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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债转股在中国重工的应用研究

2020-07-13张越峰

经济师 2020年7期

●张越峰

在国家供给侧改革推出不久后,新一轮债转股再次登上舞台。债转股政策的出台立刻在社会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本文以中国重工债转股案例为研究对象,结合实际分析了公司的债务成因和反映的问题,使得对具体实施过程研究的同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其背后的运行原理,使债转股案例研究多样化。通过分析此次债转股行为对中国重工的财务效应,力求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建议。

一、中国重工债转股案例

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操作模式由“子公司债转股”(即债转股实施机构现金增资标的公司偿还贷款和直接以债权转为标的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通过子公司债转股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两部分构成。具体通过以下三步进行操作:

(一)债转股实施机构收购中船财务对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债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向中船财务收购债权共计50.34 亿元,其中对大船重工债权31.50 亿元,对武船重工债权18.84 亿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向中船财务收购其对大船重工债权20 亿元。通过上述操作,大船重工的债权人由中船财务和商业银行两大主体演变成为中国东方、中国信达、商业银行三方,其所持债务分别为20 亿元、31.5 亿元和113.28 亿元,共计164.78 亿元;武船重工的债权人由中船财务和商业银行两大主体演变成为中国信达和商业银行两方,其所持债务分别为18.84 亿元和35.07 亿元,共计53.9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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