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内容路径下的集体权利概念及其类型
2020-05-21刘叶深
东方法学 2020年3期
刘叶深
内容摘要:既有权利主体路径的集体权利概念将集体权利等同于“集体的权利”,无法说明集体权利的诸多重要特征及其作为一类权利的重要意义。权利内容路径的集体权利概念理论认为,累积善和参与善的提供、维系作为权利内容只能为集体所拥有,不宜为个人所拥有。这既说明了集体权利主体的复数特征,又深层地揭示出该权利的诸多重要特征。由此概念出发,至少存在两种类型的集体权利。以此集体权利概念为基础,三代权利学说中的新兴权利最好不要将其理解为权利的代际迭兴,而是理解为权利新理念的提出。
关键词:集体权利 新兴权利 权利内容 集体主义 集体财产权 权利证成
中国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0)03-0033-44
一、导 言
集体权利的定义性特征是什么?为什么把它作为独立的一类权利是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本文试图提出一个概念边界清晰的集体权利概念,使其能够有意义地区别于个人权利;进而揭示将其列为一类权利的重要意义;最终对传统的三代权利划分提供一个新的解读。这一集体权利概念的要点在于:界定集体权利不能仅仅着眼于权利主体的集体性,而要将重点转向权利内容的集体性。接下来的论证将表明,在某些条件下,累积善和参与善只能作为集体权利的内容(因此至少存在两种类型的集体权利),而不宜作为个人权利的内容。这就为一个概念清晰且有意义的集体权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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