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酒产业世界遗产之比较
2020-08-13李俊融刘馥瑶季晓明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标准
李俊融,刘馥瑶,季晓明
(三明学院 a艺术与设计学院; b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4)
一、前言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为了鼓励各国保护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通过将符合标准的遗产地选拔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方式,由国际组织加上各国政府与人民齐力合作,共同完成长久保护世界遗产的目标。世界遗产代表着经过国际权威机构肯定的第一流价值与地位,因此能带来政治、经济、社会、民族团结等多面性的成效,更具有带动当地旅游、促进周边经济繁荣等实质收益。因此全球各国莫不努力申报国境内符合要件的处所,企求早日登录成为世界遗产。
酒则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消费品,其发展历程与文明进程更是紧密相关,各民族和各地区顺应不同的环境条件,按照不同的工艺技术,发展出不同的酒产品、制酒设施和饮酒习俗,也都成为当地历史、文化、风俗和景观环境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在各项条件成熟时,也具备登录成为世界遗产的可能性。因此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数处与酒相关的遗产地陆续获得登录《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各地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1]其他国家亦积极准备,希望让本国的酒产业也顺利成为世界遗产的一员。
然而,酒产业要成为世界遗产的标准为何?目前登录成功的酒产业世界遗产互相之间又有何异同?有哪些值得省思?还有哪些可以作为后续推展者的借鉴?本文即从酒产业的分类型态出发,侧重世界遗产的登录标准,对《世界遗产名录》中的酒产业遗产进行比较,期能作为日后我国酒产业遗产在世界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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