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齐明帝杀高、武子孙
2020-07-13熊昕童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熊 昕 童
(北京大学 历史学系,北京 100871)
一、学术史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宗王政治是中国传统皇权政治的产物。皇权政治中包含着“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度与君主个人专制双重因素。强大的宗室是“家天下”的皇位传承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宗室也依托于皇权而在不同朝代有着或多或少的权力与礼遇。然而宗室又常对君主个人专制构成威胁,在很多时期,皇权压抑宗室的力量,甚至经常出现骨肉相残的惨剧。因此,宗王政治既是传统的政治思想中的议题,也是现代历史研究的重要对象。纵观中国历史,宗室内讧未有如南朝宋、齐两代之甚者,而两者又以齐明帝屠杀高、武子孙为著。
学界对于宋、齐两朝宗室内讧已有研究。乾嘉学者赵翼在其《廿二史札记》中的“宋子孙屠戮之惨”与“齐明帝杀高、武子孙”两条中,对两朝的宗室内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述评[1]240,248-250。赵翼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在南朝前期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他的叙述也成为现代史学家展开研究的基础。
钱穆《国史大纲》在《廿二史札记》的基础上对宋、齐骨肉屠裂之祸进行了分析:
宋、齐之制,诸王出为刺史,立长史佐之,既复立典签制之。诸王既多以童稚之年,膺方面之寄,而主其事者则皆长史、典签也。一、再传而后,二明帝(宋刘彧、齐萧鸾)皆以旁支入继大统,忮忍特甚。前帝子孙虽在童孺,皆以逼见雠。其据雄藩、处要地者,适足以殒其身命于典签之手。[2]268-269
钱穆将宋、齐宗室内讧的原因归结于三点:(1)藩王出镇特别是幼王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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