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法律解释学分析
2020-08-13董丽霞吴婧
董丽霞 吴婧
关键词 法律解释学 证明标准 合理怀疑 排除合理怀疑
作者简介:董丽霞,私立华联学院,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法学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吴婧,广东天穗(东莞)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214
由于法律概念本身就具有自身特征,具体体现多义性 、不确定性与变迁性等,这就使得对法律概念“借助定义达致精确”的法律解释就具有了现实意义。我国的“排除合理怀疑”直接通过立法而得以问世,换言之,它是先在立法层面上得以体现,之后才在司法层面上进行运用。在借鉴他域既成概念基础上,移植后成为本土给定概念,这中间未进行相应论证,带来了许多适用上的困惑和理解上的混乱。法律解释就是要对法律沿袭的或者是未明确的关键词进行定义明确。通过法律解释,使得艰深晦涩的词语在司法适用时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得以被较为通透和明智的把握。有鉴于此,进一步对该证明标准有关的核心概念和范畴进行法教义学和法律解释学的分析,借助适当方式来进行深入说明,这对法律思维引导极为有益,同时对司法实践能更快把握并运用方面也能带来诸多帮助,这对于该标准的良好实施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
一、合理怀疑的解释演变
(一)合理怀疑的提出
英美法提出合理怀疑这项制度的时间较早,经过不断完善该制度已经成为英美司法系统的根本基础。在美国,虽然在刑事审判中引入合理怀疑的确切时间,以及最初演化方面还未形成共识,但不容置疑的是,“从18世纪末开始,英美刑事司法系统已经引入合理怀疑,且该项制度发挥着核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