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网购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的应对策略
2020-08-13王璇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1期
摘 要 为在网购时代中,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反悔权条例,解决消费者权利行使中面临的退货困难、申诉问题。本文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实行问题,对消费者有效行使后悔权的策略展开分析,借此通过法律干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消费者后悔权持续补充、改进的重要性。
关键词 网购时代 反悔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络商家
作者简介:王璇,甘肃省兰州市财税学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中职经济法律基础和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205
互联网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网络购物普及性不断提高。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因无法提前确定商品质量,可能会在商品签收后产生退货需求。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正是对消费者退换货行为所进行的法律保障,但在消费者权利行使中,却存在较多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再次细化后悔权相关条例,保障消费者网购权益。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相关概述
网络时代中,我国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后悔权在使用中,要求消费者在商品签收后一星期内完成退货工作,而后悔权期限则会从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后正式计算。比如在商品邮寄过程中,若消费者已经收到包裹单,但没有实际接收商品时,则不能起算商品退货期。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后悔权期限的明确,能够避免货物在运输期间,对消费者退货期产生的各类影响,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后悔权行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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