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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博弈分析

2012-09-19杨卫平陆凤顺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2年2期
关键词:投保人高质量

杨卫平,陆凤顺

(湖南大学 金融与统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一、引 言

作为当前西方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研究的热点理论之一——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统股东利益至上的观点提出了挑战,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包括股东、管理者、雇员、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边契约,各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以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本或非人力资本进行合作,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环境所带来的风险[1]。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寿险公司的股东、管理者、员工等都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此外,投保人也是寿险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因为投保人既是寿险公司的消费者,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债权人[2]。目前国内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保险行业中的运用研究,多集中于对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博弈分析[3,4,6]或是某个险种相关方的利益博弈分析[5,7],侧重对保险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保护,而从保护投保人利益角度研究的较少,缺乏对弱势利益相关方利益的关注,特别是对投保人的利益关注不足。

二、保险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及其冲突

保险公司的股东、管理者和投保人都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但利益需求各有不同。股东和经营者代表公司的利益,关注的是高额利润和资本的回报,作为利益共同体,经营者为股东利益服务。保险企业是典型的负债经营企业,尤其在寿险公司,寿险合同大多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因此,投保人不仅关注公司能否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合理的产品价格,还关注公司在长期内能否有效履行寿险合同的保障和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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