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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下商业广告翻译研究

2020-08-10罗燕秋

速读·上旬 2020年2期
关键词:商业广告目的论

◆摘  要:商业广告翻译活动随处可见,但翻译质量良莠不齐。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在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探讨了商业广告翻译的策略,以期该文对商业广告翻译有所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目的论;商业广告;目的原则

当下广告传播意识越来越强,商业广告已经成为商家宣传推广的重要营销手段,商业广告翻译作为非文学翻译的一种,以推广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基于商业广告的语言特点和目的,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在目的论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的指导下探讨了商业广告翻译的一些基本翻译策略。

1商业广告概述

“广告”一词源于拉丁语advertere,意为“唤起大众对某种事物的注意,并诱导于一定的方向所使用的一种手段。商业广告是广告的一种,其实就是向潜在的广大消费者群体介绍商品,激发其对某种商品感兴趣,从而促使其购买的一种手段。因此,商业广告具有提供信息功能、美感功能、表情功能以及诱导功能。(孙丰田,2016)商业广告语言特点鲜明,具有极强的通俗型、规约性、模糊性和艺术性,多用押韵、双关、对仗、幽默等表现手法,展现广告强效的劝说功能。

2目的论及其三原则

目的论是Hans J.Vermeer于1978年出版的《通用翻译理论框架》(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中首次提出的。Vermeer的目的论是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核心。Vermeer试图摆脱对等理论的束缚,并建立了目的论。希腊语“Skopos”的意思是“目的”,“目标”。Vermeer认为,翻译行为是由其目的决定的。翻译决定基于目的,换句话说,应采用哪种策略取决于其目的。(Reiss&Vermeer,1984:105)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因此,译员应在翻译过程中考虑翻译的目的,翻译策略的选择应以翻译的目的为准。为了完成目的,必须在功能上转移源文本,同时要考虑目标受众的期望。(Reiss&Vermeer,1984:112)目的论可以为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技巧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1984年,Vermeer和他的老师Reiss写了一本书,名为《翻译理论通论》(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进一步阐述了目的论,并总结了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是目的论的基本原则。Vermeer指出,翻译行为理论的最高原则是“目的原则”。任何行动都取决于其目的。(Reiss&Vermeer,1984:110)连贯原则指翻译应该是目标读者可以接受的并且具有可读性,并且与目标读者的情况保持一致。在Vermeer看来,生产者(源文本的作者)和接收者(目标读者)正在交流,而这种交流不仅仅是确认理解,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Reiss&Vermeer,1984:119)成功的互动意味着接收者准确地理解了原作者,这非常需要翻译的连贯性。忠实原则是指源文本和目标文本之间的连贯性。所需的形式取决于译者对源文本的解释和翻译的目的。在某种程度上,“模仿”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忠诚。这种连贯性取决于译员对原文本的理解。Vermeer认为,忠实原则是传统的“客观正确性”,并且是一种旨在一致地传输源文本的翻译动作。(Reiss&Vermeer,1984:123)他还提出,如果有必要,翻译人员应该咨询源文本作者以更好地理解源文本。

3目的论指导下的商业广告翻译策略

不同文本类型应该有不同的翻译策略。就商业广告而言,其属于呼吁型文本,具有呼唤关注、劝导消费的目的和功能。商业广告翻译成功取决于市场、消费者的认可,能够把原来的广告理念和目的传达给目的语受众上。因此译者可以在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力图保证源语言中的效果与译入语的效果保持一致,使广告的译文更贴近目的语受众,从而达到原文商业广告的目的。

3.1基于目的原则的翻译

在目的原则下,译者可以采用意译和套译来实现文本的呼吁功能。

意译主要是以传递原文的内涵为主,适当舍弃原文形式的翻译策略,充分照顾译入语读者的用语习惯,译文地道,可读性强。当商业广告文本语义明确,但直译没办法传达广告原文的信息时,意译可以打破这种局限性。

例1:Bigger than bigger.(Apple)

译文1:比更大还更大。(苹果)

译文2:岂止于大。(苹果)

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商业广告翻译案例。当苹果iPhone 6 发布后,苹果中国官网最开始将其逐字翻译为“比更大还更大”,很显然这一翻译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让人啼笑皆非,没有具备广告翻译应有的功能。随后官网将译文与香港官网同步为 “岂止于大”,这种意译的方法不仅传达了原广告文案的内涵,并且充分照顾了中国消费者的用语习惯,译文地道。

套译法一般指借用译入语的俗语、谚语、习语、诗词、名言等来表达源语内容相近的结构,以期达到传神达意的目的。这种译文能够让人快速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迅速拉近译文读者和译文之间的距离,从而有利于资讯的推广。(彭朝忠,2019)

例2:Where there is a way,there is a Toyota.(Toyota)

译文: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丰田)

丰田汽车的这则商业广告的翻译是套译的典型案例。广告原文仿拟套用了英语谚语“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译文“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也完美套用了中国民间的谚语,传递的信息与原文一致,大大拉近了品牌和中国消费者的距离,能够起到很好地推广宣传目的。

3.2基于连贯原则的翻译

在商业广告翻译中,实现广告译文的语内连贯也就是通顺连贯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让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原广告所传达的含义。当直译无法使读者理解原文內容时,这种情况有必要在翻译时采用增译的策略,增补一些词使译文通顺连贯。

例3:Urgent!(DHL)

译文1:紧急!(敦豪速递公司)

译文2:无论几急,DHL准时送及!(敦豪速递公司)

该案例是DHL快递公司的一则广告,原文简洁明了,如果直译为“紧急”不免造成误解,增译为译文2,采用押韵的手法符合译入语的文化特色,突出了该公司优质服务的特质。

3.3基于忠实原则的翻译

原广告文本语义明了,结构句式简单无特殊修辞手法,可以适当采用直译的翻译策略忠实于原文,保留原文的语言结构和特色。

例4:Good teeth,Good health.(Colgate)

译文:牙齿好,身体就好。(高露洁牙膏)

这则高露洁牙膏的广告翻译案例便采用了直译,原广告词简单通俗易懂,采用直译的翻译策略便可以保留原文的特色,达到宣传促销的目的。

4结语

综上,目的论对于商业广告翻译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译者在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灵活采用直译、意译、套译、增译等翻译策略,能够更好地传达原广告语的信息,拉近与目的语受众的距离,实现广告宣传促销的目的。

参考文献

[1]Reiss,K.& Hans J.Vermeer. 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M]. Tübingen:Niemeyer.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by Christiane Nord as Towards a general theory of translational action:Skopos theory explained. English reviewed by Martina Dudenh?fer. Manchester:St. Jerome,1984.

[2]Vermeer, Hans J. Skopos and Co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M]. Shanghai:Shanghai World Book Publishing Company,1989.

[3]马会娟、苗菊.当代西方翻译理论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4]彭朝忠.广告翻译与翻译中的广告视野[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9.

[5]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6]孙丰田.新商务英语翻译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7]谢天振.当代国外翻译理论导读[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罗燕秋(1991.03—),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四川泸州;职务/职称:教师/助教;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外语教育,翻译;单位信息(单位全名):成都文理学院外國语学院;所在省市: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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