擅自转租、转卖或者抵押租赁物等。法律依据物权和债权,对租赁物所有权内容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当合同存续期满后,承租人需要将租赁物归还,或按照约定出资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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