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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微信群应树立“威信”

2020-07-14党亭军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微信群威信中小学

摘   要  班级微信群是否具有较高的“威信”,已经成为影响其辅助中小学班级管理功能的现实问题。树立班级微信群“威信”的必要性在于:确保班级信息的正常发布,调动家长交流的内在热情,维护微信群体的良好形象。由于沉溺“微信自夸”、索要“微信红包”、施加“微信暴力”以及设置“微信陷阱”等诸多问题,致使班级微信面临着失去“威信”的风险。为此,凸显班级微信信息管理的法制化环境,这是树立其威信的逻辑前提;加强班级微信言论或视频的制度化约束,这是发挥其威信的关键所在;探索校内外一体化的班级微信投诉机制,这是确保其具有威信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   中小学  班级管理  微信群  “威信”

一、树立班级微信群“威信”的必要性

班级微信群是否具有“威信”,已经成为影响其正常功能发挥的现实问题。树立班级微信群“威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确保班级信息的正常发布

从班级微信群的建立初衷来看,最原始的功能是学校通知或班级信息的即时发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可靠性、相关性以及稳定性是班级微信信息正常发布的关键。现实中的一些班级微信群,常常存在着班主任“建而不管”、群主“权力滥用”、群“信息混杂”以及群成员“任性刷屏”等诸多管理乱象[1],甚至还有“即发即改”的信息发布管理弊病,致使所发布的微信内容不一甚至前后矛盾,从而导致家长无所适从。此外,还有部分班级微信群主或管理员任性草率或不负责任,常常发布一些错误的信息。久而久之,这样的班级微信群就逐渐失去了“威信”,其所发布的信息也就难以再引起家长的关注和信任。显然,想要确保班级信息的常态化发布,就要树立和维护班级微信群的“威信”。

2.调动家长交流的内在热情

从班级微信群信息发布的目的看,一方面是即时发布学校通知或班级信息,另一方面则是引起广大学生家长的关注,甚至激发其参与学校建设或班级管理以及家校合作的内在积极性。为此,这种微信信息发布的即时性、真实性、确定性以及沟通性,就成为调动学生家长主动进行微信信息交流的重要前提。这种情况下,班级微信群信息发布之后,要安排专门人员或者明确交流的具体时间段,以方便家长在班级微信群中主动沟通。但现实中的班级微信群,大多数并没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致使家长主动参与的内在热情备受打击。譬如,有媒体就多数老师不回复家长微信提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2]。这其中自然免除不了教学事务繁忙的客观原因。有人调查了锦州市实验学校的50个班级的微信群,发现存在着教师线上和线下工作难以协调的严重问题[3]。显然,这本身就是微信背景下考验教师信息化教学与管理能力的一次时代机遇[4]。同时,也有教师自身素养不高的主观原因。此外,还有一种更为深刻的原因在于,部分家长对学校或班级乱收费或其他异常行为的质疑,没有得到班级微信群管理者有理有据的理性回复,致使班级微信沟通的有效性受到家长的质疑。这种状况下,也极易导致班级微信的失信问题。显然,调动家长参与微信交流的积极性,要率先做好树立班级微信群“威信”的管理工作。

3.维护微信群体的良好形象

微信群在中小学班级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它已经不再是单纯地发布学校通知或班级信息的平台,更是一种便捷有效的家校合作新模式,甚至还成为展示学校、教师以及家长形象的重要平台。为此,有人提出了班级微信群的学校风采展示、家庭成长秀、榜样引领秀等诸多新功能[5]。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班级微信群信息的发布注重引领、启发、慎重以及宣传。此种状况下,确保中小学班级微信群的“威信”就显得意义重大。否则,在丧失了信誉或威望的前提下,无论班级微信群功能如何拓展,也无论群言论或视频如何打磨,其所谓的形象展示无异于一场自娱自乐的闹剧。

二、班级微信群失信的原因

由于班主任、教师、家长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班级微信群呈现出一种“失信”局面。

1.沉溺“微信自夸”

一些班级微信群经常发布自夸性的言论或视频,甚至于“言过其实”而引发班级微信群的“信任危机”。这首先表现在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教学成绩或课余生活等方面的“微信显摆”。譬如,笔者所在地一初中三年级的班级微信群中,时常发布一些班级考试总体排名靠前、某一单科在全校名列前茅、某一科目排名大有进步、某同学获得市级赛讲一等奖、某教师获得校级模范等信息。甚至老师们的茶余饭后以及超市购物或外出旅行的照片或视频,也频繁地发布于班级微信群,借此引发家长的围观或点赞。这种看似旨在增强班级自信心或家长凝聚力的微信信息,不仅是一种庸人自扰或严重扰民的自娱自乐行为,而且还存在着弄巧成拙甚至惹人厌烦或反感的风险。当然,这种“微信自夸”也表现在部分家长的互相吹捧、不时炫富或“心灵鸡汤”的不断转发上。如此一来,班级微信群所发布的内容就逐步让大多数家长失去了关注兴趣,从而导致其信誉度不断下降。

2.索要“微信红包”

一些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班级微信群接受家长的“微信红包”,甚至于公开向家长索要这种红包。譬如,2019年新浪網曾报道,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一则处理一教师接受微信红包2200元的信息。该教师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实验小学三年级班主任,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间,利用班级微信先后收取学生家长的6次微信转账。尽管该教师在退回违纪所得的前提下,受到被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以及取消评先评优晋级资格的处罚,但是其对班级微信群的“威信”已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6]。事实上,索要家长“微信红包”的事件并非个案,这也是导致中小学班级微信群面临严重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

3.施加“微信暴力”

一些班级微信群存在着点名批评、妄加指责、肆意谩骂甚至威胁恐吓的暴力言论,被称之为“微信暴力”。这一方面表现在极个别素质低劣的家长言行上。尽管,这种素质低劣的家长是极其少数的,但是其所发布的“微信暴力”严重地影响了班级微信群的正面形象,同时也给微信群的群主或管理者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恐慌。事实上,基于微信群中老师和家长的某种不平等地位,“微信暴力”的受害者更多的是广大学生以及家长。因为一些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经常在微信群中发布批评学生或责难家长的信息,其所使用的言论过于尖锐或者过于刺耳,因此也可以被称之为某种程度上的“微信暴力”。更为极端或严重的是,网络上不时有家长被踢出班级微信群的新闻报道。这种不由分说把家长踢出群的粗暴行为,不仅踢掉了家长对学校的信任,更是严重地踢掉了班级微信群的“威信”。

4.设置“微信陷阱”

由于班级微信群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其存在着管理方面的漏洞,即班级微信群的信息中,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骗局”,致使不明真相的家长或老师上当受骗,因而被称之为“微信陷阱”。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方面是不法分子骗取班级微信群家长的钱财。根据搜狐网报道,各地警方接到大量报警,即骗子与同伙利用班主任忙于上课的时机,潜入班级微信群以“班主任”和“管理员”名义联合发布收取培训费、资料费以及复印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要求家长使用二维码快速支付。这种新型的班级微信诈骗案件,其背后的深刻反思在于:家长处于极度弱势的地位,对微信群的信息不敢抱有质疑甚至怠慢的态度;微信群信息的发布与监管缺失了必要的管理制度,致使班主任或管理员存在着“任性”发布的行为,导致微信通知的重要信息不断发生变化,甚至于公开宣布的一些活动或安排,在信息发布之后,就没有了后续音讯,常常使得家长“摸不着头脑”。因此,在除了上述存在着的“微信骗局”的因素外,这种即时发布即时更改的班级微信也存在着失去“威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别有用心的家长在微信群“挖坑”,以借机发泄情绪或报复整治老师。譬如,在班级群公开给班主任发微信红包,然后待其领取后就立即截图举报。利用班级微信群设置“微信陷阱”,这在很大程度上摧毁了班级微信群的信誉底线,致使其所发布信息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三、树立班级微信群“威信”的策略

鉴于中小学班级微信群面临失去“威信”的现实问题,亟待做好如下工作,以期重新树立或维护班级微信群的良好形象。

1.凸显微信群信息管理的法制化环境

网络环境不是法外之地,班级微信群亦是如此。因此亟待加强班级微信群信息发布的法制化建设力度,使得微信言论或微信视频的发布与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事实上,由于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发展仍处于浅层次的水平[7],致使网络媒体尤其是班级微信群的法治建设远远跟不上其实际发展的需要,导致索要“微信红包”现象的屡禁不止和“微信陷阱”甚至于“微信暴力”事件的不断频发。为此,应加快网络媒体的立法建设,针对性地出台班级微信信息发布、监管以及惩处或申诉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班级微信内容发布的慎重、权威与真实,坚决杜绝无关信息甚至不法信息的发布。这种“法制化”的微信信息发布环境已经成为重新树立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威望的逻辑前提。

2.加强微信群言论或视频的制度化约束

在呼吁或督促网络媒体立法的同时,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也要积极探索与发布班级微信群的可操作性管理制度。譬如,尽快制定较为详尽的微信群群规,以明确管理职责、规范信息种类、固定发布与交流时间;对班级微信群的群主或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管理能力培训,以针对性地提升其发布与管理班级微信的法制意识。为此,也有人称要尽快提高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的“发声”艺术[8],以充分发挥微信信息的权威性、引领性以及感染力;严格把控班级微信群的入口关,以实名验证和监护人加入的方式来杜绝群成员的肆意泛滥,这也是有效防止不法分子混入班级微信群的关键。这种制度化的管理或约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管理者或群成员的“任性发布”,这也是释放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以及家长所面临的“微信压力”的一种有效策略。因此,加强微信群言论或视频的制度化约束,是发挥班级微信群微威信的关键之所在。

3.探索校内外一体化的管理投诉机制

班级微信群威信的树立,除了必要的群规制定和明晰管理职责外,还应接受家长的监督以及必要的权益申诉机制。换言之,广大学生家长作为班级微信群的主要成员,除了极少数家长代表被选为群管理员或监督员以外,其余家长也有着监督的职责以及为维护自身权益的申诉权。因此,基于家长屡屡惨遭被踢出群的班级微信群日渐失信的管理弊病,亟待探索与建立一种校内外一体化的微信群管理投诉机制。具体而言,亟待打破目前“班主任说了算”的微信群管理现状,即适当选择家长代表、学校代表以及校外人士代表与班主任以及教师代表共同担任班级微信群的管理职责。同时,积极探索保护老师或家长权益的申诉机构,这需要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治法机构共同组建,以便按照侵权性质或影响大小进行针对性投诉。这种管理投诉机制的建立,能有效净化班级微信群信息发布的环境,既能有效保障微信群信息的正常发布,又能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总而言之,班级微信群作为网络媒体背景下的一种通讯方式,极大地彰显了辅助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教育功能。因此,务必要通过加快立法、建立群规、明晰权责、有效监管等诸多措施,扭转班级微信只能“微”信而不能“全”信甚至于彻底失去“威信”的管理现状。

参考文献

[1] 党亭军.班级微信群管理乱象的原因及治理[J].教学与管理,2018(04).

[2] 班级微信群,家长发信息问问题,老师多数不回,老师是什么心理[EB/OL][2019-10-04](2019-11-20).http://dy.163.com/v2/article/d

etail/EQKRRT9H054865Z4.html.

[3] 武嘉瑶,胡卫星.微信群在中小学班级管理中应用的现状、问题与反思[J].中小学电教,2019(04).

[4] 赵磊磊,张蓉菲.教师信息化教学领导力:内涵、影响因素与提升路径[J].重庆高教研究,2019(03).

[5] 孙亦华.基于微信平台的班级家校共建策略[J].教学与管理,2018(23).

[6]阿城试验小学一教师违规收受家长微信红包被处分[EB/OL][2019-03-02](2019-11-14).http://hlj.sina.com.cn/news/b/2019-03

-02/detail-ihsxncvf9075010.shtml.

[7] 胡滨,李婕.“互联网+教育”中国化的行与思[J].重庆高教研究,2018(02).

[8] 黄颖.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管理中的“发声”艺术[J].江苏教育,2019(31).

【责任编辑  郑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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