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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构成

2020-06-08郭大兴郭丽伟

书画世界 2020年4期

郭大兴 郭丽伟

关键词:书法审美;骨肉筋力;审美建构;自然审美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书法审美创造异常活跃的一个时期。随着这一时期的书家对各书体审美创造思想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理论家对这一美学思想的总结也充分彰显出这一演化特征。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对魏晋书风审美风格的形成,产生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从汉末到魏晋南北朝,社会的动荡和朝野的纷争,深刻影响了文人士大夫对现实生活的复杂情绪。他们面对朝政的频繁更替和无休止的战乱,在无奈和惶恐中如履薄冰,产生了朝不保夕、命不终朝的忧虑和担心。因此,他们逐步对传统儒家思想产生了怀疑。而好黄老、尚自然,成为文人、士大夫及上层社会的一种主要潮流和风尚。正如当今学者叶朗所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魏晋南北朝的美学发展,是对于孔子美学的否定,是一个回到老、庄美学的活动。”[1]

一、“骨肉筋力”审美的历史渊源

“骨肉筋力”的审美渊源,首先在于“自然”的审美旨趣。老子曰“道法自然”,这一古老的哲学命题,确定了中国美学是以“自然”为审美旨趣的哲学体系。“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德经·第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这种“有无相生”命题的提出,体现了“道”“生生不息”的规律,以及万物都存在“负阴抱阳”的生命之“气”的论断,都说明了“道”的生命价值是永存的。而这种生命价值还表现在万物的“形”“势”上。老子认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其意明确用万物的形态审美表现特征来说明“道”的普遍审美规律,并一再用对人的审美观照方法去阐释“骨肉筋力”的外在表现,“骨弱筋柔而握固”,“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道德经·第五十五章》)。因此说,老子所确立的万物“道法自然”的命题,既包含万物的普遍发展规律,又存在对万物生命形态表象的审美认知。老子把这种生命感的审美认知建立在万物的形态视觉表现上,开启了中国古代对天地万物的审美先验、先觉之门。

庄子在老子“道法自然”的命题基础上同样认为“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穷生,立德明道”(《庄子·天地篇》),“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庄子·知北游》)。万物都是通过天地道化而成,万物这种生生不息的道化,既表现了天地自然无为的审美品德,也表明了“道”的生命永恒精神。庄子还进一步强调:“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庄子·达生》)庄子把对“道”的观照进一步建立在万物的“形”“貌”“声”“色”之上,为后期魏晋南北朝哲学家、艺术家对“自然”审美生命的审美观照奠定了美学基础。这种审美观照方式,也自觉成为魏晋南北朝书法艺术审美风格的重要趣旨。

可以说,魏晋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建构,首先取决于汉初统治者对黄老道家哲学思想治国的热情依赖,以及汉末道家思想的复燃和“清议”之风的盛行,这些都能体现出两汉思想家、艺术家的美学趣味。汉初《淮南子》所表现出的“质近老子”,东汉《论衡》关于“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意”[2]的阐发,都体现了汉人对“骨肉筋力”的美学观点。《淮南子·原道训》曰“夫道者,覆天载地”[3],认为“道”无所不有,无所不包。这体现了《淮南子》对“道”的自然规律和本原的认识,并直接把黄老之“道”对应到自然万物的形势审美观照上来。这种对应的比喻方式,既包括万物的自然形态又包含万物的生命审美价值。刘安还认为:“山以之高,渊以之深,兽以之走,鸟以之飞,日月以之明,星历以之行,麟以之游,凤以之翔。”(《淮南子·原道训》)万物动静形态和生命特征的动态表现,都是“得道之柄”,认为它们都体现了“道”的法门和规律。尤其是东汉王充在《论衡》中将人体形态、筋骨、气血与他的“天命论”密切联系在一起,成为直接诱发汉代书法技艺审美与自然生命息息相关的主要成因。王充认为“形、气、性,天也”,“人禀气于天,气成而形立,则命相须以至终死”[4]。这阐明了人的命格与形体、气血之间的自然审美联系。他又言:“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察表候以知天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5]“表候”就是“骨法”的体现。在王充看来,对人体“表候”的观照,不只是对“骨力”的一种表象,还当观照其“筋力”和“气势”。他说:“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6]他认为人的“筋力”和“气势”都有与天命对应的巧妙之处,并把这一观点进一步扩展到更为宽泛的层面。王充认为:“人有知学,则有力矣。文吏以理事为力,而儒生以学问为力。”[7]在这里,人的知识学问皆成为“力”的表现方式,这就为东汉书法审美开辟了视野。

赵壹《非草书》首先从“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8]的宿命论角度,批评了时人迷恋习学草书的现状,认为书家是因“气血”“筋骨”与平常人的差异才取得了不同的书法成就。这里的“气血”“筋骨”,只是生命构成的术语,还未延伸、发展成为书法的审美概念。但他把这种生命构成术语转变成了与书法风格有关的因素。而东汉文学家、书法家蔡邕对“力”的关注则直接指向书法审美,成为一种新的书法艺术概念和命题。蔡邕言:“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9]“力”的作用被蔡邕最早引入了书法的审美创造中来,不得不说这是中国书法艺术发展的一大进步。这同时还体现了书法“自然形势”“阴阳交合”的哲学审美的树立。东汉书法艺术家这种审美创造思想的形成,绝不是偶然的、凭空想象的,而是有赖于当时“好黄老”“重道法”的文人士大夫审美思想向艺术方面的重大转移。宋代杨文昌在为《论衡》刻本作《后序》时言:“蔡邕入吴会(稽),始得之,常秘玩以为谈助。故时人嫌伯喈得异书。或搜求其帐中隐处,果得《论衡》数卷持去。邕丁宁之曰:‘惟我与耳共之,勿广也。其后王郎来守会稽,又得其书,及还许下,时人称其才进。或曰:‘不见异人,当得异书。问之,果以《论衡》之益。”[10]可见,《论衡》一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作为东汉文学家、书法家的蔡邕也深得其益。而蔡邕关于书法“笔力”的审美见解率先揭开了中国古代书法力度审美的面纱,为东晋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构成打下了美学基础。近代学者张宗祥根据蔡邕藏书之说,称其书为“帐中异书,汉儒之所争睹”[11]。虽然赵壹、蔡邕率先从不同角度把人体骨感、筋力引入书法审美创造并确立起来,但《论衡》的作用不可小觑。而真正把人体筋骨表象同宿命对应起来的书籍,还应推三国魏时刘邵的玄学著作《人物志》。《人物志》为三国魏时的“刑(形)名”之作。它反映了当时“察举选士”的人物审美品鉴现状。文中广泛论述了“形、容而尚骨”这个命题。现代学者汤用彤认为这和《论衡》的“表候论”具有一致性。识鉴人伦,相其外而知其中,察其章以推其意。[12]根據《隋志》记载,汉末至东晋所录“刑(形)名家”之书已经形成其学术范式。例如魏文帝的《士操》、刘邵的《人物志》、姚信的《士纬新书》、鲁毓的《九州人士论》、佚名的《刑声论》《通古人论》等,它们的内容都包含了对人物“形名”的观照。可见,魏晋朝廷以“形”为察、以“名”为治的取士方式,成为魏晋玄学人物品鉴之风盛行的根源。从此,文人士大夫以“形名”竞盛。汉末“清议”、魏晋“清谈”成为当时文人士大夫进退保身的权宜之策,为“魏晋玄谈”的旨趣性转变创造了过渡性条件。一时间,魏晋研究《老子》《庄子》《周易》的“玄学”之风四起,使得人物品鉴成为一种风尚。“何晏之徒,始盛玄论。于是聃、周当路,与尼父争途矣。”[13]何晏著《老子道德论》、嵇康著《声无哀乐论》、阮籍著《达庄论》、郑玄注《周易》、王弼释《周易》、宋岱著《周易论》、郭象注《庄子》等,大量名士谈玄论道、著书立说。著述内容都不乏对人体骨肉、筋力、精神等命题范畴、概念的阐释。

二、魏晋书法“骨肉筋力”审美的确立

随着魏晋对人体“宿命论”的重视,人物审美品鉴兴趣也逐步扩大。受其影响,文人士大夫对书画艺术风格的审美趣味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他们把对人物筋骨、体态的审美及力度观照,逐步运用到书画的审美观照中来。如东晋顾恺之在《魏晋胜画流赞》中对人物绘画明确要求“骨法”。认为画伏羲、神农要有“奇骨”,画季王要有“天骨”,画孙武要有“骨趣”,画醉客要有“形骨”,等等。更有甚者,南朝谢赫把“骨法用笔”作为绘画的“六法”之一加以强调,增强了“骨法”在绘画中的学术地位。而魏晋南北朝对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要求更为具体、独到和强烈。这种认识对应“骨肉筋力”人体审美特征的方式,被完全运用到书法用笔的审美表达中来。这种审美观照方式,首先表现在东晋书法家卫铄的《笔阵图》书论中。卫铄是西晋大书法家卫恒之女,自幼受书法熏陶,世称“卫夫人”,为王羲之的启蒙老师,在东晋书法发展史上有着卓越的贡献。她在《笔阵图》中也特别强调笔力,认为笔力是书法审美的一种重要表现。而笔力的表现因素,在于笔墨“骨”“肉”“筋”的表达。她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筋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14]按卫铄的看法,书法用笔首先要表现笔画的力度,而“力”的表现又在于“多骨”“丰筋”。卫铄反对“多肉”,但并不全然排斥“肉”,只有在“骨”“筋”的强烈表现下,“微肉”才是最好的审美表现形态。如果“肉”多,就会掩盖和损害“骨”“筋”和力的审美感,就会成为“墨猪”,造成“无力”的弊端。卫铄对书法“力”的创造要求,赋予了中国书法以深刻的审美内涵,揭开了中国书法“骨肉筋力”笔法审美创作的序幕。由此,中国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创造成为一种标准被确立起来。

东晋王羲之在卫铄审美思想影响下,同样把书法的审美创造直接建立在“骨”“肉”“筋”“力”的美学基础上,促进了这一书法美学概念、命题、范畴的建构和巩固。王羲之一再强调书法要“藏骨抱筋,含文包质”[15],“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存筋藏锋,灭迹隐端”[16],“筋脉相连,意在笔前”[17],“如是则筋骨不等,生死相混”[18],等等。王羲之认为,书法用笔必须具有鲜明的“骨力”和“筋力”。“骨”,代表了坚强和稳固,它透露的是一种阳刚之气的力量美。“筋”,表现的是缠绵和映带,它突出的是笔画的阴柔之美。在王羲之看来,无论“骨”还是“筋”,都不能外露,而应“藏抱”于笔画之中。如果说“骨”主要是笔所确立的主题,那么“筋”就是“意”的传载。这就显示出王羲之从技法层面对用笔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看,正是东晋注重对书法艺术生命体态的“骨、肉、筋、力”的表达,才成就了东晋书法 “流美”“今妍”的时代书风。没有“力在其中”的审美表达,就没有书法筋脉相连的艺术创造和审美建构。

三、魏晋书法“骨肉筋力”审美确立的影响

随着魏晋书法“骨肉筋力”审美确立与建构的形成,南北朝书法家对“骨肉筋力”的审美观照陆续展开。萧衍曰:“纯骨无媚,纯肉无力,少墨浮涩,多墨笨钝,比并皆然。……肥瘦相和,骨力相称。”[19]这里,萧衍既反对一味注重“纯骨”用笔,也反对一味过多或过少地用墨。他将用笔技法与审美趣味联系起来,认为书法需要“媚”与“涩”的装点,但笔墨要合度,以提升到“和”的审美高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相和”的美学境界。萧衍把卫铄和王羲之的思想往前推进了一步。如他评陶隐居书法“如吴兴小儿,形容虽未成长,而骨体甚峭快”,评蔡邕书法“骨气洞达”,评王僧虔书法“奕奕皆有一种风流气骨”[20],等等。王僧虔的《书论》《笔意赞》,对张芝、卫恒、索靖、韦诞、钟会、卫铄、王子敬、郗超、萧思话等书法的品评,同样是从骨、肉、筋、力的审美形态上进行的。这表明,从笔的“骨肉筋力”进行书法风格的确立,成为书法艺术研究的一个焦点。这既表明魏晋南北朝书法风格的研究进一步得到深化,又意味着这种风格表达正在向审美自由境界提升。因此说汉代书画已经从感性层面飞跃到理论审美自觉的层面。

东晋书法“骨肉筋力”审美风格的形成和确立,对后世书法影响深远。由于唐代对东汉及“二王”书法风格的推崇,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创造风格逐渐成为书画界的一组美学概念、命题、范畴和美學标准。如李世民、荆浩、苏东坡、米芾、丰坊、项穆、宋曹等,他们都有关于书画“骨肉筋力”的审美论述。李世民认为:“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21]他还说:“太缓者滞而无筋,太急者病而无骨,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竖笔直锋则干枯而露骨。”[22]唐代画家荆浩同样认识到了“骨肉筋力”用笔的重要性:“凡笔有四势,谓筋、肉、骨、气。笔绝而不断,谓之筋。起伏成实,谓之肉。生死刚正,谓之骨。迹画不败,谓之气。”[23]在荆浩看来,前人所重视的“笔势”,就是书法骨、肉、筋、力的生命审美表现。苏东坡重申:“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可成书也。”[24]米芾强调:“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帖乃秀润生。”[25]陈思也说:“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26]丰坊说:“书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能悬则筋骨相连而有势;骨生于指,指能实则骨体坚定而不弱。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须新汲,墨须新磨,则燥湿调匀而肥瘦得所。”[27]项穆评唐人书法曰:“唐贤求之筋力轨度,……宋贤求之意气精神……元贤求性情体态。”[28]“犹世之论相者,不肥不瘦,不长不短,为端美也”,“瘦不露骨,肥不露肉,乃为尚也”[29]。宋曹说:“每作草,行首之字,往往续前行之末,使血脉贯通,……卫瓘得伯英之筋,索靖得伯英之骨,……颠喜肥,素喜瘦,瘦劲易,肥劲难,务使肥瘦得宜、骨肉相间。”[30]如此等等。历代书法艺术家在观照书法各体的审美创造时,形成了对笔画“骨肉筋力”的审美品鉴方式,并把这一审美方式作为统一的创作标准来看待,直至今天,书画家同样把用笔的“骨肉筋力”作为艺术创造的审美品评标准。

综上所述,魏晋南北朝及后期书画艺术家,对“骨肉筋力”概念的认知和审美建构,突破了东汉书法家的理论认识视野,回到了笔墨经验的艺术审美创造上来。笔的缓急、欹侧、抑扬、顿挫、提按、使转和墨的干枯、浓淡,都与书法审美内含的骨、肉、筋、力密切相关。魏晋南北朝书法“骨肉筋力”的审美建构,形成了中国古代书法艺术风格的基本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