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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寿险调查与保险欺诈风险控制

2020-07-12孙海宁李淑芬郭阳

消费导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投保人

孙海宁 李淑芬 郭阳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

一、人寿保险欺诈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一)前言

伴随着国内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加之患病后的巨额医疗花费压力,保险欺诈也逐步趋于严重化发展。近年来,因不实告知及恶意投保等引发投保后极短期出险的保险欺诈案件频发,使各家寿险公司的查处难度及赔付压力大大增加。

寿险欺诈行为人往往为了一己私利绞尽脑汁,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其表现形式常常花样迭出,防不胜防。下面对人身保险实践活动中的寿险欺诈行为概念及表现形式进行阐述。

(二)概念

人寿保险欺诈简称寿险欺诈,是指个人、组织在保险活动中,违反保险最大诚信原则,以非法获得保险金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侵害保险制度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而言,涉及人群包括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寿险代理人、公司内部人员及证明人、鉴定人等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方式多以虚构保险标的、隐瞒事实真相、谎报或制造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非法取得保险金。

(三)表现形式

寿险欺诈根据表现形式可分为隐瞒危险、虚报、伪报、制造损失四种类型。寿险欺诈可以发生在保险过程中任一环节,其中典型欺诈的过程主要是出险——投保——理赔,而其他欺诈过程则较为隐匿。因此,熟知欺诈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才能更好的解决调查过程中的欺诈查处,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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