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PPP项目监管演化博弈分析
2020-06-13庞庆华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2020年2期
田 泽,肖 雯,庞庆华
(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增长的垃圾排放与垃圾处理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垃圾围城” 成为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2017年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为垃圾处理提出一种新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目前,垃圾处理PPP项目监管质量令人堪忧,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 “余杭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湖北仙桃垃圾焚烧发电事件”。垃圾处理场对未经合理分类的垃圾,一并填埋或焚烧,形成“一勺烩”现象,由此产生的废物废气形成二次污染,严重危害当地居民的生活健康。与其他PPP项目不同,垃圾处理PPP项目存在显著的外部性,因此政府监管至关重要。然而我国PPP模式存在“轻运营,轻监管”的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理企业的区域垄断性。垃圾处理企业,尤其是终端处理企业通常由当地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选出,垃圾处理PPP项目呈现“政府垄断买家、处理企业垄断卖家”的双边垄断市场结构。在政府和垃圾处理企业的博弈中,垃圾处理企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违规操作,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福利;而政府受到成本约束和信息不对称约束,难以对企业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管,最终导致垃圾处理PPP项目运营困难。
关于PPP项目监管问题与对策方面的研究,AKERLOF[1]首次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信息不对称是监管问题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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