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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视角下的习语翻译

2016-11-24许亚男毛嘉薇

考试周刊 2016年88期
关键词:红高粱家族目的论

许亚男+毛嘉薇

摘 要: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其中运用了大量的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习语。习语翻译在这部作品翻译中至关重要。目的论认为,翻译方法和策略由翻译目的决定。本文旨在从目的论的三原则出发,以葛浩文翻译的《红高粱家族》为例研究习语翻译,以期为习语翻译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 《红高粱家族》 目的论 习语翻译

1.简介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以“我”的口吻,讲述了在抗日战争时期“我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九莲)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不仅仅在于莫言高超的写作手法和精湛的语言技巧,更在于他采用具有地域文化特色、能够充分反映人物性格的方言写作,其中习语使用尤为突出。这部抗战经典之作被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翻译成英语,在国外引起了重大反响,为小说在国外的传播起到了关键作用。

2.目的论及习语

2.1目的论

目的论是汉斯·弗米尔(Hans J.Vermeer)基于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的理论于1978年提出的以翻译“目的论”为基础的翻译理论。弗米尔认为任何活动都有特定的目的,目的不同,结果也不同。所以,应该根据不同的目的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就翻译而言,翻译方法和翻译策论由翻译目的决定。弗米尔认为翻译有三种目的,即译者的基本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Vermeer,1989:100)。因此,翻译过程中应遵循三个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及忠实原则。其中,就重要性而言,目的原则居于首位,另外两个原则都应遵从目的原则。

2.2习语

习语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习语又是语言的精华。习语一词的含义甚广,一般指那些常用在一起,具有特定形式的词组,其蕴含的意义往往不能从词组中单个词的意思推测而得。习语通常包括成语、俗语、格言、歇后语、谚语、俚语、行话等。其表现形式是音节优美,音律协调,或含蓄幽默,或严肃典雅,言简意赅,形象生动,妙趣横生,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习语是语言的精华,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鲜明的文化内涵。

3.目的论三原则在葛译《红高粱家族》中的体现

3.1目的原则

目的原则在三原则当中处于最重要位置,译者应根据目标读者的文化背景、他们的期待及交际目的选择恰当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例1.“东北乡,人千万,阵势列在墨河边。余司令,阵前站,一举手炮声连环,东洋鬼子魂儿散,纷纷落在地平川。女中魁首戴凤莲,花容月貌巧机关,调来铁耙摆连环,挡住鬼子不能前……”(莫言,2011:11)

译文:“Northeast Gaomi Township,so many men; at Black Water River the battle began;Commander Yu raised his hand,cannon fire to heaven;Jap souls scattered across the plain, neer to rise again;the beautiful champion of women, Dai Fenglian,ordered rakes for a barrier,the Jap attack broken...”(Goldblatt,2003:13)

这段话的背景是“我”为了给家族立碑写传回东北高密乡进行调查时一位老太太对“我”说的话,这些话从一位老人嘴里说出来,格外具有真实性,证明“爷爷”“奶奶”确确实实是当时抗日的传奇人物,“爷爷”勇猛,“奶奶”智慧。这段话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气势,葛浩文在翻译的时候采用直译加押韵(押尾韵“n”),不仅保留了原文的气势,而且达到了交加目的,即向目标读者展示出余占鳌和戴九莲有多伟大。

3.2忠实原则

忠实原则就是要忠实于原文,译文必须充分反映原文意思,目的是要向目标读者传递原文信息。但并不是要和原文保持一致,而是要在符合目的语表达习惯,符合行文逻辑的情况下,很好地传达原文意思。

例2.“别急!”大爷说,“心急吃不得热黏粥。”(莫言,2011:6)

译文:“Take it easy! Greedy eaters never get the hot gruel.”(Goldblatt,2003:8)

“心急吃不得热粘粥”与“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是一个意思,告诫人们,做事要有条不紊,一步一个脚印,不能着急,自乱阵脚,正所谓欲速则不达。英文中有习惯表达“Haste make waste”,但是葛浩文并没有采取目标读者所熟悉的表达方式,而是运用异化翻译,读者根据上下文语境,很容易就能明白,不仅传达出原文的意思,还将源语的地域特色、语言风采传递给目标读者。

例3.“……然后你们就鸡走鸡道,狗走狗道,井水不犯河水。”(莫言,2011:28)

译文:“...After that,chickens can go their own way,dogs can go theirs. Well water and river water dont mix.”(Goldblatt,2003:29)

“鸡走鸡道,狗走狗道”意同“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意思就是,彼此互不干涩,不相往来,从此再无交集。这里葛浩文采用直译的方法,保留了原文的结构和意象,虽然这些东西对目标读者来说可能很陌生,但是根据上下文语境,读者很容易能够明白,这样不仅增强了译文的有趣性,易于读者理解,还将源语的独特文化传递出去,充分体现了葛浩文的翻译素质。

3.3连贯原则

对于连贯原则的理解,弗米尔解释说,连贯原则,就是目标读者在交际情境中能够理解目标文本,也就是说,目标文本需在接受语文化有意义,翻译即交际,翻译不能只把语法结构和词汇翻译出来,译文必须符合目的语的文化语境,易于读者理解和接受,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例4:“呵呀呀,你奶奶年轻时候花花事儿多着咧……”(莫,2011:12)

译文:“Aiyaya,when your gradama was young she sowed plenty of wild oats...”(葛,2003:14)

这句话也是“我”在回乡调查“爷爷”和“奶奶”时那位老太太说的,“花花事儿多”意思就是私生活比较开放,而“wild oats”在英语中意指性生活混乱,这里葛浩文采用归化翻译,减少了读者的陌生感,不仅形象地将原文意思表达出来,还使译文符合目标与表达习惯,使译文更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例5.抬头见白马,低头见黑土,汗滴禾下土,心中好痛苦。(莫言,2011:13)

译文:Peasants tending the sorghum looked up to see White Horse and down to see black soil that soaked up their sweat and filled their hearts with contentment.(Goldblatt, 2003:15-16)

这首诗是莫言根据《悯农》改写的,读起来朗朗上口,给人以深刻印象,并在读者眼前呈现出农民们当时既痛心又无奈的画面。当时日本疯传着日本人要在这片平原修路,齐人高的高粱即将被摧毁,农民们十分担心。这里葛浩文采用意译和增译的方法,虽然丢失了原文那种诗的结构,但是读者更易于理解,译文更具有可读性。

例6.“买卖不在仁义在么,这不是动刀动枪的地方,有本事对着日本人使去。”(莫言,2011:28)

译文:“Even if you cant agree, you mustnt abandon justice and honor. This isnt the time or place to fight. Take your fury out on the Japanese.”(Goldblatt,2003:29)

这里的“买卖”并不是商业概念上的买卖,根据上文,说这句话的背景是冷支队劝余司令归顺,期间发生争执,“我奶奶”为了劝和而说的,所以这里的买卖实际上就是“归顺与否”这件事,葛将其翻译成“cant agree”恰到好处,将“仁义”直译为“justice and honor”,“动刀动枪的地方”意译为“the time and place to fight”,其中还增译了“time”,增强了译文的逻辑性,增强了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4.结语

习语中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由于中西方文化存在较大差异,对习语进行翻译首先要求译者精通两种语言,深谙两种文化,对源语中的人情风俗及历史背景有充分而透彻的理解,这样才能准确地将源语文化精髓传递给目标读者。葛浩文在对《红高粱家族》中习语进行翻译的时候,为使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在遵循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的前提下,采用多种翻译技巧,不仅将源语文化有效传递出去,还加强了源语和目标语之间的联系,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文学“走出去”。

参考文献:

[1]Goldblatt,H.,Red Sorghum. London:Arrow Books,2003.

[2]Vermeer,Hans.J.Skopos and Translation sauftrag-Aufsatze,Heidelberg:Universitat,1989.

[3]胡伟华.实用英汉翻译教程[M].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4]莫言.红高粱[M].广州:花城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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