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进优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2020-08-04洪秀敏
教育家 2020年23期
洪秀敏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无人照护”问题进一步凸显,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日益旺盛。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现幼有所育,不仅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千家万户的福祉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更是新时代重大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迈入新的发展阶段。随后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国家住建部修订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国家卫健委陆续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对托育机构在场地、建筑、设施、规模、登记、备案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规范和具体举措,托育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同时,由于托育服务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托育机构在数量、质量、价格、便利性、安全性等方面,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社会力量办托积极性高,但存在“四缺、两难、两高”:托育服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专业人才、财政投入严重缺乏;机构选址难、融资难;运营成本高(建设、房租、人工等)、风险高(安全责任、人才流失、家长信任等),造成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收费价格普遍偏高,无法满足大多数家庭期待的安全质优、价格适中、方便可及的托育需求,一些地方托育机构招生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
为此,国家发改委、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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