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马法中的所有权
2020-08-04李昕兰
青年生活 2020年23期
关键词:特点
李昕兰
摘要:自从有了人类社会,我们的生存依赖于物,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核心。所以完善物权法的研究对于我们现代法律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文选题方向为一直以来在物权中备受关注的所有权制度。本文从罗马法出发,结合相关文献与历史纪实,研究罗马法中所有权制度。首先,从罗马法的物权涵义到罗马法所有权涵义,通过陈述罗马法所有权独有的特点,研究其特点之间存在的联系。接下来,从历史事实角度分析它本身的局限性,主要由经济变化与文化变化两方面造成的罗马法所有权的局限性。
关键词:罗马法;物权;所有权;特点
一、罗马法中相关内容的涵义
(一)物的涵义
全宇宙中的物数不胜数,有人类已知的,还有人类未知的。物理中的物分固体、液体、气体,不同形态的物还会因为条件不同而相互转化。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物又有不同的分类定义。罗马物权法中的物指的是可以被当做为权利标的的,并且罗马法对物强调实体性的观念,在罗马很早以前就已出现。也就是说,罗马人认为物权法中的物就应该是可以被看见,可以被感知的物。然而,有些事物在罗马时代还没有产生,比如电力,瓦斯这类不可见又不可触摸的事物还不为罗马人所知。简而言之,罗马人当时的观念认为这些不可见不可摸的事物是不可以作为权利标的的。
此外,有一点需要提到,那就是我国第三大产业中的的服务业。服务作为一种无形的物,通过服务提供者的智慧来满足服务接受者的需求,所以他有经济价值,也可以作为物权法中的“物”但是在罗马法中,认为服务不是物,根据罗马法的判断标准,他是没有实体性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