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重庆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调查
2020-05-21徐兰兰万雅芳朱明松
检验医学与临床 2020年9期
徐兰兰,万雅芳,朱明松,廖 璞
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检验科,重庆 400014
202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1版到修正第5版,实验室检测均为临床诊断和监测治疗的重要指标[2],实验室能否为临床提供及时、快速、准确的支持性证据,对确诊和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尽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从而避免疫情扩散至关重要[3-4]。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是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本调查同时对重庆市42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临床实验室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为提高重庆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在生物安全建设方面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能力提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材料 向重庆市42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临床实验室发放调查问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2版)》相关要求设定调查内容[5]: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实验室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原因、已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
1.2方法 调查员将调查问卷二维码通过手机端发放给重庆市42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医院实名制填写问卷,并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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